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周书·泰誓序》说:
“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泰誓》三篇”。
孔安园在传“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句时说:
“周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毕,观兵孟津,以卜诸侯伐纣之心。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
这就是“观兵说”的来源。孔颖达的《正义》重复了孔安国的这个说法,司马迁的《史记》也重复了孔安国的这个说法。其实,孔安国的“观兵说”并不可信。一则《周书》并无观兵的记载。再则孔安国的解释,也未尽情理。因为武王为了卜诸侯之心而出兵伐纣,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武王出兵伐,诸侯可能闻风而动;也可能闻风不动。如果诸侯对武王的兴师伐纣,闻而不动,一旦纣王兵来,武王岂不轩势单而败亡?从文王为报杀父之仇,忍辱五十年;武王为削足之恨,忍辱十一年来看,武王决不会贸然出兵的。此其一。司马迁意会孔安国的“诸侯佥同”为“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见《史记》P120)。按八百诸侯中,不少诸侯地居僻远之壤,在当时通讯条件尚差的情况下,武王兴兵之事,有的不可能知道;即使闻讯前往,又限于当时的交通条件,也决不会在同一个时间到达,所以说“不期而会盟津,”是不可能的。此其二。“诸侯佥同,乃退以示弱”,未曾交兵,即引兵而退,诸侯的心会不服的。
司马迁为圆其说,说“女未知天命,未可也”(P120)。武王既知天命,知纣王尚未可伐,为什么自己还要出兵伐纣呢?以此说服诸侯,诸侯会心悦诚服吗?此其三。再者武王东观兵,行前有誓师,渡河有军令。武王造如此大的声势,纣王竟毫无反应?任其自由来,自由去,揆诸情理,也绝不会如此。此其四。从上面分析看来,武王“东观兵”说是不可信的。那么孔安国的“东观兵”说缘何而生?我们且看《尚书·泰誓》对武王伐纣的记载:《泰誓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而《泰誓》正文曰:“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事情是一件,而时间迥不同。所以孔安国为统一这个矛盾,便把十一年作为观兵之年,十三年作为伐纣之年。但据宋夏撰写的《尚书评解》说,“武王伐纣为十一年,十三年必传写之误”。清梁玉绳的《史记志疑》(以下简称“志疑”)对武王观兵说亦持否定的看法。梁氏说:“《殷》、《周》两纪。《月表》、《齐世家》、汉《律历志》、《竹书》俱称武王观兵孟津而归,居二年乃伐纣。故《礼·乐观》云:‘武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盖本于汉初伪《泰誓》也,而晚出之《泰誓》遂撰‘观商于商’之语。然《中庸》‘一 衣而有天下,’即《史》载刘敬说高帝亦云:‘武王伐纣不期而会孟津之上,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遂灭殷’。故宋儒均言武王无还师再举之事“(《志疑》P67)。又说:“自晚出《泰誓》有‘十三年’,而以年为武继文,违经背义,莫斯为甚。《史》同《书序》,本无讹谬,故欧!
阳子《泰誓论》、邵子《经世论》、胡子《大纪》,并作十一个,以‘十三年’为非也”(见《志疑》P84)。所以说,武王观兵之说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