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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25篇

 时间:2021-06-24 10:49:36 来源: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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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25篇

  名著读书笔记(一):

  在文学是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杯具感情故事为主要资料,经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述,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此刻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述了不一样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一样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

  可是,我觉得或比较喜欢晴雯。能够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能够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举个实例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能够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最终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出国留学网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所以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并且不仅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举个实例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

  名著读书笔记(二):

  吴承恩的《西游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烂漫多彩的神魔天下,作者丰富的想象、精彩的描述让人们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是社会现象的反应,作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教师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嘲讽揶揄则取其时世态,加以虚耗形貌”。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幻化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情面,精魅亦通调皮。”简直云云。经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随处能够看到实际社会的投影。

  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的确找不出一个称职的天子;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任魔鬼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玉皇大帝部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外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暗淡,衰弱,不问可知。如来佛祖所创释教,和尚天然不能以财帛所迷,然则佛祖竟然默许部下人收取行贿,而《西游记》一齐上妖妖怪魅,多与神佛有牵涉,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乃至如来佛祖有相关,这反应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暗中景象。

  对这些形象的刻画,纵然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头脑资料,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绩。它以富厚怪异的艺术想象、活跃曲折的故工作节,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诙谐幽默的说话,修建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绩,是乐成地缔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很是了不得的好汉。他有无限的本事,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抵御精力。他有着人道,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

  大好汉的稀奇心胸,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阿谀话的弱点,机警大胆又幽默好闹,是为人道,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妖怪魅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差池妖魔原谅;与统统坚苦敢斗,决不撤退垂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色泽精通的神话好汉。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比较好像改变很多,着实悟空的本性如故没有变,好比在骗取魔鬼的二件法宝,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魔鬼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该死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号”,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夫君,跃然纸上。

  说到猪八戒,他的才干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耀高峻,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很是好。猪八戒是一个笑剧形象,他敦朴诚恳,有实力,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浑身短处,如好吃,好占小自制,好女色,怕坚苦,经常要打退堂鼓,内心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偶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教唆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乃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短处其实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弱点的品评是很严肃的,但又是善意的,事实他在西天一齐上披荆棘,当开路前锋,不辞辛勤污臭,以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认的人物,所以人们并不厌烦猪八戒,相反却感想异常真实可爱。出格是他的许多小智慧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以为的白痴居然是这么一个“凶险”“狡猾”的家伙,行者化缘的斋饭,八戒吃的最多,行者打败魔鬼,八戒捡自制,没事教唆唐僧念紧箍咒“制裁”一下行者,然则在唐僧眼中,他照旧一个诚恳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智慧不如猪八戒的处所。但猪八戒照旧一个大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最终僵持到最终的胜利。写一个瑕玷许多的人能讨人喜好,让人记着,是很不轻易的。

  沙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穷乏光鲜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量云云,他还是不行或缺的副角,当孙行者和猪八戒闹抵牾的时辰,须由他出来奉劝调整,两位师兄外出时,由他随同师傅。假如没有这一个徒弟,唐僧就伤害了,经也取不成。

  《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天下各地广为传播,被翻译成多种说话。在中国,以致亚洲部门地域西游记家喻户晓,个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认识。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类处所戏曲,及影戏、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度也呈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样平常以为是明朝的吴承恩。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基了基本。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本上,颠末费力的再缔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自满的文学巨著!

  名著读书笔记(三):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平时上学没什么时间看,这次借暑假的时间比较充分,把这部巨作给看完了,书中的人物形象个个都刻画的性格鲜明,情节也引人入胜,从翻开书的那刻起,便爱不释手,读后感叹不已,突然想起伟大的毛主席的一句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

  水浒传最吸引我的是人物性格鲜明:足智多谋的吴用,胆大如虎的武松,天真率直的李逵,嫉恶如仇的鲁智深……

  水浒传的故事情节应当能够感染每个人,当然,我也不例外,被里面众多情节深深地吸引,比如|:武松景阳冈打虎,林冲风雪山神庙等等。

  大多数人都十分喜欢《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唯独宋江这个人物,大家的看法意见都不一样,下头我就来谈谈宋江吧。

