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更好地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根据县委文件精神及财政局“村财乡代管”的实施办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于2005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所属14个村的村级财务实行了乡级代管。运行4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经乡党委研究,报财政局批准,于2005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中心人员全部由财政所人员兼任,设中心主任一名(财政所长兼任),总会计一名,代理会计3名,微机记帐员1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河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录和反映村级财务收支及资金增减变动情况,认真做好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现行的财经法规对农村财务管理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在不改变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临城县村财乡代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村级报账员《报账制度》、中心代管会计《票证审核制度》、中心总会计《资金拨付制度》,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凭借专业技术优势,帮助村委会管理村级财务,同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三、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
截至目前,我乡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这主要得益于财政局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村委会干部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得益于农村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拥护。
四、强化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显成效
我乡实行村财乡代管的做法,运行几年来,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20多年来,村级财务各行其道、会计账目不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不规范局面。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级财务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个别村会计人员更换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收支审批手续不严格。造成个别村班子内部成员相互猜疑不团结,换一任支书就要换一任会计,前后任班子的财务交接不清,帐目不衔接。群众对村财务不清楚,疑虑多、意见大,村民上访告状事件时有发生。
成立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后,财会人员都由乡财政所人员兼任,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素质较高,政策性强,坚持原则,所有经济业务都按照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对于不合理的支出、不合规的票据,向报帐员说明理由并予以退回。代理中心财会人员工作的认真负责,换来了村干部的理解和支持,也得到了全乡村民的信任和拥护。既避免了村干部之间闹矛盾,又解除了群众的疑虑,真正体现到了群众满意、干部放心。如石城村,今年春季需要更新田间路边的树木,拟定出售成才林木的收入款项,除用于补栽树木和硬化村级街道外,不得挪作他用。此事虽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但会后村民代表还是向乡党委提出:此收入款项由乡政府代为保管。当村民得知我乡即将实行村财乡代管后,满意地说:“领导都替我们考虑周全了,这样,村集体成点事业,为村民办点实事就大有希望了!”在村民代表的参与下,石城村11万元的林木收入款,全额缴入了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代管资金专户。
2、出台配套措施,节约村级支出实行村财乡代管之后,乡党委又及时出台了有关配套措施及规定。首先是村级办公费中活的部分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村财乡代管后,代理中心发现,各村每月的电话费支出多少不一,并且都是村支书的固定电话和手机话费,向乡党委反映后,党委书记亲自向县纪检等部门进行了咨询,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乡党委规定了村级电话费实行限额报销的办法。此项规定的实施,全乡一年可节约村级电话费支出1万多元。
实行村财乡代管工作,我们石城乡仅是刚刚起步,在财政局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要虚心学习先进地区和乡镇的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加倍努力,使村财乡代管工作在我乡日臻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