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在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悉心关怀下,我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各类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整顿和规范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力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饮食放心、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辖区监管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资料
我所通过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实地监督检查,摸清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并收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料,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截止目前,对辖区的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面完成,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企业共6家,其中酒类生产2家、糕点生产1家、肉制品生产2家、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1家。
(二)食品流通环节:各类商店共计54余家,其中超市及副食店47余家、销售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孕婴店4家、外卖鸭脖店2家、糕点店1家。
(三)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餐饮店共计43余家,其中大型1家、中型5家、小型17家、小吃店19家、快餐店1家。
(四)学校食堂:**辖区共有学校(含托幼机构)11所,除**甘露小学、关帝小学及关帝春容幼儿园无食堂外,其它均设有食堂,其中职业技术学校食堂2家(注:其中1家正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核查不符合发证标准,已责令其整改后重新申请)、中学食堂3家、托幼机构食堂4家。
(五)化妆品经营店:共计7家。
(六)药店(均经营保健食品):共计16家。
我所将辖区调查摸底与日常监督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开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台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00余户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及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办证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及时复查。
二、对申请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新办和到期申请更换《食品流**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截止目前,我所收到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发来现场查看表29份,已现场核查28家并返回局食品流通监管股;收到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发来现场核查表18份,已现场核查16家并返回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三、按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我局文件要求,于2014年1月14日至1月22日负责在辖区关帝中学举办的“2014年加油冬令营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于2014年7月14日至8月2日负责在辖区**镇、关帝镇开展的“2014年加油夏令营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期间督促供餐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做好各类台账及保障专用表格的登记,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监督意见书共4份。我局马勤贵副局长于2014年1月17日亲临关帝中学督促指导我所严格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件。
四、对辖区农村群体聚餐进行监督管理
通过参加**镇政府组织召开的村队工作会议,向各村队宣传监管农村群体聚餐的相关规定及重要性,要求各村各队负责人及时上报本村本队的群体聚餐活动到我所,从而进一步畅通了农村群体聚餐的上报途径。
截止目前,我所共接到辖区4起群体聚餐活动,均到现场对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的资质进行了核实,对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过程提出了监督指导意见。并现场出具了群体聚餐监督意见书和现场检查笔录,聚餐期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件。
五、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 年**区食品安全快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涪食药监发〔2014〕37 号)文件要求,我所严格遵照突出重点、分工合作的方式,及时在辖区开展对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特别是集体食堂使用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及其原辅料、餐饮具等重点品种进行快筛快检,共计完成150余批次产品的快速检测。通过快检发现各抽检单位共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或存放不当造成污染,已现场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改正。
六、协助城北所开展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局机关的安排,我所分别自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9月30日和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协助城北所开展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逐街逐巷摸底排查,并严格做好各类监管对象的登记,对个别未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已过期的从业人员现场办理临时健康证,并要求其及时办理正式健康证及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对个别未办理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