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鹰》是一本由邵雪城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孤鹰》读后感(一):孤鹰,孤胆英雄
记得当初为什么要来这儿吗?记得就好。只要活着,总有机会再见的。
《孤鹰》,这是一本纠结着爱恨情仇的小说。有艰难的几乎不可完成的任务,有不见天日的阴谋,有满怀正义和希望的战士。有牺牲,有逃亡,有动摇,有坚定。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很多当代流行的影视作品,虽然距离我们的现实可能有些遥远,但作者刻画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却一直在脑海盘旋。
在这种冰冷的任务中,也掺杂着儿女情长的浪漫。在这种氛围下,这些感情显得更加真挚和可贵。
我们细细品味作者营造的紧张氛围,虽然们有电视剧的生动画面,但在我们的想象力中,这种画面表现得更加精彩。
喜欢正义与邪恶交锋的紧张感觉。当英雄陷入困境或者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的形象更加高大,他们的一举一动更加扣人心弦。
英雄,都是孤独与正义的结合。书名我想也是这个含义。他们内心的苦闷以及失去战友后的悲伤,是我们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在执行特殊任务的过程中,所遭遇的风险和不被别人认可和理解的感觉会一直折磨着他们。
但正是这种痛苦造就了英雄。无论是软弱还是坚强,只要心存善念,最终会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做出自己的选择。
我敬佩那些为事业献出生命的人。可见他们的理想是多么的高尚。英雄的赞歌也是为这些人所响。
在天空翱翔的孤鹰,守护着正义的力量。
守护着正义,就意味着要做一个孤独的英雄。
《孤鹰》读后感(二):每次走出去,都想活着回来
每次走出去,都想活着回来-评邵雪城《孤鹰》
文/信实的精灵
黑暗的丛林,冰冷的刀锋。如同羊误闯入一个狼群一样,宁志凭借自己的机智聪明游刃有余于几个心狠手辣的毒枭中间。当然,他有自己的目的,并且,他深知,活着,只为了再见!
接下来就让我们走进邵雪城精心为我们编制的一个故事当中。无疑,邵雪城不是个擅长写故事的高手,然而却是一个生活中善于观察的细致的作家。1978年出生、生于大漠,长于西北的年轻作家,辽阔的西北给予他太多的创作灵感,都是关于一群又一群有血有肉的男人们的故事。正如他自己所说,“写书这件事从来没出现在我之前的人生理想中。你看到的,是个意外”,并且他把写作这件事做到了极致,成为一名深受很多人喜欢的作家。
故事的开头楔子中作者就给我们营造了一种悲剧的色彩,没错,不像我们通常所看到的那样,英雄最终凯旋归来,这本书里面,宁志牺牲了。因为他是作为一只孤鹰一样的身份在独自奋斗着。从最开始被上级选拔出来,作为即将被选派进入贩毒金三角地带进行卧底执行任务的新手菜鸟来说,这一去,可能就是生离死别。
特案组的领导徐卫东深深知道,“毕竟特案组要面对的世界已经很难用绝望或者残酷来形容。他看得出这批学员都很聪明,可是聪明的人往往太自信,自信的人会自负,自负一定会轻敌,而轻敌就会断送难以估量的生命,这其中就包括他们自己。”然而,他看到的宁志出乎他的意料,宁志聪明,并且诚实,勇敢。
邵雪城的这本书采用类似于电影放映的蒙太奇的手法进行展开。一方面是宁志和毒枭的成员们,包括刘亚男、江金九、胡经在内的人进行斗智斗勇;另外一方面,作为宁志的领导者,徐卫东在幕后静静地保护着宁志,在自己力所能及并且不暴露宁志的情况下给予他必要的指挥和支援。故事仍然是纯粹的卧底系列,其中不乏有警察和毒贩子们的斗智斗勇,这一类的书包括电视剧不在少数,有《冰毒》,有《永不瞑目》等。
然而,这本书的看点我觉得更多的应该是邵雪城对于人物的刻画。他绝对是一个刻画人物的高手,在他的笔下,人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仿佛都拥有了画面感。看这本书,仿佛给读者很大的空间,甚至于一直在脑补着拍出来的电视剧效果应该是怎样怎样的。