  宋江自幼读儒家书,受传统教育,走入社会在县衙中做押司(小吏),刀笔精通。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养成一种办事谨小慎微、随机应变,喜欢玩权术。因为他在官府任小吏,他懂法,有遵守法度的习惯。宋江到梁山泊以后,他处理问题比较周全,有人说他虚伪、玩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一种手段。如俘获霹雳火秦明,让位卢俊义等。他犯罪后衙门给他戴上枷,别人把枷打开时,他说不能,这是国家的法度。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必须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景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我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必须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必须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杯具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方腊以后,原本的108位好汉还剩下27个,其余的不是牺牲就是出走了,而朝廷并不信任他,对他加害致死。宋江临死前,唯恐李逵再次造反,让李逵喝药酒被毒死。[由www.geyan123.cn整理]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终是悲惨的结局。

  名著读书笔记(四):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双全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三国演义》能够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它描述了大大小小的战事,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

  “红脸大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波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述的是忠勇双全的关羽。小说多处描述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

  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青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江东驾着小船,径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样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一个大铁环。把手臂穿在铁环里,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割开皮肉,刮去骨头上的箭毒,再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注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头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刀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我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谈笑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当是“不可能会”。

  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拉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

  所以,我们应当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应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作为21世纪这个崭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十分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名著读书笔记(五):

  《简爱》主要经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我。所以,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我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当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我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进取的心态应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齐,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感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境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感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齐,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此刻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当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当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期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简便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名著读书笔记(六):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可是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我深爱的人离开了自我,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明白自我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我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明白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那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我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境应当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当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齐,互相帮忙,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一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厌恶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本事。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可是他认识了深爱着自我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我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明白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那里能够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可是应当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向抱怨着什么,可是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此刻所拥有的一切。

  名著读书笔记(七):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之后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明白,高老头卖掉自我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我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杯具。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必须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必须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经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我的一切。

  “第二天午时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我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他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样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样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杯具。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杯具不再重演。

  名著读书笔记(八):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齐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并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提高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名著读书笔记(九):

  《绿野仙踪》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女孩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想要得到智慧的稻草人、异常盼望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和超级胆小而想要胆量的一只狮子,他们各自都有一个愿望,而他们的愿望仅有翡翠城里的奥芝才能帮他们实现,他们最终克服了重重困难才到达了翡翠城,于是,一段令人不可思议的奇异旅程开始啦。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异常舒畅。因为所有的人都实现了自我的梦想:稻草人得到了它一向想要的聪明的头脑;铁皮人得到了它盼望已久的一颗心;胆小狮得到了胆量;多罗茜和她的小狗托托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忙,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当互相帮忙。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我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梦想的港湾。到达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忙,那么,你心中所想的完美的一天必须会到来。在这本书中,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为了实现愿望,不怕困难,互相帮忙,打倒敌人,朋友们先后实现了自我的愿望,多萝西最终在南方好女巫格林达的帮忙下,也回到了家乡德克萨斯,结束了这漫长的旅程。我以后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要向多萝西学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它。在学习中不懂的多问教师,多问同学,让知识更丰富。

  名著读书笔记(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可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仅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本事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便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欢乐,幸哉?不幸哉?

  名著读书笔记(十一):

  在这一次的寒假读书计划书单中,我选择了《简爱》这本书。打开书架,取出爸爸送给我的那本《简爱》翻了起来。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并且“无论怎样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暗、厌恶、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最终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向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应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境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简便。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那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感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我赢得了尊严。她对罗切斯特的感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所以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我,为自我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我的生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终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终,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名著读书笔记(十二):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述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比较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杯具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感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也仅有选择徇情这一杯具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齐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可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我。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花花公子,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能够抛弃感情、抛弃尊严、抛弃职责,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述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终,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述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平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名著读书笔记(十三):

  《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最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我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我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可是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还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所以,教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可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到,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当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仅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名著读书笔记(十四):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伴随着音乐我总会思索剧中的一位人物,他,在戏剧中被定格为奸臣,在正史中又倍受赞扬;书中他是奸雄,但鲁迅称它是英雄,但在我看来他并不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曹操的身份仅有一个。

