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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通用

 时间:2023-04-11 10:00:34 来源: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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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任何事情提前做好准备才不会让自己手足无措,主持词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感受到欢聚一堂的温暖。主持词留住活动印象,写好主持词也是一种个人能力的表现。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

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 篇1

  一、背景介绍

  同学们,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小学生迷上了网络游戏。这对他们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因特网的兴趣也逐渐增浓,此时此刻面对小学生上网玩游戏,同学中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学生生存在信息时代里应该适当上网,在学习中遇到不愉快的事情,还能当做消遣;而另一种声音则是:学生还小缺乏自制力,经常上网玩游戏弊大于利,孩子不能和网络游戏交朋友。

  对此问题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对待呢?不如让我们来举行一场辩论赛来一辩真伪吧!

  二、宣布开始并介绍规则、辩手和评委

  下面我宣布:“网络游戏,我们是否该与你交朋友?”辩论赛现在开始。首先,请允许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参加本次辩论赛的双方辩手和他们各自的立场:

  这几位是正方辩手:

  他们的观点是:学生能和网络游戏交朋友。

  这几位是反方辩手:

  他们的观点是:学生不能和网络游戏交朋友。

  下面请允许我十分荣幸地向大家介绍本次辩论赛的评委,他们是:接下来我想在与各方辩手明确一下本场辩论赛的规则。

  本次辩论赛的规则:1、辩论资料必须真实可靠。2、辩手必须语言流畅,思路清晰,吐字发音标准,不能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3、论点明确,论述清楚,有支持论据。4、辩手必须仪态大方,气质优雅,举止端庄,衣着得体。5、辩手不得回避对方辩手提出的问题,辩手回答不得超时。5、每位辩手只有两分钟的辩论时间。

  三、主持立论出陈述阶段

  现在我们进入本场辩论赛的第一个环节:请双方辩手对自己的立场进行陈词论述,每位的时间各是三分钟。由正方以辩开始。小学生辩论赛的主持稿(双方辩手陈词论述)

  看来双方都是能言善辩,接下来是自由辩论阶段,大家将会欣赏到更为惊

  心动魄的较量。双方必须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为8分钟。先请正方发言。

  四、主持自由辩论阶段

  五、主持结论阶段

  谢谢各位辩手,刚才的自由辩论,可谓是针尖对麦芒。接下来让我们来听听双方四辩的总结陈词。每位的时间是四分钟。

  六、补充介绍我校辩论赛历史

  七、请评委作点评,并宣布比赛结果

  网络,我们是否该与你亲密接触?今天正反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为此我们要感谢场上的八位辩手。下面让我们有请

  老师为我们作现场点评,并宣布比赛结果,大家欢迎。

  八、宣布结束

  我宣布:“网络游戏,我们是否该与你交朋友?”辩论赛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 篇2

  1、立论陈述阶段;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正方一辩:;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1.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 立论陈述阶段

  下面请正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正方一辩:

  丁灿:在法律不断健全的当今社会,人的权利不断受到重视--生存备受关注,死亡也越来越发人深思.那么今天我们就将对"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的问题展开一场辩论.

  首先就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安乐死的定义;"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有不受侵犯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已患绝症,生存已没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灵和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安静祥和地离去又有什么不应该呢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理由有以下几点:

  1. 从个人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这一生命过程的应有尊严。它保证了个人在生命最后一刻所做出的对生命的自主和自决的权利。

  2. 从经济的角度看,安乐死是是阻止成本无限扩张的有效方式。当死亡过程逐渐展开,生存的成本逐渐放大,对经济,心理,家庭和社会成本都是不断的加大。而安乐死可以减少这种浪费的支出,是实行者对这家庭成员爱的考虑。

  3. 安乐死能够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对人权的保护。

  因此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下面请反方一辩开篇立论,4分钟

  反方一辩:

  张丽清:还记得古希腊医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吗:我将尽我的全力去辅助病人而决不损害他们!两千多年的这条训戒成为医生们的最高信条!而安乐死做为一个医学概念被提出时医生就被至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种法律的确立要有利于社会的进步!要保证公民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安乐死的立法将对法理,道德,伦理进行挑战甚置是颠复!没有甚重的态度,尽凭着对病人的一腔怜悯是不能成为立法的理由的!

  让我们回到医学的领域!对于病人的病痛我们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疗,临终关怀等等手段能够部分甚至全部为患者带来生的尊严!为何非要一死了之,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 安乐死从技术上来讲是没有什么错的!错就错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这样去做!这是对向死神抗争人们的打击呀!

  花儿美吗?是插在安乐而死的亲人坟前还是用它来抚慰生者更加眩烂!河山美吗?是与亲人周游过后留下美好的记忆,还是撒下安乐而死亲人的骨灰留下遗憾!蓝天美吗?是否要在云间回忆亲人的音容笑貌!时而叹惜生命的短暂!

  死去的人走了,他们去了哪里现在过的好吗!我们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们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够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观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谢谢!

