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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政治义务的读后感10篇_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_格言网

 时间:2020-12-28 23:46:52 来源: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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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政治义务》是一本由朱佳峰著作,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368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2017-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告别政治义务》读后感(一):贴一下对本书的推荐语、前言以及目录

【推荐语】

我认为这是一本卓越的论著。它处理了政治哲学最为重要的其中一个议题;尽管关于政治正当性的文献已经非常丰富,它仍然论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政治正当性观念;它对当代文献的拿捏十分老到;同时,在整合论著的原创性论证与对其他文献的简要分析、批评时,作者也展示了高超的技巧。

——陈祖为(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

如果你认为政治义务容易证成,至少可能证成,或者认为政治义务是政治正当性离不开的概念,这本书将给你带来新奇的立论和不易拒绝的论证。作者通过小心求证得出了一个大胆甚至惊人的结论,那就是政治正当性的建立可以而且应该放弃政治义务概念,因为不仅政治义务无法证成,而且不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不论在概念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是说得通的。由于这一结论是通过与诸多相关学者的商榷而达成的,《告别政治义务》同时也呈现了这一政治哲学领域的全貌。如果你被说服,你对政治正当性的认识将会根本改变。哪怕你不能同意,你也会从作者对政治义务的独特问题化和缜密辨析中获得很有价值的启发。

——慈继伟(香港大学哲学系教授)

我认为《告别政治义务》是运用英美分析进路研究政治哲学的典范之作,是中国当下最好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围绕我们是否有政治义务这一核心主题,作者深入当代研究的最前沿,在清晰明了地界定相关概念与议题的基础上,对最有影响的相关论说展开了严谨缜密的内部批判,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政治义务问题的认识,其研究方式值得青年研究者与学子们仿效与借鉴,其研究内容值得以同样精神进行细致讨论与有力批判。

——葛四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前言】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我希望本书简明清晰地呈现了分析政治哲学研究领域内关于正当性和政治义务的一项原创性研究。容我稍作说明。首先,我所谓的“分析政治哲学”仅仅是指采纳“分析进路”的政治哲学研究,它也是当代英美政治哲学的主流。关于分析进路,我受惠于葛四友教授在不同场合的论述,如果我没理解错,其要义是:分析进路的研究着眼于一阶问题,而不仅是对他人如何研究该问题的研究(用我很喜欢的一句话说,它要求研究者“像亚里士多德那样思考,而不仅仅思考亚里士多德在思考什么”),并试图以简明清晰的分析与论证推进对该问题的解决,其主要手段是提出并辩护新的(概念)区分,并对已有的论证进行合乎逻辑的批判。其次,上述对分析进路之研究的界定也帮我回答了什么是原创性研究:该研究必须推进对一阶问题的理解或解决,而不是仅仅介绍和评述已有的论证。最后,关于“简明清晰”的要求,以略夸张的方式说,分析进路对研究者实行“有罪推定”:如果具备相应知识背景和阅读能力的读者看不明白,那就是作者没写清楚;它特别警惕研究者有意或无意地施加如下不平等负担于读者:通过玄奥、晦涩、含混、跳跃的写作“迫使”读者认为其论述必然意义重大。

以本书为例,我试图解决的一阶问题有二:在一个合理地正义的国家中,公民是否有一种广泛的道德义务去服从该国法律(此为政治义务问题)?政治义务是否为国家(统治)正当性的必要构成部分?在阐述自己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中,我通过引入一系列区分(如“合作”与“回报”的区分)辩护了自己立场,同时批判了现有的、与我观点相左的论证。此外,本书也力图满足“简明清晰”的要求。具体点而言,我在写作中力图达成如下目标:任何一个读完了一篇(靠谱的)政治义务问题导论的读者,或者没读过此类导论但对当代英美政治哲学有一定兴趣与涉猎的读者都能读懂本书。我也希望本书的写作足够清晰,以便学术共同体的同行们就我的观点与论证提出批评;当然,面对批评我通常也不会“坐以待毙”(就我有限的投稿经验而言,没有什么比回应学术批评更为酸爽的了)。

