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在壮族聚居的乡村地区和部分城镇仍普遍使用,但壮文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普及;现在散居于部分县城和城市的部分壮族人改以汉语为日常语文,不过城镇壮族在壮族总人口当中比例不大,总体上以壮语为母语的壮族人仍然占壮族人口的九成以上。同时,越来越多的壮族年轻人学会了熟练使用汉语文,成为壮汉双语人口。人民币上印有用壮语文字书写的银行名称和面额。
方块壮文
一千多年前,壮族人民就利用汉字的偏旁、部首和发音、语义,创造了方块壮字(土俗字),民间使用的土俗字据《古壮字字典》(苏永勤等编)统计大约为4800个,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载:“边远俗陋,牒诉券的,专用土俗书,桂林诸郡皆然。”但由于各地的字形不一,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笔划过繁,书写不易,使用起来很不方便,没有为行政公文和正规教育所采用(当然这也和壮族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政权国家有关)。方块壮文至今仍然在壮族地区的民间流行。
民间艺术家用它来记录、编写、整理出来的故事、传说、山歌、戏剧如《布伯》、《刘三姐》、《百鸟衣》、《侬智高的故事》等,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文化财富。199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完成了古壮字处理系统的软件设计,并使用于壮族各类古壮字抄本的整理,相继出版了《布洛陀经诗译注》、《壮族民歌古籍集成》、《嘹歌》和《欢岸》等壮族古籍,展现了古老而丰富的壮族传统文化风貌。
拼音壮文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壮族语言与文字的发展,于五十年代制定通过《壮文方案》并在壮族地区推广使用,曾一度受到壮族人民的欢迎。50年代老拼音壮文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并搀杂斯拉夫字母以及自创字母,80年代后壮文全部采取26个拉丁字母形式。拉丁壮文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壮语武鸣话为标准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