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寄语】以下是格言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采购工作总结:政府采购员年终总结的文章,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监督、监管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确保了审批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元至六月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集中采购143次,其中公开招标5次,竞争性谈判15次,询价采购123次,完成采购金额 2118.8万元,节约资金335.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9%。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采购规模进一步拓展
今年以来采购中心努力拓展政府采购规模,扩大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和节约优势,采购项目进一步丰富,安全设备、水面打捞设备已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在服务民生方面,完成了市委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软件、梁子湖区和华容区中央医疗补助项目的采购;在服务三农方面,完成了国土整治办公室占补平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公共安全方面,完成了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和双港大桥超载动态监控系统工程的采购。半年来采购中心主动服务,急事急办,精心安排,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各单位重大项目,6月份首次进行了公务车辆加油的定点采购,同时还完成了2011-2012年度辆维修、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资料印刷项目的定点采购,在采购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采购人提供更简单更快捷的服务,方便了市直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中心在完成市直单位采购任务的同时,还接受了梁子湖区、华容区以及梧桐湖新区重大项目的采购,指导和帮助区级政府采购部门开展采购工作。
(二)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
中心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一是针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整合修订招标文件编制程序,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招标程序的规范有序;三是对重大采购项目,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一些技术需求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及时邀请有关专家组织论证,确保了采购项目公平、公正;四是坚持把好资格审查关,根据不同项目的类型,制定较为合理的资质要求,先由中心专人进行资格预审,与供应商明确相关职责,后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进行资格终审,仔细对照各项目的资质条件逐项审核,有效确保了招标采购的成功率。
(三)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
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采购中心着力源头防腐,紧紧围绕规范二字,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重点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工作“阳光化”、手段电子化等五个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阳光采购”运行机制。
一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全部上网,供全国各地供应商免费查阅、下载、使用。通过公开,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
二是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即在投标、开标的当天,由采购中心、财政局人员在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到采购中心评标室封闭评标。从时间、机制上制约了外界影响评标专家公正的行为。
三是实行开标、评标现场音视频录音录像监控,全程监控监督开、评标过程,促进了开评、评标现场的言行规范。
四是评标结果及时在规定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的监督和质疑。
五是完善了采购文件系列标准范本,实行了重大和复杂项目上网邀请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了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从招标文件源头促进了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平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