  打开《三国演义》,时光倒流,来到汉朝末年,那里已没有昔日汉武帝的辉煌,仅有桓、灵二帝统治下的民不聊生,黄巾起义打破了黑暗,中原就此成了战乱之地。黄巾之乱过后,董卓之祸开始了,曹操假献刀真刺杀被董卓识破,尔后诸侯会聚,三英战吕布,董卓挟持天子逃亡长安,奔向长安的西凉骏马在黄沙影里时隐时现,时间也如飞奔的马蹄般把场景拉到官渡这个地方。那里没有一个百姓,仅有互相对阵的士兵,在那里将决定今后北方的命运。曹操坐在营帐中,眉头紧锁,他面前的敌人是有比自我多几十倍兵力的袁绍。袁绍是当时北方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也是曹操统一北方最强大的敌人,袁氏一门,自袁绍曾祖袁安以下“四世居三公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跟这样的对手交战,曹操真的需要静下心来。首先,在未到达官渡之前袁绍大军压境的情景下,曹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刘备,转而对付袁绍。“刘备,人杰也,今不击,必有后患。袁绍虽有大志,而见事迟,必不动也。”曹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之上,才会做出第一步行动,应对属下的惊恐,曹操给予安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将骄而众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我奉也。”“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天下无贼》中的这句台词用到汉末年间恰到好处,袁军筑箭塔,先下手为强,曹军大败,曹军二度前来,带上了谋士刘晔制造的霹雳车,箭塔这出彻底唱完了。与袁军相持数月,曹操感到身心疲惫,心生退心,谋士荀攸的一席话让曹操感到胜读十年书,信心指数一再飙升,有精神头了,吃嘛嘛香。袁绍手下谋士许攸投靠曹操劝其进攻乌巢,曹操亲自领骑兵五千,人衔枚,马勒口,各带柴草一束,决定胜负的熊熊大火燃烧了,应对前后有敌军的情景,曹操告诉众人一心向前,敌人到了背后才能够攻击,简单来说,就是领导大喝一声:“小伙子们,冲啊!”于是,前面的全挂了,后面的也活不成了,北方就此完全落入曹操的手中。

  在汉末年间,粮食供应是令各统治集团头疼的问题。曹操采纳部下的提议,利用攻破黄巾所缴获的物资募民屯田,开展民屯制度,尔后又加入了军屯,当年即大见成效,得谷百万斛,“后遂所以大田,丰足国用,摧灭群逆,克定天下。”此话不假,否则司马懿怎样能够屡次在祁山等地把战术上没有什么错误的诸葛亮拖垮呢靠的就是充足的物质保证。俗话说得好,兵民是抗战之本,想汉中之战曹操战败之时,却顺利地从汉中武都等地迁出了十三四万户人口,以一户人家四口人计算,这就是五十多万,想想蜀汉投降时可是二十八万户九十四万口,就能明白这对刘备是什么样的釜底抽薪!可见曹操深谙其道。实际上曹操还是十分关心百姓的,他任命王修、司马芝、杨沛、满宠等人为官,专门负责压制世家大族,严禁地主兼并土地,由此可见,曹操并非乱臣贼子,相反倒是一位治世能人。

  谁说君王只会打仗,出自魏王之手的《蒿里行》读来令人回味,曹操还着有《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除了崔瑗、崔实、张芝、张旭外,章草大家五人中的另一人就是曹操,真可谓多才多艺的一代霸主。

  “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法不徇情,尔宜深戒。”应对父亲的告诫,曹彰明白了作为曹操的儿子应当做什么,他果然没有让父亲失望。曹氏子孙在曹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可不是酒囊饭袋,为曹家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反观孙刘两家的后代,那可真是有天壤之别,所谓的奸臣家庭教育反而成了三霸主中最成功的了。

  曹操是安徽亳州人,我认为每一个安徽人都应当以徽州出了这一位大人物而感到骄傲。在那个乱世中,他能做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英明举动,实在是完美的体现出他那独到的眼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年迈的他雄心依然不减当年,不像刘备被陆逊一把火烧回白帝城后就一病不起,不像孙权夺取荆州守着父兄的基业就面南称帝,他把坚强演义到顶峰。

  “临危制变,料敌设奇,一将之智有余,万乘之才不足。”曹操的所作所为引发了后世一位仁德之君的感叹。伟人的功绩,历史不会磨灭,小人的龌龊,历史不会掩盖。

  名著读书笔记(十五):

