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的“三二九”广州起义,是一次极其悲壮的起义。起义安排工作时碰到了意想不到的艰苦,原打算一千多人兵分十路的起义军,到了起义确当天只剩下了黄兴率领的一百多人,势单力薄的黄兴断然打响了起义的枪声。这是一场明晓得要失败而为之的起义,黄兴带领着这一百多人与百倍于他们的清军开展了背水一战的决逝世奋斗,起义壮士简直全体遇难。黄兴何以要飞蛾扑火?由于他要给为此次起义捐款的华侨一个回答,他不能让起义流产,他更要给全国沉睡的人民敲响警世钟,唤醒国民颠覆满清。“誓一马当先,尽力杀贼,书以此当绝笔。”这就是黄兴当年写下的遗书,一封寄给了孙中山,一封寄给了为此次起义捐献的南洋华侨。
剖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有时是率性,偏执,但有时却是一份不知前程却要义无反顾的执著,诗句。它折射出一种壮怀剧烈的悲剧精力跟美学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