本书基于我的博士论文,但用中文进行了重述。基于毕业后这三年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对博士论文中许多论证作了改写和扩充,也增添了新的论证。因此,本书的成形首先要感谢我在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Uwe Steinhoff。本书献给他。Uwe是一个严谨(但亦幽默)、犀利、好辩且高产的政治哲学家。关于其高产,我仅举一例,一次我写邮件给他,他回复:“我现在手上有13篇文章在审稿中,另外有2篇论文快出版了。”同时他也是一个能对学生给予充分尊重与支持的导师。(当然,对大部分不熟悉他的政治与公共行政系硕、博士研究生而言,大概对他的印象无外乎香港冬天穿短袖的大高个,以及他响彻系走廊的魔性且爽朗的笑声。)Uwe的严谨与犀利总是让我交给他的论文草稿每次都以“惨不忍睹”的模样返回到我手中:从英文标点符号(如dash和hyphen的区别)以及字符之间的空格,到英文的用词和句式,再到我提出的具体论证,以及整个论文谋篇布局,他或在正文处直接标记改动,或在空白处给出精妙到令人绝望的反驳,和绵长到让人头皮发麻的评论。但他从不干涉我的研究,也不会指派我帮他“干私活”;相反,他完全把我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研究者,并尽可能帮助我成长。除了提供学术批评与建议,他还慷慨地提供了用于我期刊投稿论文和博士论文英文校对的费用(这不是一笔小数目)。Uwe的犀利与好辩是其高产的重要原因(他经常是看完一篇论文就顺手写个短论投出去商榷),这两点多多少少也影响了我,尽管我仍不及他十分之一,但这足以使我们俩在“吐槽”某些学术作品时意气相投,也促使我在读博期间就试图写文章挑战他人观点。关于Uwe的好辩,还有一个趣事,不妨一提。2016年暑期,我有幸和他一同在上海参加了复旦—哈佛—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合办的政治哲学国际会议(感谢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白彤东教授邀请),会上他对罗尔斯的“理想理论”(ideal theory)大加挞伐,哈佛大学的Mathias Risse教授(主要研究全球正义)就开玩笑,称他为 Uwe Bashhoff(bash即为猛烈抨击之意),引全场大笑。

我还要感谢博士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成员,陈祖为(Joseph Chan)教授、慈继伟教授和George Klosko教授对论文的肯定以及提出的中肯的修改意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Klosko教授的雅量和对后辈的鼓励展示了一个真正学者的风范。我因为一篇主要批评他的论文(参见本书第五章)而认识他,他不但对论文给予了高度评价,还答应成为我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我求职时他亦帮我写推荐信。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刘擎教授在我博士毕业之后“收留”了我(刘老师同样为我的香港大学读博申请作了热情洋溢的推荐),并一直给予我无论是在学术还是生活上诸多的关心与支持。入职华东师大政治学系后半年,在时任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茅海建教授的提议和思勉其他资深研究员的支持下,我被选拔成为了思勉青年研究员,因此享有三年不受打扰的时间安心从事学术研究。在华东师大工作期间,我也有幸与哲学系葛四友教授有诸多交流。葛老师不仅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学术信息与建议,也敦促我尽快撰写此书。没有以上诸多师长的帮助和敦促,本书的成形恐怕也将遥遥无期,对此我深表感激。

此外,本书的出版也有赖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吴彦博士联合中国法制出版社组织《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文丛》,并把本书收录其中。对吴彦博士以及中国法制出版社马颖编辑在组织、出版这套丛书中所展现的学术热诚和所付出的诸多辛劳,我谨致以诚挚的敬意与感谢。

最后,本书部分内容取自我本人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我对以下期刊允许我在本书使用这些内容表示感谢:

1. “Legitimacy as a Mere Moral Power: A Response to Applbaum” , Diametros 33, (2012): 120-137. 论文部分内容收录于本书第七章,收录时略有改动。