  读过《名人传》,我为书中三位名人的不幸遭遇感到同情,但他们坚韧的精神更让我敬佩万分。

  这本传记里主要叙述了三位名人的伟大事迹,一个是德国的音乐家贝多芬,一个是意大利的雕塑家、画家、诗人米开朗琪罗,另一个是俄国作家、思想家、文学家托尔斯泰,虽然各自的事业不一样,贡献不一样,所处时代和国家也不一样,但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著名音乐家贝多芬以往说过的一句话。他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家庭,年幼时的生活就十分困苦。青年时,好不容易有了一次珍贵的感情,然而,却因为他的耳聋与这来之不易的感情擦肩而过。此时的他,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但他没有就此一萎不振,而是把自我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音乐创作中,诞生了不朽的名曲,被世人所钦佩。

  贝多芬用苦痛写作乐曲用性命对抗音乐,为后世留下了享用不尽的精神粮食;米罗开朗其罗用一辈子的心血和精力创编了永不磨灭的作品;托尔斯泰则在他的小说中描画了万千性命的渺小和伟大。应对人生的劫难、种种的不幸和世上的哀苦,他们从来没有一丝的惊慌害怕与颤动。他们伟大的精神告诉了我们:困境成就真英雄!

  巴尔扎克以往说过:“苦难是人生的一块垫脚石,对于强者是笔财富,对于弱者却是万丈深渊。”的确如此,挫折如同苦难,可能是我们奋进的号角,也可能是我们前进的绊脚石。人生的长河对于弱者将会干涸,但,对于强者会奔流不息。即使路之迢,山之高,也要披荆斩棘奔赴梦想,永不轻言放弃。

  在我们现今的生活中不免会遇到一些的不如意,它们会使我们变得灰心丧气,失去前进的动力,失去斗志。这时,你必须要静下心来,细细思考,与贝多芬相比,我们这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能重新昂起头颅,再次重拾期望,开始一次全新的旅程呢?

  无论山有多高,路有多远,未来有多么的艰辛,只要拥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心,坚韧不拔的意志,那么成功的曙光不会离我们太远。

  名著读书笔记(十六):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一样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一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所以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齐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终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完美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我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终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感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感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我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能够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

  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名著读书笔记(十七):

  《小王子》是一本能够清澈心灵的童话书,让我深受感动。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它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让人静谧如幽谷的清净。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给予你生活的纯真与完美,简单与清澈。

  作者是以孩子的角度来讲述这个故事的。

  小王子住在宇宙中一颗编号为“B612”的仅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小行星上。他每一天勤勉地疏通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的火山口,认真地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境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仅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

  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那朵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并且十分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心生怀疑,他离开了自我的星球,抛下了那朵玫瑰,开始了自我孤独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喜欢命令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子……可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小狐狸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必须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小王子那与众不一样的脚步声,其它的脚步声则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麦田的颜色就会使她很愉快……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齐的日子里,小王子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开始明白了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承认是那朵玫瑰驯养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职责。于是,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职责。小狐狸送别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必须用心去体会。

  最终小王子发现自我再也无法回到他的星球上去了,他徘徊在他降临地球的地方深深思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总是遥望着他自我的星球。最终,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思念的痛苦,他急切地想要回去,必须要回去。最终他选择了用蛇的毒液结束自我的生命,尽管他很害怕他很痛苦,可是他认为这样才能抛下自我笨重的身体回去。故事的最终小王子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倒在柔软的沙地上,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是多么感人,多么忧伤的一个故事。难怪说这也是一本写给大人们的童话书。虽然我此刻年纪还太小,无法领会其中太深的感情,但能够感受到纷杂的世界上,如果多一份简单,多一份执着,世界应当会变得更美更好!

