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歌1》是一部由桐华著作的小说,曾经本改编成电视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些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下面就来一起欣赏吧!
01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三册。当读完第一册时,有了想看剧的冲动,于是就搜了一下演员表,里面帅哥无数,只是看到云歌是杨颖演的,就没了看的欲望。不知书中古灵精怪,热情善良,个性又坚毅倔强,这样的一个女子杨颖怎么演绎的了呢?所以还是不要打破我心目中的云歌了吧。但是直到现在,过了很长时间以后的今天,我还是对陆毅演的刘弗陵有很大的幻想,哈哈。原谅我是外貌协会的,真的很期待。
有时不喜欢看桐华的小说,就是因为太虐了,相比甜蜜的桥段,总是凄婉哀伤较多,第三册几次都眼眶湿润。刘弗陵、孟钰,这么出色的男子,又独独钟情一人,试问世间能有几人?可惜了。字里行间都是忧伤……不得不提上官小妹,人家郭襄是“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生”,这上官小妹,从七岁见了皇帝大哥,就心底里认定了皇帝大哥,以至在皇宫孤独终老,这为情所困,不知是苦是甜,所以这个女子才是最值得佩服的。书中精彩处很多,寥寥数语不能尽其翔。
02
曾经对桐华有些浅薄的了解,印象停留在高中时期的《步步惊心》和《少年时光》,记忆中文字细腻,功底深厚。
最近打发时间去看了小说《云中歌》(没错,一大把年纪了还去看了古代言情……),西汉史实为背景,故事情节也构想得也丰富细腻,虽然觉得人物男女主角的形象或许单调了一丢丢,但我觉得《云中歌》(以及妈妈传《大漠谣》)能取西汉这种宏大的历史背景,并且历史事件保留完整,写得还是不错的。
又正如桐华自己所说,历史只是创作的灵感,何必纠结本文所描绘的一切是不是史实。
文中有个细节我觉得蛮有意思的,某次刘弗陵和云歌对话。刘弗陵说,我这个皇帝,看着富甲天下,实际一无所有,能卖的也只有官。大概这个意思。
事实上,中国有个词叫“卖官鬻爵”,鬻爵的始作俑者是秦始皇,而卖官的创世人就是刘弗陵的爸爸,汉武帝。
最开始的汉制,身价不足十万不得为吏,不足五百万不得为官。本意是认为富人不会贪污,久而久之成了有钱就可以做官。到后来只要交够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牲畜,平民补吏,吏员补官。
当然还有原因是武帝时期战争不断,开支太大,得想各个办法填充国库啊。
桐华将这件事以玩笑的形式写进一对恋人的打情骂俏中,却在《大漠谣》中描写刘彻时对此只字不提,且充分侧写武帝的威严。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功底。
PS:据说卖官这个主意是那四位辅助大臣之一的桑弘羊想出来的。
03
最初看它完全是冲着它是《大漠谣》的后续,有点像艾莉森与莉莉亚的关系,主角是前一部主角的子女,我完全就是想从中追寻到一点前作主角们的蛛丝马迹才去看的!结果……好少,基本都是从别人口中描述的,直接出场的有赵破奴,配角而已,出场领出了小主角们的相遇,下次就变成别人口中描述的告老还乡了;还有石风,出场的两次,都是孟钰带着云歌去的,第二次是弥留之际,直接就这么退场了……霍去病到是以和儿子对话的形式出场了一次,就一小会儿,哎,金玉没有任何直接的出场,九爷在云歌去长安时就已经不在了,风云突变,汉武帝留下个烂摊子给刘弗陵,整个氛围与大漠谣中的相比都压抑凄惶了不少。不知道霍去病在西域,看到自己母亲的家族覆灭,看到自己曾经的征战成果就这么付之东流了,会是什么感受。不过看云歌兄妹以及孟钰的描述,这两人真的是过上了许许多多小说主角们心向往之却往往不能的日子,逍遥自在,浪迹天涯,而且似乎还混得风生水起,在西域可是有财又有名望,不比在大汉时的日子差,可真是能力摆在那儿,真真正正的Happy Ending!
