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