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律师事务所年终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 ,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本所现仅是设立初期,虽然只有合伙人三名律师,但我们已经拟定了相应的营销方案及推广策略,同时会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必然吸纳新的合伙人或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然致力于新的发展。
一、树立了榜样律师
在XX年初,我所被评为年度十佳红旗单位,我所徐永祥、曹广要、刘自林三位律师被评为年度服务标兵,这是对我所及我所律师上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的肯定。为了更好开展工作,XX年以来,我所律师以以上三位律师为榜样,严于律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协议,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本年度内,通过合伙人的充分协商及合伙人会议的充分讨论后决定,我所合伙人由原先的夏彪、武建平、张新华变更为夏彪、徐永祥、万正大,我所主任由原先的夏彪变更为徐永祥,已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在修改原有的章程及合伙人协议基础之上,完善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使我所能够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制度包括:收案审查审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执业公示制度、案件归档制度、责任赔偿制度、律师管理制度等,力争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贯彻这些制度,我所先后利用星期天时间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为我们所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扩建了律师团队,组织全所律师坚持每星期五下午学习,力求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
目前我所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5名,行政办公人员3名,聘用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新加入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为打造专业化、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聘请本所老律师或外所的大律师,以谈心得、谈体会、谈经验等交流方式组织全所律师共同学习,以促进以老带新、新老律师交流的共同发展的局面。
四、承办了大量非诉讼案件,诠释“调解年”
截止目前,我所共办理当事人委托的案件100余件,在办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又注重社会效益,尽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在我们承办的诉讼案件中有近一半是调解解决的,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的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
本年内,我所主动联系了“富田丽景”社区和“南阳新村社区”两个社区服务点,开展长期的法律咨询与宣传工作,每月定期选派我所的资深律师为小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并每月按时向区司法局汇报当月接待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年度的信访接待工作我所也顺利完成。XX年12.4法制宣传日当天,我所派遣6人律师小团队前往省人民大会堂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六、认真学习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文件精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