小说一共分三卷,到是两条非常明显的分割线,第一卷是云歌刚到长安,遇到孟钰、刘病已、许平君、大公子等人,以雅厨的身份活跃于长安郊区,没有什么斗争,平民日子过得相当轻松快乐,犹记五人当年一起聚餐时将各自对着萤火虫许下的愿望写在绢布上埋起来,说过几年再来看,没实现愿望的要请客吃饭,结果这个伏笔一直到第三卷终才接续,简直能哭死……第一卷云歌误会刘病已就是刘弗陵,因而错爱了孟钰,结果发现这家伙城府太深,利用太多,虽然对方确实有真情,她却已无法相信,多少觉得有点可惜了他们俩,云歌对孟钰来说,绝对是救赎啊……
第二卷刘弗陵终于找到云歌了,这一对也是诸多磨难,横亘于心的因误会而负约,又遇到身份这样巨大的鸿沟,好不容易这俩也准备学云歌爹娘死遁,结果却真的中毒不解变成死别了。刘弗陵给我的感觉就是各种聪明厉害,作为帝王也有足够的理智与心胸,不愧是神童出身,可惜就是天妒英才了。第二卷终两人终于面对即将死别的现实,准备一起好好过完剩下的日子,我的感觉是,无论实际上的这段时间,还是书中描述的片段,都太短了,所以男主角在整本书中的戏份也就介于三分之一到一半之间,真够可怜的,似乎孟钰的戏份还能稍微多点呢……
第三卷就是政治局势最紧张,斗争最残酷,各种虐心的桥段了,感觉作者也是够狠,让孟钰亲手喂云歌喝下堕胎药,当然就政治局势而言,这个孩子实在难留,其实如果她能按照刘弗陵的安排顺利回到西域的话,后面也就不会有这么多惨事了。刘病已登基,红衣殁,刘贺醉生梦死,许平君册立为皇后,霍成君入宫,云歌为了报复嫁给孟钰……随着政治局势的紧张,大家也都开始变了,刘病已不再是当年豪爽的游侠之首,帝王真是条不归路,许平君也不得以要对刘病已用心计使手段才能为孟钰和云歌求到一条生路,在他心里,自己心爱的人是刘病已,已不是刘询,孟钰到是自始至终都那样,争权夺利,城府算计,难忘家族的仇恨,只不过现在这条路走的更明显直白,一步步走到头,就是与刘病已撕破脸相斗之时,霍成君到是让人又恨又怜,恨是因为她对云歌,怜是因为她的命运,无论出身还是才能都该是天之骄女,却无论是孟钰还是刘病已她都走不进对方的心中,甚至被这两人以及父亲利用,被云歌和刘病已联手相害(其实可以这么说)不能怀孕,某方面来说也是够屈辱的,最后下场也是够惨,却让人不能不感慨罪有应得。刘弗陵的死在最后揭晓,居然是霍光长年下慢性毒在先,刘询借许平君和云歌之手送香囊引起毒发在后,此时突然就想起了五人一起埋下写着愿望的绢布的夜晚,在这一刻因为权势因为帝位,就这么生生裂开了曾经的情谊。孟钰对刘病已到是无所谓,毕竟有旧怨在先,有刘弗陵嘱托在后,许平君确是对刘病已彻底失望了,云歌甚至激动下想要杀他,只可惜刘贺早早醉生梦死的退场了,不知如果他知道这件事时,会是什么反应。而后,许平君难产而逝,刘病已这才悔不当初,找到当年埋下的绢布,多么有趣,他和孟钰其实什么都没有写,白条,他们很像,所以愿望即野心即秘密,怎么都不会说的,到是刘贺逍遥自在,画了个图儿,为的是嘲笑偷看的人,所以其实也等于没有写自己的愿望了,只可惜谁能料想,再次挖出时,已是这个光景。