读了这本书,我会觉得自己能够作为一个正常人,健康地活在阳光下,是多么幸运和值得珍惜的一件事。
小说中的姐姐凯特在2岁时得了白血病,父母为了救她,经过遗传基因配对生下了妹妹安娜,于是安娜从一出生便被贴上了“特效药”的标签,这是她活着的唯一价值和使命。从脐带血开始,到血液、白血球、骨髓、干细胞,她必须源源不断地为凯特捐献出来。为了成为凯特的特效药,她不能远行去参加曲棍球训练营,她必须随时待命,因为凯特随时都会有状况发生。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年,直到安娜捐得筋疲力尽,她实在太累了。当安娜看到凯特再一次犯病,并且还出现了肾衰竭的病情,她怕了, 退缩了。她用自己给姐姐捐献骨髓后,父母送给她的,她认为最为珍贵的礼物,去换取了一名律师,她希望律师能帮助她争取到自己的身体的医疗权和支配权。
当母亲收到法院的传单,她很不能谅解小女儿为何不肯再救姐姐一次;父亲则感觉愧对小女儿,长期以来只关心大女儿的健康,不重视小女儿的感受;妹妹一方面不希望深爱的姐姐死亡,但又不希望自己存在的尊严被一再忽视,而家中另一个长期被忽略的大儿子,则觉得自己在家中无足轻重,成为问题少年。
这个五口之家的每一个成员,出发点也全部都是爱,因为爱,才会保护对方,因为保护才会使另一方受伤害,因为爱,对方一天不解脱,另一方也就无法解脱。
听听三个孩子的母亲莎拉在法庭上的一段陈辞,能说她的行为不是出于爱吗?“我的人生仿佛一场火灾,一个女儿被困火里,唯一能救她的机会,是派我另一个女儿上场,因为只有她认识路。我在冒险吗?我当然知道。我明白那可能导致我或许会同时失去两个女儿?是的,我明白。我知道要求她去做是不公平的吗?我绝对知道!可是,我也知道那是我唯一可以同时保住她们两个的机会。那合法吗?合乎道德吗?那是疯狂的、愚蠢的,还是残酷的主意?我不知道。可是我衷心相信那是对的!”
也许,这里的每个人都受够了,爱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如此沉重,似乎生存于世的唯一目的,就是接受爱,奉献爱,相信爱,延续爱。
有人说,在重大的考验面前,才能判断是否真爱。譬如失意,重病,破产,跌至谷底,天灾人祸。正所谓患难见真情。不过,如若可以,这种考验最好不要。上帝先生,我们自会明白谁亲谁疏,实在毋须那样残酷的考验。若能拥有简单,平凡,细水长流,蓝天白云阳光明媚的爱,谁会想去体验暴风骤雨颠沛流离中颤抖的依偎?
爱固然美好,但有些爱,总不免带点“同归于尽”的残忍。
在爱的名义下,可以霸占,可以暴戾。
爱得入心入肺,入骨入肉,但死去活来,痛不欲生,也不得不继续熬下去,接受缘分和命运的安排。
爱的尽头,或许是最深切的无奈。
都是在爱的名义下,对与错有谁能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