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设,为构建和谐月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0*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87‰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综合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准确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力争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在省市先进水平。200*年全区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提高对新形势下计生工作艰巨性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一是要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财政经费投入足额到位。二要继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滞后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不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优化和调整区、乡、村三级计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选配那些优秀人才充实到计划生育队伍中来,确保人员到位,工资报酬到位。对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年保持在市、区先进行列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予以提拔重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是加强对全区计生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管理事务。要把依法行政的“职权法定、程序优先、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贯彻到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生育证的审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行政处罚等各项事务都严格依法办事,减少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继续推行非诉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做法,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杜绝廉价超生的现象。三是要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杜绝坐收坐支和挪作它用的现象发生,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所需。四是认真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职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三、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载体,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今年,要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
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一是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围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二是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大力加强优生优育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对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实行跟踪服务,使每位育龄群众都能享受到生殖保健服务。三是要积极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四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下发的“优质服务先进县(区)评估指标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完善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制度。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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