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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年,能源协调科在州经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紧紧围绕全州工业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全州工业倍增计划、双十行动、积极推进重点产业建设工作,努力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在分管副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能源协调科认真做好电力协调工作,按“五保”原则确保计划用电落实到位,保证全州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用电;加强电煤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全州火力发电厂的电煤需要,使电厂能够多发电、多供电,确保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节能降耗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能源协调科在人员不配套,工作繁杂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降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设备,促使企业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能源协调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电力协调服务工作
一、计划用电工作
计划用电工作是能源协调科近几年的主要工作之一,随着红河州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工业用电负荷不断增加,用电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日用电负荷最高已达115万千瓦,日平均用电量在2200万千瓦时以上。而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加大了计划用电工作的难度。今年1-6月全州电量需求3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1%,实际用电量25.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XX年年7-12月预计用电需求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全年全州电量需求7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由于我州工业经济增长较快,电力的增长的速度远不能满足全州工业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在电力供应短缺时期,实行计划用电政策就十分必要,也是政府调控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之一。为确保全州经济和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能源协调科按照“保居民生活用电、保重点、保增长、保效益和保行业整合”的计划用电原则,按省三电办下达我州的电量指标认真做好每季每月每周的计划用电方案、有序用电预案,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电。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企业一律停止供电,对限制类企业、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计划用电政策、加大限电力度;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实行峰谷、峰枯分时电价政策,用价格杠杆调节企业用电,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使有限的电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加强与红河供电局调度、营销部门间的联系,强化电力调度监管力度,协调解决计划用电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在确保重点、保增长、保效益用电的同时兼顾一般,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引导用电单位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节约用电,实现节能减排。
通过计划用电工作,基本做到有序供电和有序用,既保证了我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用电,又兼顾了一般,确保了全州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用电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只有安全生产才能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就是企业的经济效益。今年以来能源协调科根据全州工业的安全用电形势,从全州工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分别以红经济[XX年]19号《关于对全州煤矿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号《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红经济[XX年]58号《关于对煤矿、非煤矿井及易燃易爆企业用电资质进行检查的通知》等下发到各县市经(贸)济、电力公司和用电单位,并与州安监局和红河供电局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深入到基层、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等检查,一方面向企业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安全无小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另一方面通过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能及时向企业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用电企业加强了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节约用电
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扩张,能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当前,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价格大幅度上涨,能源供应紧张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随着汛期的结束,水电出力急剧下降、由于电煤供应严重短缺,火电出力不足,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另一方面用电效率低、浪费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电动机、泵类、风机、空气压缩机、工业电炉等主要终端用电设备平均能效水平较低,用电管理粗放,企业、机关、居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