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财政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我市财政部门科学判断形势,加强监控分析,强化预算执行,使我市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调控职能发挥充分,积极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民生事业,确保了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收支保持了较快增长。
收入方面:1--9月份,我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6722 万元,完成保定市下达计划的83.6%,同比增长22.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244万元,完成保定市下达计划的81.7%,同比增长12.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52.4%。预计全年全部财政收入将达到4.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4亿元。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三方面:一是强化征管,坚持依法治税管费,加强与税务、人行国库和执收部门的协调力度,强化对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收入的动态监控。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通过牢牢抓住票据管理这个源头,做到了应收尽收。二是加大了资金跑办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门上下联动跑部进厅,截止9月底,全市共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亿元。三是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取得一定成效。
支出方面:我市一般预算预计支出7亿元。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及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对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教育等工作的支出,提高了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确保了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等专项资金的支出,重点支持了城市三年大变样、落实招商引资等全市重点项目等支出需要。
(二)、财政调控职能发挥充分。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要求,我市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财政调控,着力助推稳定发展、激活消费、促进发展。一是加大投入稳定增长。投入大量资金促进城乡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集中投向在建续建重大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药业产业园区创造更好的招商环境,服务企业。其中拨付资金2370万元用于园区的扩建和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2201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拨付资金2100万元用于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厂等建设。保持了必要的公共投资强度。二是落实政策激活消费。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监管,发放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124.2万元,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三是申报项目促进发展,主要申报成功了农机深松、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地方特色中小企业发展、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项目,争取到位资金450万元。
(三)、积极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涉及我市35万农民切身利益,一直是我局工作重点,为落实好,我们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落实粮食直补工作,共发放补贴资金3863万元,受益农民8.5万户,全部使用“一折通”发放;二是继续做好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今年我市参保小麦26.26万亩,参保玉米19.34万亩,财政补贴资金597万元。三是今年共有109个村成功申请一事一议项目,项目总投资103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505万元,用于修路、打井、铺设饮水管道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四是强化水利建设。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增加水利建设投入,共落实资金1250万元,实施病险防洪加固,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地下管道节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些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