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是发展的节律
“唱和如一,宫商协调。”这是明代文学家冯梦龙《东周列国志》中的一句名言。讲的是,唱声与和声必须统一,宫音和商音相互协调,才能演奏出美妙和谐的音乐。发展也是如此,只有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协调一致、相得益彰,才能持续健康、行稳致远。
所谓“协调发展”,通俗地说,就是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对于协调发展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
这些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对协调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中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发展不协调、不全面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不平衡等矛盾比较突出。
--区域发展差距明显。30多年来,各地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增长,但不同地区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还远没有达到均衡水平。比如,2014年东部的上海、北京、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4万元大关,而西部的甘肃、西藏、新疆刚超过2 万元,差距十分明显。
--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比如,改革开放后城乡收入差距曾一度缩小,1983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82∶1,但后来又有所拉大,2009年达到3.33∶1,2014年仍为2.92∶1。又比如,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的历史欠账还很多。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匹配。在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的同时,一些地方精神文化生活仍然比较贫乏,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比较严重,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有待加强。目前,军民融合发展不够充分,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统管不够、融合领域范围较窄、融合质量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导致军民资源共享不足。
茫茫九脉流中国,纵横当有凌云笔。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任务,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没有进展,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
国际经验也表明,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往往因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全面而逐渐显现和加深。如果处理不好,任其延续,就会阻碍经济发展,加剧社会矛盾,甚至会诱发社会动荡。这也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发展不协调问题,防止“木桶效应”,避免使今天的“短板”变成明天的“陷阱”。
微评
只有坚持协调发展,才能避免顾此失彼,使发展走得更远、更有“含金量”。
促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要让农民在城市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
城乡“一体化”, 全国“一盘棋”,才能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小康生活。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犹如“车之两轮”,只有双轮驱动,才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