  2、答辩反驳阶段

  (1)下面请反方二辩根据正方立论反驳,2分钟

  赵鑫:正方辩友说安乐死应该合法化,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安乐死本身是一种逃避行为,有悖道德伦理,安乐死会客观上纵容医学上的懈怠。从伦理方面讲,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自愿要求结束自 己生命的条件下实施“安乐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学者认为,在这方面 法律应该体现人性化。但是,“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 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 ,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 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 ,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 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 则。使人无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个长期争论的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与人类 学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 ,谢谢大家

  (2)下面请正方二辩根据反方立论反驳,2分钟

  刘冬:反方辩友强调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不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那么请大家看一下安乐死的条件:①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②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④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这就体现了安乐死是由接受者自愿结束生命以结束承受的痛苦,中国有古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权利把自己从痛苦的深渊里解脱出来。我认为,对方辩友说那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那么现在按照安乐死实施的规则来讲,是由接受者自己来选择的,那么,我倒认为是强行把人留在这个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于人的生存权利。安乐死的实施者是濒临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 ,安乐死无论现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经存在了,为什么不将其合法化并制定相关规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认为安乐死应该合法化,并且符合现代人道主义精神!谢谢大家

  3、质辩盘问阶段

  (1)下面请正方三辩向反方一,二,四辩提问

  正方三辩问:

  郑鑫:首先,就如对方辩友所说的,生存是人的权利.

  那么,请问,死亡是不是人的权利?

  反方一辩回答:

  张丽清:我们是不能选择出生的!即然我们不能选择出生,那我们选择死亡的权利又是

  从哪里来的呢?

  正方三辩问:

  郑鑫:对方辩友,请您正面回答,

  生存是不是人的权利~?

  反方二辩回答:

  赵鑫:生存当然是人的权利!所以我们不能轻意剥夺人的生存权!所以安乐死不应该合

  法化!

  正方三辩问:

  郑鑫: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就在于,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对不对?

  反方四辩回答:

  唐栋:其实对方辩友,我们很明白人是有生存权的。但是权力并不都是相对化的,有生

  存权并不代表你就有选择死亡的权力。

  (2)下面请反方三辩向正方一,二,四辩进行提问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对方辩友,我想请问您知不知道什么是“放弃治疗”?

  正方一辩回答:

  丁惨:我方只想说人对自己的生命是有权利的 包括的生存和死亡

  其二,放弃治疗是对没有挽救生命希望时的一种放弃生命的选择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那我想请问了,国家对于放弃治疗的一系列标准当中为什么就恰恰没有“以病人个人意愿为准”这一说法呢?

  正方二辩回答:

  刘冬:对方辩友,你只是在告诉我们 国家现在没有对安乐死合法化

  可是我们说的是应不应该

  实然和应然可不要混淆哦

  请问,如果没有治愈的希望,为何不能安乐死?

  反方三辩问:

  葛登超:对方辩友!难道死才唯一的方法吗?请问对方;安乐死有弊端吗?

  正方四辩回答:

  孙能烨: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安乐死的对象是没有治愈希望的病人,相信对方也认同这一前提

  当死亡是唯一的结果的时候,所以我们才要好好的死

  任何事物都有弊端的

  我们恰恰正是把垂危病人的 生死弊端 减少到最低

  (3)下面请正方三辩质辩小结,2分钟。

  郑鑫:法律作为一种规范社会的工具,是应顺应社会要求的。二战以来,安乐死合法化 的呼声越来越高。安乐死作为人的权利在世界范围都具有普遍意义,其立法工作也势在必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安乐死在我国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 需要的强烈表现。而我国通常认为实施安乐死是一种犯罪,这种“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已不符合社会需求,因此,在我国制定一部有关安乐死的法律来完善对生命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生命保护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谢谢!!

  (4)下面请反方三辩质辩小结,2分钟。

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 篇3

  各位评委、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宣布今天的读书辩论会现在开始。

  比赛开始前,首先我宣布会场纪律和比赛规则:

  甲:一、陈述阶段:我们提倡即兴陈述,引经据典要恰当,在陈述阶段,由双方一、二、三辩进行陈述。顺序是正方一辩、反方一辩、正方二辩、反方二辩、正方三辩、反方三辩。时间都是每人1分钟。

  二、自由辩论阶段:时间是双方各5分钟。由正反双方自由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同时另一方开始发言,另一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用时已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发言。在自由辩论阶段,我们提倡积极交锋。

  三、结辩陈述阶段:时间是1分钟,由双方四辩进行结辩陈述。也就是辩论双方针对辩论赛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述。

  四、观众提问环节(就是观众对正反双方的辩题进行质疑、大胆提问。)

  乙:五、其它注意事项:

  1、在辩论时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2、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3、尊重主席及评委的评判;

  4、我们提倡辩手使用普通话,对使用普通话者适当加分;

  5、在辩论中,辩手可以使用道具、手势和物品作为辅助手段以强化自己的陈辞,但尺寸不能过大,以免遮挡。

  6、在每场比赛中,辩手的位置不能变动。

  7、时间提示:主持人会给时间提示 。

  本次辩论赛的辩题是当今社会,黛玉、宝钗谁会更受欢迎?

