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规定的书目材料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在兰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一学三促四抓”、市委“两弘扬、两深化”及县委相关要求,参加镇集中学习18次,做自学笔记16000多字,与班子成员和同志谈心、谈话2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本人认真查找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0条,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进行认真回顾、梳理、剖析和反思。现汇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
一直以来,我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县委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牢记入党誓言,对党负责,听党指挥,从未发表过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相悖的言论,更没有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但深刻反思自己,还存在不足。例如:以前对于一些肆意歪曲我党或党员干部形象的段子,仅仅作为笑话一笑了之,没有看做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或团伙的别有用意,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在生活中,对一些错误的思想或思潮,本人能够做到不同流合污,不随波逐流,但缺乏当面批评指出其错误的勇气。
我坚决拥护《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具体要求,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作风,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三公”经费支出:没有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款吃喝现象。
2、职务消费:有业务培训、业务招待等职务消费情况。
3、人情消费:家庭近5年来无婚丧嫁娶事项,亲朋好友婚丧嫁娶、生子乔迁有自付随礼现象。
4、公务用车:没有专车,有急事时租过车。
5、办公用房:政府二楼208房间,寝办合一,18平方米,标准用房。
6、住房:2009年购有单元房1套,139平方米,属家庭住房。
7、家属子女从业:爱人×××在县政府工作,儿子×××为在校学生,无经商办企业情况。
8、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秘书现象。
9、出入私人会所、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没有出入私人会所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平时我就不喜欢去那些地方,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今后我更不会出入私人会所。
10、不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等问题。我深刻地认识到搞好作风建设能够推动改革发展,能积极落实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在其位、谋其政”的执政理念。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上,学风不浓,把学习当成任务,只满足于为了工作和业务需要而学,应付了事;对政策理论、民政法规满足于一般性了解,缺乏深入研究;过多忙于日常事务,对理论学习不主动、不系统;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一扫而过。如2010年3月,×××镇×××村×××组一个小儿麻痹症患者×××,双脚不能直立行走,要靠双拐才能走路,他毕业于县卫校,想开个医疗诊所,到我这里咨询,“民政、残联能否给予资助?”我由于吃不透政策,到县残联、民政局有关科室求助后,才知道他需要到县卫生局办理行医资格证后才能开诊所,否则不行。这就是熟练运用政策理论突破瓶颈问题的能力不强,问题不能一次性解决,多跑腿,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二是文山会海,不求实效,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会了就是贯彻了,发文了就是落实了。比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政策等各种规章制度印在纸上、写在本上、挂在嘴上、贴在墙上,至于有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就不得而知;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少,没有走村入户考察民情,不了解老百姓对村落实惠民政策的满意度,致使工作停留在文件、会议安排上,造成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不了了之,这实质上就是不求实效,为民情怀和干事创业精神不足的表现。三是观念保守,因循守旧,创新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领导安排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上边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如今年二季度低保、五保复核认定调整时,把政策传达给村里,任务布置到村里后,想着这只是项常规工作,况且还有各包村领导督导本村工作,自己就不用亲力亲为了,由他们按部就班地调整后上报镇,再报县局审批,结果造成有些村的个别群众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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