他笔下塑造了心狠手辣(对于一个得罪自己的人,绝对要让他尝到苦头的,比如“可是他人都昏过去了,也觉不出疼,觉不出疼能长什么记性”)、为人雷厉风行的女性角色刘亚男,狠毒泼辣,面对自己的敌人或者合作伙伴毫不留情,因为一直在贩毒的线上混迹,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没有信任感,对人疑心极重(当然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几乎是六亲不认的一个角色。
他笔下的宁志,亦正亦邪,有勇有谋,绝对是有胆量、有手段、有计谋、有自己想法的一个人,在任务的关键时刻,甚至于摆脱上级的指挥,用自己的智慧去跟敌人们周旋。不可否认,邵雪城更加喜欢宁志这个角色多一点,仿佛处处都在想方设法为他多一点着墨,他的坚韧、他的隐忍、他的智慧、他的果敢、他的胆量,无疑是铁铮铮的汉子一枚。另外,他所做的卧底这件事的最终目的绝对说明他是一个值得在战场上交心的好友,他想用自己的行动成功去担保自己的好友秦川的顺利归队,他是一只奋斗的孤鹰,同时也是一个对待朋友不惜上刀山下油锅的角色。
本书开篇就提到来选拔的上级领导徐卫东同志,他绝对也是“老油条”一根,跟毒枭打交道多了,自然熟悉毒枭的性格和一举一动背后的含义,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所以他狠心舍下自己的爱将一枚——宁志,让他深入卧底于敌人后方,只为了等待成熟的时机进而一锅端掉一个大的贩毒团伙。不过最后,他还是失败了,他虽然功成名就,却损失了自己的一员大将,也是他的得力助手。
书中不时穿插着江金九、胡经、周亚迪以及蝎子等人的戏份,仿佛每一个出场的人物作者都对他们了熟于心,他知道他们的性格,知道他们面对每一个场景的反应,甚至于要说出来什么样的话语来对付当前剑拔弩张的气氛,作者在这方面的刻画简直如鱼得水。
故事的最后,宁志成功取得胡经的信任,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自己的最终任务,然而秦川依然还被他“伪装”成自己的敌人。不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他没有活着,所以就没有了再见。当然,这只是邵雪城的另外一本书《活着再见1——任务》的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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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鹰》读后感(三):活着,再见!
此书翻阅之后,有种强烈阅读欲,非要一鼓气读完方可。
读到最后的章节,越来越感觉,故事不过刚刚开头,莫非此书又是大块头的连续剧,待看完尾声,方长疏一块气,放下心情。故事是没有结束,是个开端。是图书《活着 再见》的序曲。
此书的情节,起伏不断,许多情节出乎读者的意料,作者的写作确实花费了不少的心思。
刘亚男,会是掩藏其内的卧底么?那,其潜伏的太深了。怀疑她,是因为她在与宁志分手时,说过的话:“该给家里报个平安了“。明显的双关语,让读者怎能不有所怀疑呢?给后续的情节来个铺定。这个刘亚男,太不寻常了,各类黑道都让着她三分,很神奇的一个女人。
说到女人,有些好奇,黑帮胡经顺利的回到自己的根据地,为何周围没有和电影中表现的那样,为宁志找几个美女陪伴?好奇怪的。书中也没有任何的解释,连胡经也没找个美女,整天和刘亚男在一起,莫非禁色了不成。
当个卧底真不容易,为了成为黑帮信任的人,竟然不惜重手,将操作毒品的技工打死,这儿的情节反转,让读者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过后,才细想这个方法确实不错,没有办法的办法。
值得推荐的好书。
《孤鹰》读后感(四):我们能做些什么
宁志,一个边境缉毒人员,偏偏隐藏了身份打入贩毒集团内部。他的骨子里处处透着桀骜不驯,看似胆大却心细如发。虽然战友一个个暴露,但是他依旧不动声色,一路和犯罪分子周旋了下去。《孤鹰》之名,恰如其分。
这家伙根本不会按套路出牌,连老领导老上司都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刚一出手,他便和自己的同事们开了个并不友善的玩笑。当时我几乎是为他捏了一把汗,从开始便是这么惊心动魄,像是走上了悬在高空的细钢丝。谁知道后面的剧情更是风波不断,每一步都让人心惊肉跳。
