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7大提出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针政策。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当中,“以改革发展为根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两个确保为核心”。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励精图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诸多新突破,开创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丽江“二次创业”,维护丽江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力做到“两个确保”
(一)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截止今年十二月全市离退休人员达10527人,其中企业离休276人;今年度应发养老金7535万元,实发养老金753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支出数占年初预计支出7730万元的97.5%。
(二)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按“三三制”原则,组织和落实企业、社会、财政三方面资金,特别检查和落实特困企业兜底资金的到位情况。今年为下岗职工筹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162.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筹集105.7万元、社会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调剂)48.2万元、企业筹集8.3万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91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71.2万元。 二、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一)今年度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单位有498户,参保人数达31653人,其中:企业24083人,个体5235人;当期应缴养老保险费6027万元,实缴养老保险费4850万元,征缴率为80.5%。 (二)进一步理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衔接程序,从而加强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建立欠费企业台帐,截止今年12月全市实际累计欠费达2542万元。今年1至12月追缴欠费1600万元,占年初清欠计划650万元的246%,追缴率为72%。
(三)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企业欠费,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措施,建立企业缴费核定和企业欠费两个数据库,劳动监察执法和地税部门合作,切实做好征缴和清欠工作。在没有专职稽核人员和经费的情况下,我市按时完成了“双60%”稽核面。为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市直、原丽江县、华坪县和宁蒗县先后开展了对离退休人员生存情况的调查,要求离退休人员提供居住所在地生存证明、彩色近照和详细联系地址等基本情况,通过对9986人的生存调查,将收集的资料归档后输入微机,建立了基础数据库,为下一步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规范退休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退休人员及养老金增长。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2]64号),按规定审批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实行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制度,从而严格控制退休指标,有效控制退休费用增长,今年1—12月新增退休人员680人,占年初预计增加800人的85%。
(五)建立和完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数据库。严格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养老保险档案及缴费台帐,通过对帐核对,及时准确登载个人帐户,及时公布、计算利息。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率达100%。并按文件规定实行了分类,建立了专门的档案数据库。 (六)严格遵守劳、财两部制定的财务制度和社保统计制度,建立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现代化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对市、区(县)级社保机构财务、统计人员的软件应用培训指导,提高了电算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我市今后与省局联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坚持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旅游服务行业、城镇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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