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前退保,先看现金价值。
●实在想退保,也应该在保单生效两年以后。
两年前,王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5万元的一份保险,5年后返还本金和部分收益,同时,提供意外死亡保险保障。今年6月份,王女士购买了一辆用车,感到手头资金紧张,于是想起了这份保单。当她到保险公司要求退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只返还她4.5万元的现金。为此,她非常生气,认为保险公司白用了她两年的钱,不给利息就算了,还扣掉了5000元钱。
“王女士的退保并不鲜见。但退保会在经济上会造成一定损失,不论什么原因退保,按合同规定,都只能按一定比例退回现金。据新华人寿长沙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退保损失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直接的退保手续费;二是以后还要投保同类险种时需要多付出的费用。按规定,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发还的金额。据悉,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但大多数投保人对此并不在意。
退保按“现金价值算
“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块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保险理财专家表示,目前的退保案例,有的是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有的是发现了更好的方式,还有一些人是对自己所投保的产品有了认识转变。保险公司对此只能以劝说为主,但如果投保人坚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就根据保单背后所附的现金价值表来计算退保金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往往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这笔费用远远大于消费者在其他消费活动中所付出的退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在国外,“退保也成为一种商机。目前国外已经出现这样一些机构专门瞄准一些无力续保的长期寿险保单,根据保额的大小和缴费年限,向保单主人支付现金,同时为保单主人续交保费;同时约定,在保单主人过世后,由这些机构成为保单受益人,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怎样才能将退保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呢?
理财专家建议,特别是对于一些传统的长期寿险,投保人不要轻率退保,因为“各家公司在这些纯保障类的险种上,保障范围和价格大同小异,为了些微差异承受退保损失,实在有些不值得。在实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急需现金周转的情况下,专家向投保人推荐以下几招,在退保前详加考虑。
招数一,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一些保险公司对于长期寿险产品,都有宽限交费期。如新华人寿规定,宽限期为60天,投保人可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以在自己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所有效力不变。
招数二,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招数三,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的,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那么,保险公司为了使保险效力得以延续,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招数四,办理减额交清保险。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投保人可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而继续享有保险保障。
招数五,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