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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10篇_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_格言网

 时间:2020-12-28 23:46:52 来源: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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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10篇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是一本由[美] 弗朗西斯·福山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98.00,页数:63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一):丹麦还是美国

在福山新书《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的扉页,刘瑜作序《如何到达丹麦》。这里面的丹麦自然不是真正地理意义上的丹麦。而是指一种美好如童话般的状态。具体到政治上,就是一个国家有法治、又民主,政府还高效而廉洁。

《政治秩序的起源》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两本书是一脉相承的,表达有共同的线索、脉络。福山认为,真正的政治发展是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之间的平衡。福山以超凡的分析概括解释能力,将其内容在《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国家、外来制度、民主与政治衰败。

福山在国家建设、法治、民主这三个要素中,认为西方很多国家,具备民主负责制,但国家建构却严重不足。比较明显的例子有希腊与意大利,这也是其在欧债危机中深陷其中的原因之一。关于意大利的低信任社会,我们可在后文中详加探讨。

而在亚洲国家,则多是国家建构有余而民主与法治不足。其中,以中国为例,千年的历史传承,使得中国拥有强大的国家,国家权力不断被加强。但也是由于此,国家权力过于强大,将个人生存空间压缩。因而,自始自终民主不够强大,法治也没有发展成熟。虽然历朝历代也有一些治理的法律,但这些法律代表着统治阶级利益,这些法律是为皇权服务的。换言之,这些法律并没有真正意义上普遍的约束意义,并没有法律的精髓——超越意义上的约束社会。无论是封建社会的中国,还是古代印度,都是如此。

亚洲缺乏超越的法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缺少超越的宗教。西方的皇权之上,有教权在上,法律遵守圣经的教诲,法律对世俗中所有人具有同样的效力。而中国和印度,这是始终缺乏的。

对于国家建设,其有两个路径。第一,战争。福山认为,中国之所以国家建设强大,是因为中国历史上频繁发生的战争,使国家团结、国家建设强大。最重要的是战国时的国家混战。美国之所以国家建设强大,也是因为南北战争统一了美国,减少美国后来国家建设的顾虑。第二则是政治改革。福山虽未在二者中判定优劣,但显然后者更符合当代的主题。毕竟,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不应当支持战争的。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从利益损失上。

对于上面提到的国家建设不足的案例——意大利和希腊,我们在这里举意大利为例。看过《教父》的人都知道,意大利有个全世界闻名的问题——黑手党问题。这一问题在意大利又称“南方问题”,因其起源于意大利南部的西西里地区。

但迭戈·甘贝塔以一个优雅的经济学理论来解说黑手党的起源:黑手党只是民营企业家,功能是保护个人产权,因为所在社会没有国家的保护。换句话说,如果一方在私人交易中上当受骗,在秩序良好的法治社会,通常会上法院去告他的交易伙伴。但在国家腐败、不可靠和干脆缺席的社会,必须去找私人保镖,雇佣他去威胁对方,如不付钱就要打断对方的腿。由此看来,黑手党只是简单的私人组织,提供通常是国家职责的服务——换句话说,以暴力威胁(有时需要实际的暴力)来强制执行产权。

黑手党在西西里那样的低信任社会大有作为,可在短期内提供可靠保护。但他延续了暴力和恐惧的氛围,从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信任程度。

以上我们举了两个例子——强大的亚洲国家与国家建设缺乏的意大利之间的对比。在釜山看来,两者都是不理想的社会,都并不符合国家建设、法治、负责制三位一体的原则。距离理想的社会——丹麦,还是有很大的距离。

可再思考福山在书中的言论,他虽然认为美国的政治发展有其问题,如政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等,但在根本上,福山对美国的制度还是自信的。可以说,理想中的丹麦,就是以美国为摹本的。国家建设,即国家握有权力,不是软弱的蹩脚虾,这一点在三权分立的美国,政府是拥有必要的管理国家的权力的。法治,美国拥有最高法院,以及监督系统、对宪法的敬畏,保证法律的执行。民主上,美国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美国从英国那里继承了民主制度,对自身的发展扫除一大障碍。

虽然美国历史上有很多问题,如政党分赃制等,但无一例外,这些阻碍的制度与痼疾都被解决了。所以,我们可以大胆猜测,福山笔下的理想中的丹麦,其实就像社会主义的终点是共产主义一样,也是美国发展到极限所要趋近的地方。那么,也就无所谓“如何到达丹麦”了,我们最终要考虑的问题也就等同于,如何让美国更好的发展?