女毒枭刘亚男身手不凡而且心肠冷硬,所以在贩毒市场上名声远播,人人惧怕三分。而宁志后来跟随的胡经更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杀人不眨眼,而且不需要原因,可能就是他心念一动的结果。而狡诈多智的他面对打入自己阵容的警察更是手段残忍,手段简直堪称虐杀,令人发指。他从不肯相信任何人,就算是对得力的干将也从不手软。所以这两个人虽然一路剑拔弩张却相互掣肘,最后却是相安无事,反倒是段位比较低的江金九出了局。
这本书更像是拥有无间道即视感的大陆电视剧。穿着警服的偏偏一路保护毒贩,而毒贩的保镖却是警方卧底。毒贩可以心狠手辣,但是警察却要遵守法律,所以警方处处掣肘,反不如毒贩挥洒自如。
在这样的前提下,宁志的工作变得举步维艰。战友死在眼前不能流露出丝毫的感情,甚至还要亲手把战友被砍掉的头颅放到了国界碑上。这是有多坚强的意志才能做到!每一时每一刻,他的精神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也许十秒的迟疑就能使得多疑的胡经起下疑心,从而让他身首异处。其实他的故事并不长,后记中提到这个胆大心细的宁志也在三个月后牺牲在边境。更残酷的是,也许除了他的家人和同事之外,没人会记得他所做的贡献。
所以我永远无法原谅那些吸毒的明星,他们被永久封杀绝对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他们的钱被换成无情的子弹子弹射向缉毒警察。
很好奇作者邵雪城是个什么样的人,能把一个对我们完全陌生的故事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们不知道边境的世界是怎样的,但是我们相信书中情节的真实,因为它够残忍——现实都是残忍的,残忍而不现实的那是抗日神剧。
我相信他必定也是个桀骜不羁的硬汉,否则焉能写出这段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的硬汉传奇?说这部书是“英雄赞歌”“英雄史诗”恐怕还是为时过早,因为作者不过是复述了一下当时血淋淋的事实罢了。美刺褒贬,那是读者的任务。
我们和书中的危险相去千里,但是我想我们仍然有自己的方式祭奠那些年轻却鲜活不再的生命。因为毒品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抵制毒品,从我们自己做起,再到身边。假如你发现自己的朋友参与了聚众溜冰,不要迟疑,立刻举报,这是我们起码能做的,至少比在网上祈福点蜡烛要强得多。
《孤鹰》读后感(五):我希望所有的卧底英雄都活着再见
熬夜读的《孤鹰》,读完之后才想起,原来我读过作者的《活着再见》。生于大漠长于西北的作者邵雪城是个热血汉子,笔下的形象都是铁血男人。《孤鹰》讲的是打入金三角的卧底辑毒英雄宁志出生入死的故事。一起打入敌人内部的同志一个一个被杀,就连泰国的卧底警察也被杀害了,他这只孤鹰,却要坚持到底,并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胜利。
我要说句实话。当我读到143页的时候,我合起书读不下去了。两个卧底警察就这样血腥的死在宁志面前。一个是和他一起的战友齐林,另一个是与齐林假扮夫妻的无名女警。大毒枭杀害他们的细节让人不忍直视,不愿意相信和接受,更不愿意想象,所以让看的人只想逃离。如果有可能,我真想把胡经和刘亚男千刀万剐。
但我是成年人。毒品的危害,和它的利益链条的复杂和黑暗,以及真实世界里的残酷血腥,却都是血的事实。不能逃离,必须直视,必须付出代价,必须胜利。所以我还是读下去了。只是143页的残忍情节还在继续,泰国卧底警察被查出来的时候,毒犯搜集了他一箱子的证据,他的警服,警号,证书,还有妻儿。没有良知和人性的毒犯,拿刀剜进了孩子的脖子,孩子的血洒在父亲的面前。母亲当即晕死,可是毒犯还是要折磨他们,一枪打入女人的眉心,母子就这样残死了,然后是那个卧底警察。宁志看着他们死亡,就跟他看着自己的战友齐林和无名女警一样,不能哭,不能有异样的表情,不能暴露自己,因为隐忍着寻找消灭他们的机会,才是对亡者的最好的答复。
卧底警察永远是真实的存在,永远有那样的铁血男儿,他们智慧,他们英勇无畏,他们也熊胆虎肝,正义直前。同时他们也默默无名,生前出生入死,死后静寂于山林。记住他们的,也许只有生死的战友。因为普通人民群众,根本就无从知道他们的存在,也完全不会了解他们的故事。
读《孤鹰》的感觉,就像唱便衣警察主题歌,就像永不冥目的电视剧,并且有超越,它真的超越了以往的影视剧,因为它把卧底警察的生死环境交待的非常真切可怕,冷血残酷,并且摆脱了讴歌他们的主题。它不是为了讴歌才写的,他要写的,就是残酷的事实,虽然它是一部无情的小说。
