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公告,从4月10日起发行200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发行总额为350亿元。
根据财政部的公告,本期国债包括3年期245亿元,票面年利率3.37%;5年期105亿元,票面年利率3.81%。发行期为4月10日至4月30日。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