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言网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采购中心年终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2005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前进,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行为过程中,切实从各个方面加大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公正原则,将公开招标作为最主要的采购方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采购程序,做到规范采购与简便高效相结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受理投诉与服务采购人相结合,促进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的工作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采购规模继续扩大,采购范围进一步拓宽。
2005年1至11月份,政府采购项目102个,共计执行采购预算39194.43万元,实际采购额36674.19万元,节资资金2520.24万元,节资率6.43%;公开招标34480.99万元,占采购额的94.02%;财政直接支付31566.98万元,占采购额的86.07%,公开招标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也稳步提高。
政府采购规模扩大最主要的原因是扩大了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范围:工程方面,将5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执行50万限额的基础上,应一些使用单位的要求,如我区军退办等一些单位自觉将不够限额本可以自行采购的资金上交入政府采购专户,执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服务方面,在把物业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出台了朝阳区会议类政府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将会议纳入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二、狠抓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
我们已经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至关重要,自身树立起“靠制度监督”的理念,并在理论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今年6月份召开的“朝阳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向区属各单位发放了《朝阳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强调了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关键环节,将程序、内容、权限以及时限要求详列其中,并针对下阶段采购办与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配套改革,详细介绍了政府采购月计划的填报、审核流程。今后的工作重点要在抓好原有各项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规划做好修订、补充、细化,继续出台新的制度和办法,保证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更加完善,程序更加简洁、规范,更具可操作性。
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落实问题吸纳建议搞好集中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提高和改进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今年5月,我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监督检查,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反馈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征求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调查表明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全区有89%的单位认为我区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或比较规范,在设有25个问题的综合调查问卷中居首位;有83%的单位认为政府采购审核验收规范或比较规范;有61.1%的采购人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一致反映,我区政府采购在招标方面做得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完整,监管比较得力,采购公开透明,财务把关很严,充分肯定我区在政府采购工作上已经取得显著成绩。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政府采购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下力量予以改进和解决,我们对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和落实,没有发现工作硬伤。汇总反馈回来的大量中肯建议,本着切实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着想的态度,我们深刻反省和检讨自身不足,扎实搞好集中整改,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
四、执行采购计划管理,简化结算支付环节
2005年7月份我区开始执行新的政府采购程序,将过去程序中的结算审核改变为采购前的计划下达。严肃政府采购预算,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采购预算编制每月采购计划,强化采购单位的预算意识,为细化2006年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改革打下基础。采购计划的实行,从源头上严肃了采购预算的执行,也能够使采购办确保在采购项目运作和监管方面有的放矢。同时,以财政局内信息资源整合为契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依据下达后的采购计划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取消了过去采购办重复审核的结算环节,从而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使采购办更好的将精力投入到采购监管工作上。
五、完成管采真正分离,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管理
我局在今年取消采购中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管采分离,将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交给更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去运作,保证今后招标采购的商品和工程价格最合理、质量最有保证、服务最到位。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