2. “Fairness, Political Obligation, and the Justificatory Gap” , Journal of Moral Philosophy 12, (2015): 290-312. 论文构成了本书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收录时略有改动。

3. “Farewell to Political Obligation: In Defense of a Permissive Conception of Legitimacy” , Pacific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advance article, (2015): 1-21, DOI: 10.1111/papq.12128. 论文构成了本书第八章的主要内容,收录时略有改动。

4.《论道德权威的证成》,载《社会科学研究》2017年第2期,第135-143页。论文构成了本书第三章第1至3节的主要内容,收录时略有改动。

【目录】

第一章 导 论

一、为什么政治正当性是一个问题

二、概念准备

三、政治正当性、政治义务与哲学无政府主义

四、不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一个修正性进路

五、本书的安排

第二章 政治义务理论:成功的标准

一、特殊性

二、内容独立

三、守法行为的广泛性

四、义务主体的广泛性

五、结语:四个标准的不对等重要性

第三章 证成政治权威的两种进路

一、道德权威与道德义务

二、道德权威的工具性证成

三、道德权威的非工具性证成

四、政治权威的证成进路

五、政治义务诸理论的分类及其困难

第四章 自然政治义务论

一、埃斯特兰德论政治权威:认知性民主观与规范性同意

二、康德式政治义务论:私人支配与不正当威胁

三、威尔曼论政治义务:撒玛利亚义务与公平

第五章 公平政治义务论

一、非自愿主义的公平原则与证成性间隙

二、公平原则的自愿主义理论能绕开证成性间隙么?

三、重新检视公平政治义务论

第六章 民主权威论

一、克里斯提安诺论公共平等与民主权威

二、从公共平等到民主权威:三个批评

三、民主权威论的一般困境

第七章 反对严格正当性命题:进攻性策略

一、阿颇鲍姆论“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观点”

二、寇柯立论正当性的“道德负值”

三、艾德蒙德森论“强正当性命题”的谬误

第八章 反对严格正当性命题:防御性策略

一、一个宽松的正当性观念:确立初步合理性

二、从概念上说,政治义务对正当性必不可少么?

三、政治义务是国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必要条件么?

第九章 结 论

一、观点与论证

二、不足与计划

附录 公平原则与服从规则:回应贾斯汀·托西

参考文献

《告别政治义务》读后感(二):更正一个错误

本书第3页图中划线那句,应为“这不是说一个集体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不能拥有对于个人的权威”。书中原句少了个“不”字。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陆鹏杰同学指出此错误。校对不力,非常抱歉!如果有机会再版一定会改正!

欢迎大家继续挑错,挑出影响文意的重要错误(如这个错误)请和我联系,我会赠签名本哦!

《告别政治义务》读后感(三):简要的观感

毫无疑问,朱佳峰博士的这本书是中文世界领域内对政治义务与政治正当性问题探讨得非常透彻与深入的一本佳作,也是分析性哲学写作与论辩的一个杰出范本。就本人有限的阅读体验和涉猎,本书的长处包括以下几点:

1、 文献的搜集非常完备,对于现有论证和观点的梳理与检讨非常透彻,这是很多中文著作所不具备的,展现了作者在该领域的娴熟与自信;

2、 注重写作的清晰、严谨,作者对概念的界定和使用非常自觉,而对观点的论证与辩驳也非常主动,体现了分析性写作的美德,也展示了哲学作为一门说理的事业之特质。

3、 力图提出自己的原创新理论,推进该领域的实质发展。作者可谓雄心勃勃,采取了前人没有采取的防御性策略,提出独到的“宽松的正当性观念”,辩护了不含政治义务但又避免走向哲学无政府主义的新的正当性概念,让人耳目一新,一睹为快。

