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敏(革命作家)
李英敏,京族。广西合浦人。中共党员。1936年毕业于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学院。1936年开始发表作品。195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电影文学剧本集《南国红豆集》、《李英敏电影剧本选》,短篇小说集《海里的月亮》、《椰风蕉雨》,散文报告文学集《五月的鲜花》,综合选集《李英敏作品选》,报告文学《奋战二十三年海南岛》,长中篇小说《敌后女交通员》等。
李英敏详细介绍
李英敏简介
李英敏,京族。广西合浦人。中共党员。1936年毕业于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学院。历任广东合浦中共地下党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及特派员,六万山粤桂边地区抗日游击队指挥员、政委,海南琼崖纵队、区党委宣传部长,《海南党报》主编,
新华社海南分社社长,北京中央电影局支部书记、局长,文化部社文局第一副局长,国家群众艺术馆馆长,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局长(副省待遇)。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影协理事,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副会长,广西文联第三届名誉主席,中国电影家协会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
学联事件
琼崖地下学联
1949年夏的琼崖地下学联(海南地下学联)案,李英敏为主要责任人。
琼崖地下学联是解放战争时期在琼崖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地下组织,从1946年组织读书会开始到1948年正式宣布成立,发展到三百多人(包括外围组织)。他们中有来自南京学运的骨干人物、进步归国侨生、进步教师、革命堡垒户的后代、贫苦青年、从富裕家庭参加革命的学生以及烈士的遗孀等。地下学联通过读书活动,团结进步同学,搞策反活动、袭击警察局、演进步戏剧、讽刺国民党的统治。尤其是学联冤案在根据地发生后,学联成员还冒着被打成特务的危险,配合即将渡海作战的解放军,成功刺探“伯陵防线”,为海南解放做出了贡献。
冤案平反
从1948年开始,地下学联先后组织75名青年到解放区参军参政,充实了解放区的力量。1949年八九月间,由于左的思想流毒在解放区的蔓延,在五指山解放区发生了所谓“琼崖地下学联案”。1953年,这起冤案被中共中央平反昭雪。这场冤案的影响范围之广,后果之严重,在解放初期党中央团结一切进步民主力量和海外华侨的大背景中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幸存者的回忆
据十多名幸存者的回忆,当冯白驹3月25日在南方大礼堂与受害者及其亲属座谈并做检讨,当他说到“革命的同志、革命的家属们,今天召开的这个会是沉痛的会,但案情已弄清,也是极光荣的一个会。过去受歧视,现在宣布了,干部们也重视了,家属们也是革命的人民,这是极大的光荣。烈属们应该继承死者的精神,保持烈属的光荣”时,哭泣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大声喊叫,说:“我们不要什么光荣,我们要回自己的孩子”!“还我们的孩子!”秩序曾一度失控,来自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侨有的拿着自己孩子的遗物,向冯白驹要回自己的孩子,历经几十年革命生涯的冯白驹已经有些憔悴的脸上是无奈、诚恳、愧疚交织的神情。他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任由那些失去至爱的母亲们的哭诉和责骂。
在这场难以交代的检讨大会上,有一个人物的出现差一点再次让会场秩序出现混乱。他就是这场冤案的主办案者、海南区宣传部长李英敏。他在检讨过程中出现了几次骚动。家属们觉得,李英敏检讨的语气里有不够诚恳的成分。据公开出版的《海南公安40年》的记载,在行刑阶段,李英敏的卧室就是刑事拘留室兼吊打室,文中称:“在审讯学联成员时,采取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手段,不供就逼,供而后信,信而后定,定而后错,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审讯学联成员何天啸时,主办案者(李英敏)亲自主持,他集中当时七、八个干部做打手,何不承认是特务,经严刑拷打,才被逼承认为‘特务’。主办案者问:还有谁,某某人是不是特务?不承认又打,刑讯到半夜才逼何供出林书岭、刘歹等13人为特务。于是,又逮捕了一大批成员。据刘青云(当时海南日报社总编辑,已故)同志称:在审讯何天啸之后,主办案者李英敏认为打的经验很好,马上推广各机关,此后在各机关审讯时都以刑、打为主,一时形成审讯、下刑、管制,夜以继日,甚为紧张。用刑种类计有:吊打、夹棍、打膝盖、电刑、烤、刺乳头、竹签刺手指、灌辣椒水等多种。总之,当时能想得出来的办法都用了,有的刑至死去活来,屎尿并流,哀声怪叫。当时主办案者的住房成了刑场,屎尿满地,人心惶惶,新老同志都不安。进步学生像蒙岛南、吴赐等人打得不能动弹就抬出去枪毙” 。
“在那个屈辱的日子里,从审讯室常常传来凄惨的求救声和以头撞击墙壁的声音。可怜的是那些女学生,她们在那一刻只求一死!因为她们在被审讯时还遭受队伍里的败类恶意的凌辱,他们将她们的衣服扒开,狂笑着,点燃烟头去烫她们的乳房!能为她们声张的人已成了‘特务’,有一个烫女战士乳房的人解放后还当上海南医学院的党委书记”!“难以理解的是,作为部队中有文化的主办案者,他在这场冤案中所扮演的不可思议的、令人发指的角色”!“主办案者几十年后时而在电视上或书中回忆他光荣的革命历程,这对那些亲历这场灾难的人是何等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