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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28 23:46:52 来源: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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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通过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921件,审结869件,结案率为94.3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4件,已执结107件,执结率为79.85%。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以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依法严打不动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5件,审结183件,结案率为98.92%。共判处被告人236名,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名,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9名。召开了三次公判大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确保我县长治久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抢劫、****、盗窃、贩卖毒品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严惩了一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农村经济发展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为我县“严打”整治斗争取得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的调解方式,共受理附带民事案件41件,其中调解结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件,调解率73.2%,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人,其中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情形单处罚金或者宣告缓刑,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挽救失足青少年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四是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下大气力做好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力防止矛盾激化,杜绝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还积极落实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加“平安永顺”、“和谐永顺”创建活动;开展“打黑除恶”、“一打三整”等专项打击和治安整治斗争,在省高院综治考评中我院名列全州法院第二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全面开展民商事、行政审判,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15件,审结665件,结案率为93%,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率为58.34%。一是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止争息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如在州民二中“6、6”凶杀案突发性事件中,县里抽调我院民一庭两名干警进入专案组,就民事赔偿部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辩法释理,经过两天一夜的艰辛努力,使该事件顺利解决,受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好评。二是着重抓好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全县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2件,审结9件,为破产企业依法清收债权4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三是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四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林地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通过宣传法律、政策,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平息了大量的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林业案件15件,其中依法调处各类涉及林地的民事纠纷案件8件。

 我院从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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