云歌走了,她要带着对陵哥哥的回忆走遍天涯,孟钰为刘询所杀,可以说,知道自己必死还是送上门,一来大概因为云歌走了生无可恋,二来逃也难逃,不如借着这个死报复一下刘询,让他最心爱的儿子看到他杀死自己师傅的一幕,留下不可磨灭的裂痕,也是够狠,而至此时,刘询身边所留下的,仍旧与刘病已有着至深感情的人,终于一个也没有了,再挖出愿望绢布时,一切就如一场梦,梦醒后终究独身一人。云歌和许平君的绢布刘询没有打开,只是瞟了一眼就合上了,但就最初的只言片语可以猜出,必然是希望和心爱之人相守,两人到都是真性情,只是多可惜,这两个至为纯粹与美好的愿望,最后却都没能实现,一个是心爱之人去了,一个是自己没能走下去。最后的结尾我记得好像是上官小妹的视角,年纪尚幼就家族接连覆灭,汉朝最年轻的太皇太后,怀念着刘弗陵,在深宫中度过一生,好压抑……
整本书中让我惊艳了一把的,是云歌的三哥,霍曜,各种完美的冰山男,宠着妹妹却又性格别扭,引出了云歌的身世,似乎身体不太好,偶尔生病,武功却厉害的一塌糊涂,容貌和父亲相似,不过性格就……童年时和云歌有一段剧情,再下来就是和父亲的一小段对话,第三卷是赶来救云歌,一出场就和侍女阿竹仅两人之力把霍光轻松挟持,之后更是带云歌拜祖坟,将云歌托付给霍光,之前那么多恩恩怨怨,此时发现居然是血亲,当霍曜说云歌是父亲的老来子,家里最宝贵的一个,霍光脸色的难看啊,他那么尊敬仰慕自己的大哥,却不小心把大哥的宝贝女儿折腾的这么惨,真是命运的玩笑。而如果刘弗陵知道,他心爱的女人其实是霍家的人,又会是什么想法,当时的政治局势,他那么辛苦与霍家周旋,如果还未毒发时就知道了云歌的身世,霍光大概乐得让云歌留到刘弗陵身边,刘弗陵却要在爱情和帝王责任之间做选择了。但其实也有另一种可能,云歌的真实身份必然不能公开,她也坚决站在刘弗陵这一边,那么霍光是否会顾念兄弟之情放过这个侄女,而刘弗陵又能否放下与霍氏之间的芥蒂依旧对云歌真心相待?这时候就又是男人之间的战斗,两个人都要在政治与情义间做选择了,只是可怜了云歌。
霍曜短短出场到是引出了霍光不得了的过去,他为何那么关心冯夫人?就当时的情形,解忧公主和冯夫人辛苦周旋在西域,和亲以保国境安宁,霍光亦是血性男儿,这点到是继承了他大哥,感叹着如果男人能征战沙场保家卫国,又何须女儿家牺牲己身以保和平?所以他要权利,他要做权臣并非奸臣,他要做实质上的帝王,如此才能实现愿望,初衷虽好手段却……如此最后病故,家族立时败落,倒也是情理之中。大汉情缘三部曲,第三部名叫《解忧曲》,在云中歌里又有这一番铺垫,恐怕这解忧曲的故事时间应在大漠谣和云中歌之间,主要人物必然离不开解忧公主,那么也许会有大片情节发生在西域,霍光和冯夫人的关系当在这一部里揭晓,恐怕又是一番虐恋,而就霍曜所言,冯夫人与霍去病夫妇曾把酒畅谈,她或已猜出霍去病身份,那么也许我可以期待一下,这里面也有霍去病夫妇的出场,嗯嗯,说不定还有九爷,有小孟钰,小云歌,还有霍逸霍曜兄弟出场,就年龄来看,霍逸为主要角色之一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如果是大漠谣与云中歌之间的时间段,他正好是二十来岁的青年,云中歌里只说他四处云游,却不知到底在做什么,也许又是某种铺垫。已经很多年了,解忧曲仍然没有写出来,作者可千万别学田中芳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