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第一天上学起,就深深地爱上了学校,每天一大早就到学校等待上课。辛可夫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他上课很积极地举手回答问题,就算总是回答错误。他的字写得就像是一群在人行道上乱爬的蚂蚁,连老师都无法辨认,但这也不能阻挡他写100封信的热情。他很喜欢踢球,即使他经常等到球从他身旁滚过了半秒以后才起脚去踢它,有时还会把球往自己的球门踢。他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即便如此,辛可夫还是用他无与伦比的乐观精神坚持到底,最终使得邦斯终于主动挑选他加入自己的球队,而不再是被挑剩的那一个。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辛可夫寻找一个走失的小女孩克劳蒂亚。小女孩走失没多久就被找到了,但辛可夫却不知道。他走过了一条又一条街道,还是没有找到。他继续跋涉,连脚都懒得抬起来了。“克劳蒂亚……”她能支撑多久?这暴风雪的夜晚,一个小女孩能维持温暖存活多久?他一定能找到她。辛可夫坚持不懈地寻找了七个小时,直到凌晨一点钟他才被警察找到。
辛可夫不怕输,一次又一次尝试,一次又一次努力,他这种坚韧执着,勇往直前,永不放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觉得辛可夫并不是一个无名小卒,他爱学校,爱一切事物,就像一只盛满阳光的瓶子,散发着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