丹麦还是美国?归根到底,我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二):秩序“涌现”的动态过程

这是一本很难评论的书。

因为它本身的内容太过庞杂,观点太过散乱,甚至不无自相矛盾之处。福山写这本书,如天马行空,信手拈来,各种思想,各种理论,但凡能为所用辄用之。

框架的简明,与叙事的散漫,恰是本书的两个极端。

框架简明不言而喻,国家能力、法治、民主,政治秩序的三个要素,或者说三个组件,贯穿全书始终,辅之以经济增长、社会动员、思想/合法性这三个过程性的,或者说背景(条件)的发展方面,有了这六样东西,全球各地区的政治制度发展无不尽收囊中,随意管窥之。

但具体到每一个国家或地区,每个组件背后的促成因素,又云云总总,不一而足。地理或文化,军事竞争压力,民族认同,思想观念的传播,创新,技术的重大突破,世界大战的爆发,领袖人物的偶然选择,都可能对政治秩序的建构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

于是到了书的末尾,福山依然提出“大疑问”,自由民主制是一个普适性的东西,还是西方特有的文化的产物?

这是一个经典问题,从马克斯·韦伯到亨廷顿,到福山,依然没有结论。也许在复杂的系统中,秩序的涌现,确实是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很难说是哪种或哪几种关键因素所决定。比如艾伦·麦克法兰讲《现代世界的诞生》,即所谓的英格兰道路,是把社会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讲了个遍,技术、阶级、文化、家庭、法律、教育、宗教、伦理、民族,英格兰道路所代表的宪政民主秩序似乎是从这个复杂的社会系统中涌现出来的。丹尼尔·汉南最近的新书《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讲的也是这个意思,说讲英语的盎格鲁圈之所以走上自由和民主的道路,是因为基因中就有着源远流长的自由、契约、限权精神。这俩大体上可以归入偶然论、特殊论、例外论。而福山虽然提出了疑问,虽然在这厚厚的两卷本书中分析了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但骨子里大约还是认同普世论的,所以在书的末尾说:“政治发展的过程具有很明确的方向性,承认公民平等尊严的负责制政府,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本书最令人瞩目,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当属福山对政治秩序三要件先后顺序的叙述,尤其是他对国家能力的强调。按他的观点,“先后次序大有讲究”,良好的政治秩序是国家、法治和负责制的微妙平衡,缺了任意一环,就不能说已经建立了现代政治秩序。而已经达到三者平衡、建立稳定的现代政治秩序的国家,也可能因为某一方面的过度发展打破平衡,造成政治衰败。美国的政治衰败是民主负责制、法治过度限制国家能力,造成政府决策权不足、效率低下。所以第四部分的政治衰败,几乎就是讲美国的情形。

福山对国家能力这一维度的强调,回答了非西方世界为何迟迟未能“到达丹麦”的问题。后殖民地国家由于在被殖民之前没有自己的国家建构(制度建构),因而在独立之后陷入混乱,西方殖民者留下的民主制遗产形同虚设,沦为依附主义。而东亚国家在西方殖民之前已经发展出自己的国家建构,因而国家能够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统治,但其余两者发展不足。两相比较,后者似乎更优。因为“今天最成功的非西方国家,正是那些与西方接触之前已拥有完整本土制度的地方”。

很有为威权辩护之嫌,虽然福山本人在书中是极力否认的。

客观地说,此论是尊重现实的。现实如此。相对开明的专制,较之无序的部族混战,的确更优。

问题是在国家建构过度有余的地方,如何发展出后两者?路径似乎依然是经济发展,带动社会阶层的变化,中产阶层的出现,参与社会动员,从而实现民主和法治。

在本书中,福山并没有提出任何政策建议。他只是用这样一个框架,用厚厚的两卷本回顾了政治秩序的发展历史。有许多人感到失望,还有一些人觉得福山是在写畅销书,专业人士有些不屑一顾。刘瑜的导读对本书也没有给出多少赞语。不过,我觉得,福山这样的回顾还是有意义的。将政治秩序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来加以叙述,可能比提出某个宏大理论更有意义。政治秩序确实是“涌现”出来,而不是人为地、有目的地“建构”出来的。理念的传播、人心的向往表明,它确实有方向性,但其达成,殆非朝夕之功。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工业革命到民主全球化》,弗朗西斯·福山著,毛俊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三):愚民