  名著读书笔记(十八):

  最近先生在读"骆驼祥子",聊了几句,他说了一句"让我动了怜悯之心".我的怜悯之心可能比大多数人都容易"动",读书观影动辄落泪;中年人的怜悯之心不大容易动,可见祥子之感染力。"骆驼祥子"看了也有好几遍了,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此刻也正在读着,那就说说祥子吧。

  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我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这才把虎妞给发送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我的车。一心只想买车拉车,以自我的力气挣钱的祥子,那么好强的祥子,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开始喝酒,上白房子,去从前的老主顾家骗钱,包括他心中的"孔圣人"-曹先生。祥子,最终:败了。

  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人被虎妞挟制,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每一道坎儿都指着人生的底端。祥子缺乏思考的本事,又缺乏思考的材料。和绝大部分的穷孩子一样,他爱钱;因为爱钱,所以发了狠的拉车挣钱,不管时间,不管早晚,甚至连拉一天一夜,更舍不得花一个字儿给自我的养病。上等车夫的本钱是身体。

  他十八岁上在乡间就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进了北平;他独个儿成长。他好强,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不上白房子,他觉着自我是上等车夫,他没有朋友,也不交朋友。临了事儿,他找不着一个能与他唠唠,给他出出主意的人,所有的话都只能圈在肚里。可他那肚子里的主意一旦打定,他就顺着那条道儿走到黑,走不通了,就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显而易见的,他相当的固执,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说,他认为那是骨气,比方说就算刘四爷认了他做女婿,"咱还得去拉车。"

  既没有朋友,他也没有长辈--那些经过事儿的老辈的指导。他如同一个在黑暗中的人,只拿着一盏灯笼,于是他只能看到面前一点点东西;他既看不远,也看不宽,眼光更不会拐个弯儿。他不问不学,却并非他不愿学也不愿问,而是他缺乏学习和请教的本事。白花花的现洋放进银行,变成一个小纸本,上头三画两画,几个红戳戳,哼"不是骗局,也得是骗局",银行银号是出"座儿"的地方,跟洋钱有什么关系;高妈劝他放贷,教他起社,他觉着现钱在手里比什么都稳当,还有呢,咱不求人。他的耳根子是金刚石打就的。

  他以为凭着自我的宽肩膀,扇面似的胸脯,两双大脚,就能跑出一条道儿--他想要的道儿,可曾想过东郊民巷的上等车夫们可曾是一出娘肚子就能捣持几句洋文的。

  这条路不易,即使是车夫也不能光动腿,不动脑子,不论是什么,活着就得动脑子,"凭心术吃饭".于是祥子这个人,再凑上兵荒马乱的年月,遇上各色早已把心掏出来换成大石卵的人,祥子就这么出溜下去。"坏嘎嘎都是好人削成的".

  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朵小浪花,还有很多跟他相似的浪花儿,那些"我们卖汗,我们女人卖肉"的人;那些生来已受了局限,未受过教育,缺乏思考本事,善良却狭隘,以体力和本能苦熬的人们。

  读祥子,最易把祥子的一切不幸一古脑儿地推到"黑暗的社会",却没看到祥子这个人的点点滴滴,岂不是辜负了老舍先生的苦心作品的好处之处正在于他没有将一个人的命运全部归咎于外界环境,周遭社会;而是一个人与周遭环境的"交流"而产生的效果。于是"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明白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我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老舍的小说中,我偏爱"离婚",却更尊敬"祥子"."离婚"是小智慧,"骆驼祥子"是大悲悯。祥子的一切心理活动,前后性格的每一次变化,都被细致的描画,并且皆入情入理。作者就是祥子,祥子就是作者。这样的作品需要怎样的眼睛去观察人,去体察人,去体会他们的一切,并且表达出来;并且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群是完全不一样于作者的人群。

  据老舍先生自我说,写骆驼祥子的最初动机,是有一次他听到朋友们闲聊说,有一位车夫三次买车又三次丢了车,于是他有了写一部小说的想法。老舍先生平时交很多的朋友,洋车夫,臭巡警("我这一辈子")。他并非为写小说而与他们交朋友,观察他们,而是抱着与他们打成一片的热诚,和他们交朋友。这样的掏心窝子,必能写出真诚感人的作品,比如"骆驼祥子",它有爱,有美,有悲悯。而老舍先生的文字,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能说,若能学到其中十之一二已够人受用。

  据老舍先生说,1945年此书在美国被译成英文,可是译者擅自将杯具结局改为大团圆,以迎合美国读者的心理。在原作中,小福子死了,而祥子的信用已经赁不到车,身体也不允许他在拉车。他的生活多半仗着婚丧嫁娶的仪式和规矩.而在译本中,祥子把小福子从白房子中抢了出来,二人团圆。大概译者认为美国读者神经比较脆弱,故改之。

