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
深学笃用,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确立新发展理念,需要不断学、深入学、持久学,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把握新发展理念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导意义。同时,还要开展知识性、专业性学习,注重构建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知识体系。通过加强学习,把新发展理念贯穿领导活动全过程,落实到决策、执行、检查各项工作中,增强领导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作决策、做工作、抓管控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
用好辩证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辩证法的运用;新发展理念的实施,离不开辩证法的指导。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做到相互促进、齐头并进,不能单打独斗、顾此失彼,不能偏执一方、畸轻畸重。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善于厘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区分轻重缓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要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善于把握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既求真务实、稳扎稳打,又与时俱进、敢闯敢拼。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善于进行交换比较反复,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
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贯通的,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遇到改革方案的空白点,可以积极探索、大胆试验;遇到思想阻力和工作阻力,要努力排除,不能退让和妥协。要深入分析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法治领域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面对国际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积极主动、未雨绸缪,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确保我国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风险监测防控能力,做到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发现风险、消除风险。
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要立即调整,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要彻底摒弃,切实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发展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