关于本书具体论证与观点的评论,我将在以后的思考中不定期补上。

《告别政治义务》读后感(四):问题之树的根

《天才之为责任:维特根斯坦传》(插图版),第405页

维特根斯坦上面这段话,指出了两种不同的反对意见,一种是“好的反对”,另一种是“浅薄的反对”。好的反对“直接指向解答”,因而能“帮助人前进”,而“浅薄的反对”,并不是指论证上无效的反对,而是指“乏味的”反对。这种反对必须被克服并且丢在一边。问题之树并不会因为这种浅薄的反对而停止生长,而是绕开它继续发展。重点是,区分好的反对和浅薄的反对的关键,并不在于论证是否有效,而在于其是否抓到了问题的根本。

在讨论法律权威正当性的议题上,佳峰在《告别政治义务》一书中,主张存在某种不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概念。他说,如果我们支持这个概念,一方面不必因为拥有正当性概念,而不得不面对围绕政治义务的诸多理论难题,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滑入无政府主义的立场上。这就初步显示出,这种不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概念,在理论上比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概念要好很多。

佳峰的这个主张,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属于维特根斯坦所说的“浅薄的反对”,因为他只去考虑,在不同的既有理论中,是否还存在可能的理论空间,并通过精细概念区分工作,将这个空间呈现出来,但他并不关心更根本的问题,即为什么人们会对法律权威的正当性有此一问?人们在问这件事的时候,真正的深层关切又是什么?如果一种理论不去解决人们提出某个问题背后的那个关切,那么它就是浅薄的,因为它只能点对点的处理某种既定的理论,而既然那个关切还在,就会不断生长出新版本的对立意见。

人们为何会对法律正当性有此一问?其实并不难构想。我们不妨问问自己,在日常的生活中,什么时候我们会严肃地追问某个法律权威的正当性?显然,不会是一切顺利的时候。如果法律制度正常运转,公共服务大致能合理提供,那么法律的正当性不会是一个问题。真正发生问题的时候,总是法律要求我们去做某些事情,而这些事情在我们看来是不合理的时候,我们就会追问,法律这么要求的正当性何在?

这件事之所以变得尖锐,是因为法律拥有强制力。因此如果法律决定做X,那么我们就丧失了选择Y和Z的选择自由,只能做X。因此,对法律正当性的回答,不能只诉诸于普通的一阶理由。如果X一个好的做法,但Y和Z同样好,那么强制做X就是不合理的,何况X可能还只是次好的。只有当我们有“决定性理由”接受法律做出的次好的决定时,正当性问题才能得到解决。而决定性理由提出的行动要求,就是道德义务的要求。这样,服从法律的道德义务(也就是政治义务)就和正当性议题的讨论,紧密关联在了一起。

当我们将正当性议题产生的实践环境描述出来之后,就会发现这个环境已经指向了某种回答。首先,正当性概念不可能和政治义务概念相分离。不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概念,不可能提供让人们接受法律次好决定的“决定性理由”。其次,对法律权威正当性辩护的理由,不可能诉诸法律决定在内容上的合理性。因为我们对正当性有此一问,就是因为看到法律决定不是最合理的,但却强制要求我们这么做。诉诸法律内容的合理性来说明法律权威的正当性,就完全错失了焦点。

面对上述难题,很多理论家诉诸“事实同意”这个论证策略。这是很具有合理性的。“同意”能够向人们施加某种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在实践上具有“独立于内容”的特征。比方说,周一的时候我同意妻子的提议,周末和她逛街,但到了周末我发现最好的决定是留在家里写论文。此时妻子不会和我争论,相较于写论文,逛街是更合理的做法,而是直接主张“这是你答应过的事”。这就意味着,逛街是我的一项道德义务,我有决定性的理由这么做。

可见,同意切断了某个具体行动和深层实质理由的辩护的连贯性,它本身就提供了一种独立于内容的义务性要求。正因为同意具有这个属性,政治义务的理论家会诉诸事实同意来为法律权威的正当性辩护。如果你事实上同意了某个法律权威的统治,那么法律给出的次好的决定,你也同样有决定性的理由去服从。这些理论家会进一步指出,由于我们多数公民并没有对自己的政府表达过事实上的同意,因此我们并不负有政治义务。这就导致了一种哲学无政府主义的立场。