读完书后,反复在思考其中关于中国的章节,政治走向,及未来的路。思来想去,走向更加专制,更加集权,乌托邦的未来,孕育着各种孵化器,和美妙新世界一样!乌托邦的幻境,在如今科技的协助下,1984、我们、美妙新世界的社会被中华儿女实现了!我们高唱凯歌走向了共产主义! 自盘古开天地以来,中华无法治,唯有人治!由于历史传统,疯狂的独裁让中国在20世纪后二十年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进程,至今,三十多年时间走了西方二百年的路,步子迈的快,问题很多。然而,无论如何,我们还是来到了现代化,当然只是技术的现代化。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同猴子懂得了如何开枪射击及射击会有打死其他猴子。思想于我们而言,还停留在商鞅时代! 现今,统治者高呼创新,全国创新,和当年大跃进可同日而语。年度热门字也都被喉舌定为“创”。三十多年来延续的“信仰”让GDP成为统治者得以统治的执政合理性主要基础。向钱看,向钱看,向钱看。看了三十年,现在看不到了,钱越来越少了,贪婪至此培育的野心需要得到发泄,但显然未来钱的路不好走,因为只是善于模仿的我们,怎么也走不到西方前面去。于是,咱们雄赳赳气昂昂,创创创! 如同作者分析的那样,一个到现在还靠愚民政策来统治的专制国家,能够有什么创新?这方面不能想,那方面越界了,只能在这个划定的圈里创新出全世界来。作为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愚民国家,除了那四个发明外,真想有什么创新,天方夜谭吧! 民不愚国不强。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四):条条道路通丹麦

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提出“到达丹麦”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目标。接下来,又在《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论述了“如何到达丹麦”。

这两部书,可以说是福山政治秩序学说的上下卷,观点是一脉相承、想互递进的。福山始终坚持,“国家建构、法治、负责制政府”是一个国家政治秩序的三组件,而且他断言,“三大组件之间长期存在紧张”,“会阻碍彼此的发展”,“所有的社会,无论威权的还是民主的,都会随着时间的失衡而发生政治衰败”。

“丹麦”当然不是指具体化的丹麦共和国,而是指具有法治、民主、政府高效而廉洁这些特征的国家。自从民有民治民享的观念深入人心以来,“丹麦”成了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奋斗目标。每一个民主国家,或者自我标榜为民主的共和国都向着“丹麦”这个终点驶去。

如果将一个国家比作一部即将驶向“丹麦”的大车,那这部车至少拥有“国家建构、法治、负责制政府”这三大组件。“国家建构”是动力系统,而“法治、负责制政府”就是制动系统。

“国家建构”关键在于“集权”。集权的途径和机缘很多,战争是主要推动力,“战争推动国家,国家需要战争”。其次,民族认同、地缘政治、阶级感情、外来制度,等等,都可以推动国家建构的强化。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是最早建立现代化政治建构的国家。中国的官僚体系高度发达,从秦帝国就建立了非人格化管理体制,隋唐科举制度进一步强化科层制管理,明万历年间内阁制也初具雏形,应该说古代中国在国家建构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也保证了中国文明的延续和国家的统一。

“法治、负责制政府”的关键在于“民主”。民主国家的“法”不同于专制国家,他的“法”必须由民主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而不是自上而下由君主颁发。民主国家的“政府”也不同于专制政府,他必须是民主制度下的代议制政府,只对任命他的议会负责。