  甲:正方:宝玉应与宝钗结婚

  乙:反方:宝玉应与黛玉结婚

  甲:下面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今天的辩论双方

  甲:正方:一辩手: 二辩手: 三辩手: 四辩手:

  乙:反方:一辩手: 二辩手: 三辩手: 四辩手:

  (一) 开场陈述阶段

  主持人:下面,辩论开始,首先我们欢迎正方一辩发言,时间1分钟。

  主持人:好,刚才正方一辩对自己的观点作了立论陈述,现在我们来看看反方是如何破题陈述的。请反方一辩发言,时间也是1分钟。请!

  主持人: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陈述,下面请正方二辩作补充陈述;

  主持人:下面有请反方二辩作补充陈述,时间也是1分钟;

  主持人:下面请正方三辩对本方观点作补充陈述,时间是1分钟;

  主持人:下面请反方三辩对本方观点作补充陈述。

  主持人:谢谢,经过刚才双方一、二、三辩陈述之后,接下来又是他们施展才华的时刻了,也是辩论赛最精彩的时刻---自由辩论。在自由辩论开始之前,让我提醒双方代表,你们每队各有5分钟的发言时间,正反双方自由轮流发言,同一方的发言次序不限。正方先发言。一方发言落座之后,另外一方要马上发言,若有间隙,累计时间照常进行。如果一方用时已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席提出不发言。我们提倡积极交锋。

  (二) 自由辩论阶段

  好,现在我宣布自由辩论正式开始。

  主持人:先请正方先发言

  主持人:好,刚才这段自由辩论可谓非常的精彩,而各方的第四位辩手所将要作的总结性陈述,往往更是举足轻重。我们先从反方四辩 开始,时间1分钟。请。

  主持人:谢谢!现在我们请正方四辩 为正方作总结性陈述,时间也是1分钟。请。

  (四) 观众提问

  1、每队可以被3个观众提问,每个观众只能提1个问题

  2、观众提出的问题必须与题目有关,合情合理的问题

  3、当问题不合理时答辩方可拒绝回答,此观众取消提问资格,但是此次提问机会仍然继续,此机会留给其他观众

  主持人:在胜负揭晓之前,先请现场的评委对今天的辩论进行点评,有请,大家欢迎

  主持人:下面我宣布本场比赛最佳辩手是: 方代表队的 辩辩手。获得本场比赛胜利代表队是:

  主持人:有请老师讲话,大家欢迎。

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 篇4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荣幸今天来主持这场辩论赛,在正式比赛之前呢,我首先想和大家探讨一个最近热门的字,什么?"钱"?no,no,no。"钱"一直是个热门的字,不过那是爸妈的事。 这个字是"微",你别看小小的"微"字,它可火了,什么微博,微小说,最牛的是微电影,一个故事拍成电影,几分钟就能搞定,会让你回味无穷,兴许还能赚足在坐的很多泪水呢,可见小"微"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厉害,好了,言归正传,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正处在人生中最微小的阶段,既然和"微"字沾上边,毋庸置疑,肯定是很牛的阶段了,因为这个阶段是我们的基础阶段,是我们兴趣,爱好,性格形成的阶段,所以这个阶段有个词对我们非常重要,什么?"金钱"?no,no,no。那还是咱们爸妈的事。这个词是"知识",对,只有知识是我们成长的养分,我们遨游未来的资本,所以如何获取知识成了我们小学生的头等大事,有的会说通过书本,向老师请教获取,有的'会说通过电脑从互联网获得,这个话题呢?也正是我们今天这场辩论赛的主题,到底小学生该不该上网,下面有请正方一辩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首先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大家掌声欢迎。

  (中间临场发挥)

  今天的这场辩论会真激烈啊,看来大家都做了很多功课,现代社会高度文明,信息高度发达,我们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作为小学生,上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说老实话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我相信正方和反方的同学都会赞同我的观点,那就是在获取知识的时候我们都要认真辨别,剔除糟泊,吸取精华,那样,我相信我们在座的各位一定都能够成为"微"博士,微博客,你们说,对吗?好的,下面有请评委老师公布辩论赛结果。

  辩论赛到此结束。

小学生辩论赛主持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

  大家下午好!

  看书是大家都喜欢的娱乐项目,那它是否有益呢?开卷是否有益——这就是我们今天的辩题。下面介绍下我们的辩论团队。正方是一大组和四大组的选手,所持观点是:开卷有益,反方则是二大组和三大组的选手,他们所持的观点是:开卷未必有益。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今天辩论双方的选手#########

  下面由我来宣布这次比赛的纪律:

  1、在辩论时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2、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3、除辩论开始一辩必须说“老师、同学们好”,其余皆可省去。

  4、在每场比赛中,辩手的辩位不能变动。

  5、时间提示:最后30秒时,声音提示,时间结束后计时手应立即予以提示。

  6各组组长应维持好各组纪律,给各位辩手一个安静的思考环境。谢谢

  好了我们的辩论赛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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