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有很多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对于回族人民而言,每个节日都是一场盛大的集会,都过得很隆重。那么你知道回族有什么主要传统民俗节日吗?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回族的传统民族节日。
回族的主要传统民俗节日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是回族的三大节日,此外还有阿述拉节等传统节日。
回族开斋节
开斋节又叫肉孜节,是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之一,也是最为盛大的回族的传统节日。据伊斯兰教有关经典的记载、伊斯兰教创立的初期,在封斋满月时,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曾率领穆斯林步行到郊外公共旷野,举行礼拜,穆罕默德沐浴后,身着整洁服装,并散发“菲吐尔(开斋)钱。从此以后,回族穆斯林便把这一天作为节日,隆重庆祝。
开斋节,是阿拉伯语“尔代·菲吐尔的意译。按伊斯兰教规定,伊斯兰教历每年分12个月,单月为30天,双月为29天,每年较公历少11天,三年相差一月余。因此,按公历计算,回族伊斯兰教的节日并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回历每年九月为斋月,斋月期间,凡符合条件的回族(男子在12岁以上,女子9岁以上)只在每天日落后和日出前进餐。老弱病残、孕妇和小孩可以暂不用守斋(守斋亦称封斋或把斋)。回族妇女在月经期间也可以暂不用守斋。在斋月里,按伊斯兰教教义要求,穆斯林要做到静性寡欲,白天戒绝饮食,即使是不守斋的,也要尽力节制自己的食欲,不允许在公共场所吃喝。斋月的开始和结束,均以见新月为准。斋月有时29天,有时30天。一月结束,望见新月,斋戒完成,次日即为开斋节。清晨起来,回族穆斯林们沐浴净身,换上洁净的衣服,开始在家中炸油香、馓子。上午,到清真寺参加会礼。礼拜后,还向老弱病残和贫苦之人出散包贴。
然后回族人请阿訇为已故亲人走坟,纪念亡人。走坟后,走亲访友,相互祝贺,邀请亲戚乡邻到家,进行款待。回族对开斋节特别重视,庆祝场面十分隆重。
回族古尔邦节
回族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是阿拉伯语音译,又称“尔德·艾祖哈,“尔德的意思是“节日,“古尔邦或“艾祖哈,都含有“牺牲、献身的意思,因而古尔邦节又称为“宰牲节。在伊斯兰历年的12月10日举行。这一天也是回族穆斯林赴麦加朝勤的第三天。古尔邦节又叫“宰牲节,它起源于先知易卜拉欣的传说。“先知易卜拉欣夜梦安拉,命他宰杀自己的儿子伊思玛仪勒,以考验他对安拉的忠诚。于是,易卜拉欣将爱子伊思玛仪勒带到麦加城郊米纳山谷,准备宰杀爱子以表达诚意。此时,安拉派天使送来一只黑头绵揭羊代替伊思玛仪勒。从此,古尔邦节宰牲便成了穆斯林的传统庆典。节日这一天,回族穆斯林沐浴洁身后,穿上节日的盛装,到清真寺去参加会礼。之后走坟,举行宰牲仪式。献牲的牛羊,要体态端正,无缺损,宰后的牲畜按传统分成三份,一份施散济贫,一份送亲友,一份留自己食用,但不能出售。
回族圣纪节
回传的传统节日,圣纪节,亦称圣忌节,为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之一。相传穆罕默德(约570-632年)诞辰和逝世都在伊斯兰教历的3月12日,回族穆斯林为了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就在他诞辰和逝世的这天举行集会。以后,逐渐成为伊斯兰教的节日,节日活动一般在清真寺由阿訇主持。这一天,回族穆斯林沐浴净身后,炸油香、馓子,然后到清真寺听阿旬讲经、赞圣,讲述穆圣的嘉言兹行和功绩。回族穆斯林举行圣纪的日子并不统一,一般在伊斯兰教教历(伊斯兰历)的3月12日穆圣的诞生日和逝世日,也可以在教历3月内任何一天。
回族阿述拉节
西北部回族节日,届时要选用当地的五谷杂粮,掺上牛羊杂碎煮熟食用,节日期间回族宴请客人必备手抓羊肉,其次是用鸡肉做成的各种菜肴。
回族鹁鸽会
每年的春季,甘肃省的临夏和张家川一带的回族群众有举办鹁鸽会的习俗,届时,回族人们在一定的地点观赏、交换和出售鸽子。并同时举行唱花儿等娱乐活动。
回族亡人纪念日
中国清代回族穆斯林反清起义中殉难者的纪念囚。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为了反抗清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宗教歧视,西南和西北地区先后爆发了各族穆斯林的武装起义,结果遭到清军的残酷镇压。据有关史籍不完全统计,回族穆斯林在这次起义中被屠杀及投于疫疾、饥饿及坠崖惨死者约两百万人。因此,后人将“众亡人的得难日作为“亡人纪念日,或称“舍希德节,回族人民在这一天悼念殉难者,祈祷安拉赐他们以“舍希德的荣誉,水享天园幸福。纪念仪式是集体到清真寺诵念《古兰经》、祈祷、游坟、施舍财物,并讲述殉难者的英勇事迹。“亡人纪念日的日期各地不一,以当年回族穆斯林集体遇难之日为准。如云南省大理杜文秀领导云南回民起义,建立了反清政权达18年之久。1872年清军集重兵猛攻大理城,杜文秀为拯救军民率先献身就义。城陷后,清军纵兵屠城,血洗了城内外回族军民。大理回族人民每年以农历十二月十一为“亡人纪念日。据《迁葬清咸丰丙辰昆明五万被难回教亲友碑记》载:清咸丰六年(1856)云南官府下令“灭回,“格杀勿论,昆明城干余户回族人民约5万人惨道清军杀害,从而激起云南全省回民武装反抗,史称“丙辰之变,每年农历四月十三为昆明地区“亡人纪念日。又据《秦难见闻记》载,清同治元年(1862)农历五月十七,清督指使乡团对陕西西安城内外30多个回族聚居村庄进行动掠烧杀,酿成惨案,故西安地区回族穆斯林以此日为“亡人纪念日。另外甘肃平凉及宁夏灵武等地也以先人集体殉难之日为“亡人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