因为我们要相信,永远有那样一群无视生死的卧底英雄们存在。你见不到,只能在心底默默致敬,祈祷平安!
《孤鹰》读后感(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最近,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在第一场雪来的前一天,气温已经很冷,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挣扎着从美梦中醒来,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做早饭并安静地吃完它。外面天很黑,卧室里开着灯,很适合看书的样子,就像每一个平静的夜晚。饭后,我打开了这本《孤鹰》。越看越觉得浑身冰冷,不自觉地往被子里缩,看最后几页已完全是卧倒的状态了。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还有人是这样生活的。看完本书最大的感触就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马克思说,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为了钱,或者是各种各样的现实,越来越多人选择了铤而走险。最近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些明星吸毒的新闻或者是某贩毒大户被抓了,之前总感觉这些对我来说太遥远。读完《孤鹰》,我会在想,这样的每一场不法交易背后会涉及到多少人呀。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会牺牲很多人。我们无法了解当事人内心的想法,我们只能尽量通过书或者电视去感受他们的心情。书中的每一个主角都是勇敢的人,只不过他们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好人的角度我很容易就能理解,坏人我就理解不了了。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那些穷凶极恶的毒枭到底是怎么养成的呢?
《孤鹰》里有几场卧底被认出来,然后被残忍地杀害了的过程,其中一位泰国卧底与他的家人被杀害的描述尤其让人心惊。这些毒枭太懂得如何让人痛苦了,先是在女人和孩子面前狠狠打了卧底,然后杀害了孩子,最后杀害了卧底的妻子,然后在卧底死前说了那么一段看似调侃其实很狠的一句话。用一句成语概括,胡经是在杀鸡儆猴。他不相信任何人。可是如果有如果,他还是愿意选择这条路来走。读到这里,我实在是挺无语的。我也很佩服作者可以把这个人写得这么坏。作者对人性的描写还是很细腻的。
两年前的现在,我看《无间道》的时候也觉得心情很复杂,为每一位无辜逝世的人,也为主角们不能控制的命运。我是一个特别容易产生同理心的人,总会在看电视或者书的时候想着如果我是这个人或者那个人我会怎么样。当然我更多地时候是把自己想象成主角,而主角基本都是好人。我一直相信人可以选择自己过的生活。但事实是选择成为一个好人容易,坚持做一个好人很难,而一直做一个坏人相对来说不难的。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还是有很多人失去了选择生活的自由,比如为了钱背着王工过边境的三个劳工,在金三角种地的农民等等。其实每个人都想努力去过幸福的生活,只是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不同。因而选择了不一样的道路。
关于毒品,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一个心理学家试着去买了点尝试了下,然后总结,毒品带给人的只是虚幻的虚无缥缈的感觉。所有人真正的幸福生活是互惠互利而不是损人不利己。希望我们珍惜自己的小生活,不要因好奇或者各种其他外界原因而走上不法道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真正独立存在,我们的存在总是会牵扯到很多其他的人。也许我们不经意的举动可以改变其他人的一生。惟愿大家珍爱生命,好好生活。这才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