  此刻读老舍的人可能不大多了,想到这个未免神伤。

  名著读书笔记(十九):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属于日记体作品。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个善良、聪明、乐观的孩子。作者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精心设计了这本书,我刚刚读了序言,就已经被这书中所诠释的“爱”吸引了。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齐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一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此刻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后面的资料——那是一个溢满金色阳光的十月,孩子们开学还没多久,就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一次上学的路上,一个一年级的学生没有注意到马车,和同学们玩耍,摔到了地上,那俩马车迅速地朝他驶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三年级的男孩勇敢的冲了过来,抱起了孩子。小孩得救了,可救人的小勇士却来不及拖出自我的脚,被车子轧伤了。这是一种雷锋精神:勇敢。第二天,校长先生就宣布了一个令人难过的坏消息,救人的男孩要依靠拐杖走路了。

  读到那里,我用种说不出的感受,是难过,是失望,更是一种悲哀。还记得前段日子,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小悦悦接连被两辆车无情的碾过,周围走过的几十个路人都视而不见,一个两岁的生命,还没有绽放就已经枯萎,最终是一个老奶奶把小悦悦送进了医院。尽管如此,这个生命还是过早的凋零了。我们必须要对那些自私无情的人进行严厉的谴责,也必须要对“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错误思想引起重视。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这些人的心中缺少爱,缺少对别人的爱。

  不经意间,又看到了窗外的雨,纯洁的雨。思想和兴趣又被拉回到了手中的书上。这本书不仅仅教人勇敢、善良,还教人坚持、顽强。教师对同学们讲了盲童的故事,他们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却没有放弃,而是努力地去寻找另一个宝贵的东西。女孩子们竟然能够分辨出染过的毛线和没有染过的毛线,男孩子们也能够明白正在旋转的陀螺的准确位置,这些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她们都是盲童啊!他们不能看到亲人的脸,也不能看到太阳的光芒。可她们就是用乐观、坚强,硬是让温暖的阳光照进了他们的心里,刻在了他们的记忆里。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了,我仍然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在“雷锋精神”日益口号化的今日,“爱”才是一切的基础;在教育方式越来越丰富的今日,请不要忘了,爱的教育才是一切教育的根本。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

  提起老舍先生,必须很多人认识他。而他写的《骆驼祥子》也是一篇家喻户晓、在世界文坛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的作品。

  在《骆驼祥子》这本书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当时社会腐败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期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中。

  祥子,书中的主人公,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虽然祥子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可是他有远大的梦想。他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进取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我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但生活总是和他开玩笑。祥子一次又一次地攒钱,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是他不灰心,一心一意的干活,为买上一辆车出了许多的血汗。他这样坚持不懈、勇敢细心的精神十分令我钦佩。

  可是,他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最终完全被破灭。再加上他的妻子虎妞死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看到那里,是我十分震惊。一个原本对生活充满期望,热爱生活,热爱北平的人,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后,竟恨透了整个世界!一个原本充满梦想,对生活具有进取和坚韧精神的人,最终竟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祥子,本能够成为大家赞扬、学习的对象,本能够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度过他的一生,可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在那个落后、腐败的年代,容不得穷苦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他们大多人都像祥子一样,从热爱生活到对生活感到失望,从一个进取向上的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实啊!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此刻有几十年远,并且也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经过它,我们能够明白当时社会的现状,明白当时百姓的期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个雄鸡病危的年代。

  虽然祥子曾是一个对生活具有进取和坚韧精神的人,但他始终经不住生活的考验,失去了生活。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是成为了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

  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再的打击。他不明白他今后的生活还会有什么杯具等待着降临,他害怕应对。所以,他放弃了,他慢慢堕落了。以至于酿成了书中人物一向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这是多么可悲啊。

  像祥子这样的人并不是在旧中国才会出现。在此刻这个逐渐繁荣的社会中,也有出现像祥子这样经不住生活考验的人。他们所受的灾难或许比祥子多,或许只是祥子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可他们还是畏惧了。他们经不起生活中的一小点挫折。我说他们是一群胆小的人!

