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7上半年总结范文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2000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