《孤鹰》读后感(七):《孤鹰》孤独亮剑之鹰
《孤鹰》孤独亮剑之鹰
《孤鹰》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呢?作者的意图是什么?寓意什么?这些的确让笔者什么急切、迫切想知道。看到书的介绍是,我们曾执行过的特殊任务,重磅机密首度公开,响应千万读者期盼。
作者邵雪城,男,1978年生。生于大漠,长于西北。“写书这件事从来没出现在我之前的人生理想中。你看到的,是个意外。”看来,他很低调,非常给力的作者,比笔者小两岁,可是,他的写作的确不简单,十分给力。
有一个精彩的段落,让笔者十分佩服,写得非常给力、细腻。青松翠柏如哨兵般挺立在陵园内的一条道路两旁,逼人肃穆。徐卫东站在一块墓碑前,远远地看着一对老夫妇悲伤得发软的背影,被几个身着制服的武警战士搀扶着正往陵园大门走去。徐卫东对着他们的背影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直到那对老夫妇上了一辆车,那辆车从视线内消失,他还是保持着敬礼的姿势岿然不动,看上去像极了一尊雕塑。
不知过了多久,他放下了敬礼的右手,缓缓地看向墓碑上的照片,那目光就像是一个失去爱子的父亲,穷尽自己所有的刚毅,全力与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对抗着。他抿紧颤抖的嘴唇,半蹲下身子伸出手慢慢地抚摸着墓碑上的名字,随着手指触到的碑文轻声念道:“宁志”。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徐卫东微微一皱眉,面容迅速恢复了平静,站起身将双手背到身后。来人站到他身边,端端正正地对着墓碑敬了一个军礼。
徐卫东扭头看了眼来人,说:“你不是出任务了吗?”那人怯怯地瞥了眼徐卫东:“本来要走,听说宁志今天安葬,所以过来看看。”
“知道为什么没通知你吗?”
“知道……因为这墓碑下埋葬的只是他的遗物,你怕我因为没把他的遗骨带回来而内疚。”徐卫东微微点点头,用下巴指了指墓碑上的照片问道:“记得这张照片吗?”
那人点点头:“当年我们被你选中后一起去照的一吋相,我和郑勇的领带都是借的他的。”说到这儿,来人眼神一黯,与徐卫东不约而同看向宁志墓旁的一块碑,那上面刻的正是“郑勇”的名字。郑勇壮实的脖颈把白衬衣绷得紧紧的,他的领带与宁志遗像上的果然是同一条。
我们不难看出,心理描写十分给力。我们看到了,在作者笔下的心理描写,的确细致、给力。真得写得很好,情节跌宕、人物心理活动丰富、细腻。
《孤鹰》读后感(八):每个人心中都蛰伏着狼性
每个人心中都蛰伏着狼性
豆瓣:Coco妈Candy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能成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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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讲诉警员卧底贩毒集团的老套故事书,但万万没料到作者的语言可以组织地如此神韵,情节也是相当的扣人心弦。我是一位常常看了一本书却懒得去看作者的读者,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能够把根本不接地气的情节写的如此生动,难道他曾经也深入过贩毒集团吗?我翻遍了整本书,只看到了这简简单单的四句话:男,1978年生。生于大漠,长于西北。“写书这件事从来没出现在我之前的人生理想中。你看到的,是个意外。”
这本书我看了很久很久,因为我深怕漏了一点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想作者或许是个北京那方向的人吧,因为字里行间都有一些北京方言的成分。很多读者在看了这本书后,或许会感叹卧底的艰辛,生命的不堪一击。作者不止一次的描述卧底警察或者缉毒警察的悲惨下场,那渗人的场面,是我无法想象如果拍成电视剧该是怎样的场面。可能是我警匪片看的有些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了解更多的却是那些毒枭们。
