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三农”向好全局主动。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保障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府支持保护,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搞好粮食储备调节,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当增加进口和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深化农村改革,把握正确方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农村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补农村的短板、扬农村的长处,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和农民幸福家园。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重视空心村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人。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解决好“地谁来种、新农村谁来建”的问题。富裕农民,就是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确保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后继有人;扶持农民,就是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