现在,我们回忆一下从工业革命以来,那些没有“到达丹麦”的国家问题都出在哪里。福山列举了不同时代、不同工业化程度国家政治衰败的主要原因。

中国的问题主要在于集权过度而法治不足。自古以来,中国的行政能力有目共睹,那是建立在专制的皇权之下和高效的官僚体系。法律在行政方面几乎不起作用。在古代中国,权力就是法律,司法权往往由地方行政长官行使。法律不能限制或约束君主,因为后者就是法律的最终来源。中国法治缺失也是儒家传统有关,儒家认为,规范人们生活的应该是道德,而不是正式的成文法。儒家迎合了统治阶级权力最大化思想,往往用灵活的道德体系规范社会。

福山认为,美国也出现了政治衰败。主要原因是在发展三大组件时,次第错了,美国先是发展民主,再发展出现代国家。同时,美国人民天生敌视政府,“对政府的不信任导致美国体制的监管以法院为基础”,效率低下、程序冗繁。其次,利益集团多元化也是美国政治衰败的主要原因。利益集团通过国会代理人,让行政部门大受约束,削弱官僚体系的自主性。美国人的初衷是不想搞出“大政府”,“结果庞大政府没能避免,反而落进了法院之手而使负责制越发缺失”。

而其他一些国家的政治衰败,或因传统,如印度,印度民主化程度非常高,但像“香肠”一样只能远观不能近视,历史上印度更多是一个地理名词而非国家概念;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因民族认同感太低,这里的国家边界横直竖平,那是殖民者强行划界无视民族分布的结果,虽然从西方输入国家概念和民主制度,仍然解决不了贫困和战争;又如拉美,拉美历史上战争极少,西班牙、葡萄牙人在疾病的帮助下,侥幸地战胜强大的印加帝国和阿兹特克人,完成了“哥伦布交换”,让欧洲人和非洲人成了主要人口,但拉美地区山林密布,河流纵横,缺少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人口散布,集中管理难度大,国家认同感难以形成。

福山还提出了,在“到达丹麦”过程中,必须防止出现“庇护主义”和“依附主义”。“早熟的民主制度,即缺乏国家建构支撑的民主发展,是产生依附主义的温床”。1830年代的美国,今天的希腊、意大利,就是依附主义的典型。选票逻辑导致公共职位与资源被各种利益集团所攫取。

福山认为,中产阶级是民主政体必须依靠的力量。“贫富悬殊的社会容易出现寡头统治或民粹主义”。特别有意思的是,福山认为马克思让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社会也许不会到来。因为在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上,随着公共教育的普及导致工人阶级的收入的上涨,选举权的扩大导致工人阶级福利的提升,政治认同取代阶级政治,无产阶级逐步向中产阶级社会转化。卡尔·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乌托邦不可能在发达国家实现,就是在发展中国家,新兴中产阶级也只是加强民主,改变威权政治,而不会向无产阶级专政方向转变。

“条条道路通罗马”,“丹麦”也一样。历史告诉我们,政治的道路布满了鲜血和阴谋,也充斥着鲜花与和平,我们只希望文明成果为人类所共享,无论东方和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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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五):《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书笔记

在这个星球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有相当一部分地区,仍将处在不同政体的竞争之中。虽然高明而识时务的理论家会制造出各种新鲜的论述来否定民主与专制的本质差别,虽然民主的渴望有时可以被压抑、有时也可以拿来与其他需求(安全、秩序和生存)交换,虽然民主化进程可能经受创痛,但是,民主的意识(政治统治需要正当的理由)一旦觉醒便难以逆转,并终将会体现为实践性的政治力量。

——刘擎

福山新书的下卷《政治秩序和政治衰败》可以说依旧延续着上卷《政治秩序的起源》中的看法,其基本出发点依旧是:真正的政治发展是国家建构,法治和负责制之间的平衡。在福山看来,冷战结束后,政治学将太多的注意力聚集在法治和负责制上,而忽略了国家建构。在刘瑜的导读中,写道:“福山的政治三维论表面上是一句 正确的废话,核心却是要为国家建构这个政治维度正名。”

