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说说孙之獬简介和孙之獬的故事,(xiè,1591-1647),字龙拂(音bì),山东省淄川县(今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大庄村)人。天启二年(1622年)举进士,为庶吉士,继为翰林院检讨。天启七年(1627年)充顺天乡试正考宫。崇祯初年,廷臣请毁《三朝要典》,独哭争,遂被列入阉党逆案,革职为民。
清入关后,召他入京,授官礼部右侍郎。英亲王阿济格定九江后,副都统佟岱留守,他自请前往招抚,遂命以兵部尚书衔招抚江西。后以"久任无功,市恩沽誉",被革职为民。以谢迁为首的抗清农民武装攻破淄川,他和全家7人被杀。
剃发,本是流行于满族的习俗,而几千年来汉人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念,是不剃发的,"衣冠束发"成为汉人的外在标志。剃发严重伤害了汉人的感情,使他们失去了作为汉人的外在标志和不做奴隶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人们纷起抗争,悲壮激烈的反剃发斗争风起云涌。
当时反剃发有多么惨烈、流过多少血泪,我们是难以想象的!王家桢《研堂见闻杂记》对这一段历史有很清楚的记载:"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大略谓:'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草野,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顺治三年秋,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农民起义,这时孙之獬正巧衣锦还乡。农民军攻入淄川,将其活捉,五花大绑示众街市,人们在他身上遍刺针孔,插上毛发,以惩罚其献媚清廷首 创剃发残害同胞的罪行,然后斩首市曹,暴尸通衢。这个以出卖祖宗和灵魂为代价来换取好日的恶棍在风光了几年之后,终于落得个遗臭万年的下场。消息传出,人们无不拍手称快,皆云罪有应得。
后来孙之獬的老乡蒲松龄作《聊斋志异》,内有《骂鸭》一篇,讲一个人偷吃了别人的一只鸭子,身上因而长满鸭毛,且痛痒难当,最后还亏鸭的主人出面骂了一通,那小偷才褪去了鸭毛。这故事也许与孙之獬有关,但只怕不管人们怎么骂,也难使孙之獬褪掉那一身鸭毛的。历来做官的人多有为了利禄而卖身投靠敌人当汉奸的,但他们一般都要找一个借口来做遮羞布,例如"被逼无奈"、"同存共荣"等等,以掩饰自己的汉奸行为。
明末有一大批明朝官员降清,他们对外往往说是因为清军帮他们打李自成,为覆亡的明朝报了仇,所以他们降清似乎很有理。但类似"羞向两天传姓字"的高调他们平日也唱过,因而在做了贰臣后心里还是有些愧疚的,而且在"以暴易暴"之后,也尽量少去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孙之獬行为的卑劣,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即使是以卖祖求荣而闻名于史的吴三桂,也曾当面劝阻过多尔衮剃发令的实施。
孙之獬死后,时任山东巡抚张儒秀上奏:土贼丁可泽勾引叛贼谢迁等陷淄川县,原任招抚江西兵部尚书孙之獬被贼肢解死。
顾炎武闻此消息,奋笔写《淄川行》以贺:
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
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
孙之獬的死讯传到京城,顺治帝给吏部下旨,讨论抚恤之事。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恢复孙之獬的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建议,孙之獬已被削去官籍,不应当给予抚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即两个议案一同上报朝廷,顺治帝最后采用了马光辉的建议,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旌表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