在朱佳峰看来,那些主张蕴含政治义务的正当性概念的人,似乎是在用政治义务的概念确保法律权威的正常运转,比方说正常提供医疗、国防等社会公共服务,而他认为即使没有政治义务的概念,这些服务也将可以持续存在。因此,没有必要在正当性中保留政治义务。剃除这个将我们拽向无政府主义立场的麻烦制造者,并不会影响法律权威发挥上述功能。我们已经看到,如果剔除政治义务的概念,我们就无从寻找让自己接受法律次好决定的决定性理由,这使得佳峰的主张,完全错失正当性讨论的焦点。

佳峰主张,即使没有政治义务,我们通常也会有决定性的理由接受法律的强制。他诉诸的就是接受强制可能带来的好处,比方说法律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等。如果是这样,这实际上使他的正当性概念蜕变成了某种证成性的概念,而严肃讨论正当性的人,并不反对法律权威在很多情况下具有证成性这一点。在我看来,西蒙斯区分正当性和证成性的要点,就是指出了这两个概念对应的两种不同的实践困境。这也是使得这组区分具有生命力的根本。佳峰实际上没能意识到这个区分的深度。

另一个辩护则更为糟糕,即佳峰主张,我们在多数情况下,无法抗衡政府巨大的强制力,因此这也使得我有理由服从政府的指令。此时我服从法律的要求,实际上是处于保全性命的审慎理由。这个理由完全来自于事实上力量的对比,和道德辩护就完全没有关系了——我也有审慎的理由服从劫匪的指令,交出钱包。如果正当性是这个意思,那么它就将完全不是一个道德概念,显然这就错的更离谱了。

当然,我不否认推动佳峰作上述理论努力,背后有重要的合理理由。其中的一个实践关切是,一旦我们负有一项政治义务,似乎意味着无论法律作出何等邪恶的决定,我们都有决定性的理由去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包括佳峰在内的很多理论家,都尝试削弱正当性概念,特别是从政治义务处下手,否定或削弱这种义务。这但我认为这些方案都是失败的,都会导致正当性概念变得没有意义。同时我认为,通过对道德义无概念更精细化的分析,上面的难题可以被解决掉。当然,这将是一个复杂的论证,此处就不展开了。

通过上述简单的讨论,我想说的是,好的反对实际上是提醒我们注意到问题的根基,注意到既有理论和这个根基存在某种“错位”。这种错位一旦被看到,那么它必然“指向解答”,因为将这个错位解决掉,问题就将被连根拔起,完全获得解答。而糟糕的反对,可能就是只在各种理论内部寻找逻辑漏洞和空挡。至于修复/不修复这个空档又如何,恐怕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我相信,即便佳峰的论证都是有效的,严肃对待正当性的人看了之后,也只能说,好吧,这个理论只能说明,或许存在另一个议题,但那个议题不是我们现在关心的议题,这里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还将钉在这里。

《告别政治义务》读后感(五):推荐

会成三天前来家里做客,聊天的时候讲到求学与科研,我们一致觉得,如果目标地在英美,以后访学最好还是申请它们的哲学系或者政治学系,法学院反而有点不对口。倘若写文章,也不妨以它们的年轻教授为榜样,看看别人怎么去选择和限定议题,看看他们怎么打开(问题化和陌生化)议题,再看看他们如何处理和展开论证。身边不少同辈去了英国美国,每周都能出出汗,对着指导老师谈阅读的文献,讲自己的观点和思路,返回来的文章句句被标红,批注常常超过原文。虽然压力大,但是进步也快。只是,那些暂时没有机会出国研修的年轻学人怎么办?要跳出目前那一套读文献、写文章的路数和氛围是很难的。我同意葛四友老师的判断,朱佳峰的新书《告别政治义务》是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的典范,是内地最好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任何有志于法哲学、政治哲学研究的年轻学人均不应错过。所以,我认真向诸位同仁推荐这本著作。课上的朋友买了书,我愿意拿去索要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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