看到刘亚男,真的让我想到了巾帼不让须眉这个词,请原谅我如此的滥用词语。但是亚楠姐的风范确实是在女子中难得一见的。卸胳膊卸腿,在她眼里似乎都只是小菜一碟,而当胡经杀死警察一家,特别是小女孩的时候。作者对刘亚男还有一段内心戏。她模糊了双眼,默默地忍受着一切,也深知自己将忍受着直至生命的尽头。看到这里,我恨死了胡经。直至后来当我试着深入他的内心世界,我才明白他的内心是极其脆弱的,他害怕去信任别人。他念念不忘里也有那段兄弟情。
中国有些古话,譬如狗急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是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芸芸众生,原本都是温顺的小羔羊。而当某天他们发现倘若他们弱小便将受欺,他们的真心无法得到回报。他们试图寻找一种方式去保护自己,就像胡经总希望别人觉得自己是坏人才有安全感,就像亚男默默地压制着自己内心深处的那点良知。他们激发了自己身体里蛰伏已久的狼性,哪怕前方的路越来越逼仄,他们侧着身,乃至挤压自己变了形也要努力通过。
如果你和我一样看腻了警匪片,或者说无法从演员的神情中理解那些人的世界。你可以读读这本书,抑或啜着茶品味别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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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鹰》读后感(九):一个人的无间道
读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小学时的一篇文章《谁是最可爱的人》,解放军叔叔是最可爱的人。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大规模的战争,不需要战士在枪林弹雨里出生入死。但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仍战斗在第一线、生活在枪林弹雨的极度危险处境里,他们就是——一线的缉毒警。
这是一份令人极其尊敬和崇高的职业,没有高官厚禄,有的只是一份信仰和一份神圣的责任感。我们生活在繁华的都市里,在南境边陲、在与老挝缅甸相交的森林里,我们的战士化身卧底,进入毒枭内部、切断毒品进入国内,他们,是最值得敬佩的人。
《孤鹰》主角宁志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化身卧底、潜伏到金三角毒枭手底下,收集情报。从极北的北京,到极南的云南,再跨越边境线入外境,一路行来试探别人、被试探,不敢睡一个安稳觉、揣摩人心、随时应对各种突发状态。不得不佩服作者写的极其真实,一路走来,沿路的暗探、卧底点、根据毒品样品提炼配方,各种描写极其真实,作者仿佛亲身经历过一遍。人心刻画深入,在毒贩的世界里,没有信任二字,有的只是利益金钱。
从部队众多战士中被选拔出来去执行这个任务,不知是好还是不好。好,是肯定宁志的优秀。卧底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工作,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和过人智慧以及反应能力,临危不乱、化危险为利己方面;不好,这份工作太危险了,随时可能没命,可以这样说,在你没有完成任务归队的每一天,都活的“不得安生”,每一秒都在死亡的笼罩下:被查明是警方卧底,死法尤其惨烈,活生生的被割断头颅;身份没有危险,金三角错综复杂的毒枭战争,也会让你在下刻死在不知谁的子弹下。没有极高的责任感、对祖国的忠诚,没有人想在毒贩身边卧底。
书中的一个毒枭,从10几岁起就不再信任任何人:我把信任二字从我的心底挖出去。连给身边的人发一支枪都不敢,用持续不断的杀人来隐藏自己的孤独。乍一看毒枭胡经,可怜又可悲,但这种看法转瞬即逝,是他自己选择这种害人不利己的生活,狡诈、残忍、孤寂,是他自己的选择。
还有那么看似柔弱身手却很好的刘亚男,在书中极受各位毒枭尊敬,身份成谜;那个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周家长子周亚迪,这些谜团,都将在《活着再见》中揭开。
从北京的部队到国境外的毒枭本营,宁志演绎着一个人的无间道,孤独、疲惫,他的精彩在书中我们已经看到,他的死亡,作者只用几句交代完毕,向英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