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为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办事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群防群治组织,明确了领导机构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修改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分工明确、广泛参与、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在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制发了《关于印发年卫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了必要经费,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力度;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上,根据年初与市委、市政府及清江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我局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了科室和人头,把部门主管领导抓综治工作的实绩列入了年度考核的内容,并做到了与干部的任用、评先和受奖挂钩,严格兑现了奖惩。
(三)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我们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制,并针对各单位上报的矛盾纠纷及各种隐患,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和思想交流等方式,及时处理和有效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单位内部职工无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狠抓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抓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坚持了经常排查和整治单位内的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二是投入经费增添和更换了部分安全设施;三是组织人员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各种不安全隐患,单位内无盗窃案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各单位内部均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暂寄住人口、租借房人员的管理上,做到了认真登记、加强教育、管理有序,暂住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发生,单位内无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
(五)“xx”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深入扎实。今年以来,在加强对“xx”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上,利用职工会议、政治学习、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xx”普法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如《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禁毒、除“六害”、“创安”等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和护法意识。8月27日,我们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及市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人员共29人参加了全省卫生系统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全省统一时间和统一试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护士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内容。
(六)平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在平安创建活动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向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转发了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对各地各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了督导;四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运行机制,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通过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推动了全市卫生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各单位的平安。
(七)在配合社区管理、社区教育、社区防范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了节假日前后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了安全文明建创及科技创安活动,提高了安全文明创建工作质量。
(八)狠抓了本部门、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落实了本部门医疗安全、卫生安全、联系基层和述职制度,单位内部职工无组织和参与非法示威、集体上访、械斗、哄抢和xx等有碍社会秩序的活动。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完成了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无事故发生,确保了一方平安。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平安创建活动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
三、今后工作意见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领导及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小康社会建设的规划之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增添措施,狠抓落实,为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