  生活中没有一帆风顺的路途,就连婴儿学走路也会不慎跌倒。可是婴儿还会自我勇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直到他们走路不再摇晃,直到他们能够独立为止。我们不能被生活中的灾难所吓倒,我们应当有"弹簧精神",遇强越强。没有挫折就不叫做生活了。

  我也期望老舍先生笔下的这段历史能使我们国人引以为戒。此刻的中国不再是过去那只病危的雄鸡了。新中国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但有书可读,并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年轻时的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当然,我们也要学会应变生活中的许多挫折,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成长,成为一位对社会,对祖国有所贡献的人!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到达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梦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此刻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期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梦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我,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梦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我“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我,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我的,并且我们也只能明白自我明白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经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终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一样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

  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当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应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样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能够把自我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感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能够回到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

  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所以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应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明白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我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我。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二):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一样,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我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我喜欢的人。

  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奸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终的积蓄。

  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长的虎头虎脑,可是他得为自我的错误负责只能委屈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之后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齐生活。得知小福子自杀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终的期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我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杯具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我。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终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推翻这个吃人的社会,仅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三):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忙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应对哈桑。最终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之后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能够让一切都改变。最终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终,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读后感作文,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最终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最终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我以往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感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当担当职责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四):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作。我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被主人公鲁滨逊那一波三折的经历深深吸引住了,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向往航海,十九岁那年第一次搭船航海。一次他与一群同伴去非洲贩卖黑奴,途中他们的大船被风暴打沉,他独自一人侥幸逃生,流落到一个无人居住的小道上,在岛上,他很快战胜了忧郁绝望的心境,依靠劳动改善了自我的处境,逐渐在岛上安居了下来,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获救。

  人不管受到了多么大的打击,都不能心灰意冷,都要对自我充满信心,顽强地活下去。鲁滨逊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他流落带荒芜人烟的荒岛上,与世隔绝,靠他自我的力量是不可能逃生的,这对一个年轻人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啊!可他没有心灰意冷,而是有一个顽强的信念,活下去总有一天会获救,于是鲁滨逊凭着百折不挠的毅力和勇气,付出了比常人多无数倍的劳动,顽强地在岛上生存下来。经过多年的艰苦劳动他最终在岛上安居乐业,再看看我一遇到麻烦就打退堂鼓,做事仅有几分钟的热度,和他比起来不要羞死我也!

  在荒岛上他不仅仅学会了辨别农时,种植谷物,还学会了驯养山羊,他凭着自我顽强的毅力和机智,做出了一件件生活用品,他靠自我小时侯学的一些本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此刻多学会一些本领不就是多一点求生的机会吗?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真是收益匪浅哪!

  名著读书笔记(二十五):

  《钢铁是怎样炼成》是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描述新人成长历程和揭示新人优秀品质的优秀小说。激励了自我这一代人,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前进的道路,该书讲述了保尔柯察金从一个不懂略懂、调皮的学生到成为了一位光荣的布尔什维克战士,双眼失明后,并没有打垮了他,而是使他更坚强了,他用他坚强的毅力去创作,成了一块钢铁,有着不平凡的故事!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保尔柯察金的共产主义战士,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仅有一次,他把他宝贵的生命献给了社会,献给了自我的祖国,献给了共产主义战士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看了这一本书,我感到很自责,他为了祖国不惜献出自我的生命,不怕困难和艰苦。可我呢?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没有坚强的毅力怎能成大事呢,对此,我想改变自我,使自我坚强起来。每个人生活中都有坎坷,但我们都应当努力去迎接,去克服,去战胜。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仅有一次。所以,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这句话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前进,给予我动力。为了自我的梦想不断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这就是毅力的力量,有这不竭动力的毅力,这是人类需拥有的。

  毅力,人类该拥有,而梦想,人类更需拥有,这是奋斗的目标和方向,保尔的梦想使自我前进,经过自我的努力,让自我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战士!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了自我的一份力!他的身上有着一部分人类所没有的精神与思想,我们是否更该去学习呢?去拥有呢?去奋斗努力呢?

  保尔·柯察金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期望我们人类能像他学习,拥有他身上的完美品质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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