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几乎是最底层出发的。我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而且家庭十分贫困。我没有读过什么好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经验也都很不足,就像给我们教英文的老师,其实他只是受了几个月的短训就上岗了。但这并没有妨碍我们的成长。
这个老师教我们用汉字来记住英文单词, 土堆 就是today, 也是土堆 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应当地变成了 土马路 。于是,我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 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能成为一条土马路就行。
17岁那年,我决定离开家乡。临行前,妈妈送了我一样东西,一个玻璃的瓶子,里面装着黑黑的东西。母亲说,你别小看,这里面装了三样重要的东西,一样是拜祖先的香炉里的香灰,一样是农田里的土,还有一样是井里的水。闽南的祖先们在离开家乡的时候都会带着这个,说是带着这个去到别处就不会水土不服,而且有了它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乡。这个瓶子至今还摆在我的桌上,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家乡。
因为身上没钱,离家后的生活一度过得很苦。我曾经在餐馆当过服务生,做过码头工人,摆过地摊,还在洗衣店烫过衣服,甚至还杀过猪。杀完猪回到家,洗完手,就继续写作,变成作家。那会儿我17岁,开始陆续发表作品,被一部分读者视为 天才 。
我一直坚持写作,希望能变成一个成功的作家。在我们那个地方几百年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作家,我知道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我从小学三年级时开始,规定自己每天写五百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40年了,我每天还写三千字的文章。
在我生长的年代,要当作家很难,因为稿费很少。我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3000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5000字,能500字写完的绝不会变成1000字。
想当作家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为了生存,我开始去报社上班。我对成功的欲望很强,和当时的所有年轻人一样,希望得到名利、金钱、影响力。我工作很卖力,因而很快就升迁,第6年就当了总编辑,同时还在报纸上写18个专栏,主持节目当电视公司的经理,还做了广播节目《林清玄时间》,一时风头无两,成为大众眼中成功的人。
到如今,我一共写了一百七十几本书,摆起来比我的身高还高。当时台湾有个杂志,评选 40岁以下的成功人士 ,我排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