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何为荣为主要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和盐务管理负总责,下分两个管理和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全县范围内的食盐市场经营管理和群众食用盐的检查工作,以及供销社系统内、包括村级农家店经营食品药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一组组长邱永洪,组员2人,具体负责双江、小街、化念等乡镇辖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和监管县供销社直属济坤公司对食盐的专营工作;二组组长赵云祥,组员3人,具体负责岔河、甸中、大龙潭、富良棚富、塔甸、亚尼等乡镇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全年分时段,按照各级各部门下达的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局日常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凡是涉及盐务管理范围的经营网点、餐饮业、加工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供销社系统内、村级农家店等食品经营的门店都列为工作重点和目标。
三、工作情况
我局两个工作小组今年已开展了三次大的检查活动,分别为:1月18日至22日、5月12日至15日、9月19日至23日,共出动16台车次,38人次,分别对全县各乡镇辖区内在市场上经营食盐的单位和涉及用食用盐较集中的学校、食堂、饭店等地方进行了3次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批发市场、零售点、超市、农家店、餐饮业、机关、学校、工矿企业食堂等223户经营户、80多家饭店和食堂,同时走访调查了50多户农户的食盐使用情况。在一年的工作检查过程中,仅发现我县境内双江农贸市场有一户个体经营户,于XX年9月17日从昆明拉了300公斤无碘盐到**,我局根据市盐务局线报,在该车出**高速路口时将车截获,没收了此批无碘盐,并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除此外,县境内没有发现其它不合格碘盐的经营和使用情况。
我县使用工业用盐生产的企业是严格按照盐业管理条例进行监管的。我县境内有三家企业使用工业盐,天大焦化厂、玉林泉酒厂、纳山钢铁公司;济坤公司已对其进行跟综服务,所用工业盐报计划由济坤公司统一组织,并要求厂家严格管理,专人负责,不得流入市场和食用,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我局在“3.15”和“5.15”期间以及开展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集市、广播、电视等,向广大群众进行盐业法规的宣传,散发“碘盐使用和保护”、“碘缺乏病及症状”、“碘缺乏病的防治”等宣传单3500多份,6月中旬与市盐务局一起深入乡村向群众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认识了假冒伪劣食盐及对人体的危害,加强自身的保护,这些活动的开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县盐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