在书的开始,福山再一次澄清了自己在上卷中对于法治和负责制两个概念的认知,首先,法治应该与依法统治分开,在后者法律是统治者颁布的命令,对统治者自己不具有约束力。负责制在福山看来可以是实质性的,以中国为例,福山认为统治者没有受制于程序性负责制,仍可对广泛的社会利益作出回应。但福山同时指出,非民选政府对公民的回应有很大的差异,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划分君主制和僭主制的标准。福山尤其提到了一种演变的“新家族制”,其中政治领袖采取现代国家的外在形式,官僚制度,法律体系和选举等。但事实上却是在谋取私利。寻租精英组成政治联盟,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防止政治和经济的自由竞争,这种新家族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有限准入秩序。”

在福山眼中,法治与负责制的机制与国家的形成具有截然相反的功能。福山承认,在西方政治秩序可以强大有力,但只能在民选和法律的限制下才能有所作为。福山认为,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有两个主要动力:其中一个是军事竞争,另一个是根植于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动员。同时,福山也在开篇给出了政治衰败的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制度作为重复行为模式,本身会变得僵化,人类行为有内在保守性,往往也会向既存制度投入感情。二是人类的天生社会性基于互惠选择和天生利他,国家会因此遭到精英的攫取。从而降低合法性,不再对整体人民负责。福山用“家族制复辟”来形容强大精英队国家制度的攫取。

而政治衰败所能导致的结局,在福山看来,要么是腐败缓慢加深,使政府效率越来越差;要么是民粹主义兴起,作出暴烈的反应。福山提醒他的读者,从民主的角度看,历史的答案有点令人沮丧,现代最先进的官僚体系,往往是威权国家在追求国家安全时建立的。而在建立现代官僚制之前就走向民主制的国家,反倒把自己的公共部分搞成了依附主义。

但福山依然认为民主来临之后,国家建设仍是可行的。但往往需要新兴社会参与者的动员和强大的政治领导才能实现。

强烈的民族认同往往在威权体制下最为成功,缺乏强烈民族认同的现代民主国家,在议定民族的宏大叙事时经常会遇到严重分歧。许多当代民主国家民族稳定的局面,在福山看来

实则也是长期暴力和威权统治的受益者。

福山在这里纠正了一个普遍认识上的谬误来说明问题,欧洲的殖民者在19世纪开始瓜分非洲,但很快发现,这些新的殖民地只能勉强支付相关管理成本。英国的政策是改用间接统治,让自己在创建新的国家制度上作最少的投资。福山对此批评,殖民时代的可怕遗产,与其说是殖民国家的作为,不如说是不作为。仅有软弱国家传统的非洲社会,只能眼睁睁看着早先制度遭到破坏,去看不到取而代之的现代社会。

福山以清醒的笔触陈述着欧洲的民主化历史。1848年。革命在欧洲大陆的几乎每一个角落爆发,与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颇有相似之处。欧洲的经验展示,走上民主化是非常艰难的进程。革命高潮后一年不到,几乎到处都恢复了旧威权秩序。

福山同时也反驳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解释力的不足之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会说,提倡普世权利的新思想反映了英法资产阶级的崛起,构成了掩饰经济利益的上层建筑,但资本家本可以以旧封建秩序的特权为基础,光为自己争权利,没必要提倡为人类普遍平等铺路的学说。但他们选择回溯到基督教的普世性,以及现代自然科学的进化论。

在各国政治秩序的演进中,不难隐约看出福山对英国的秩序演进青睐有加,他认为英国走过了一条因果链条非常清晰的道路。先是经济增长,再是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的诉求,最后走向了自由民主。

福山此书的旨趣用意此刻在笔者看来也逐渐显露,福山不满于政治发展的讨论近年来集中于约束制度,法治和负责制,他认为政府在受到约束之前,必须要有实际做事的能力。换句话说,政府必须能够施政。

福山举了印度失败的例子,他认为印度的失败正是国家的失败,具体来说,更是官僚体系的失败,政治秩序不仅意味着限制政府滥权,更应该促使政府恪尽职守。人们甚至开始希望出现强大的权威,独裁者或救世主,打断政客的废话连篇,真正做出实事来。政府要提供公共物品,监管市场的外部性,参与社会规范,控制精英,从事再分配。

福山借波兰尼的研究指出,其实大多数前现代社会都是围绕着有能力进行再分配的领袖组织起来的,这种方式在历史上远比市场分配更为普遍。许多早期政府,也都把保护普通公民躲避寡头精英的贪婪作为自己的责任。如果国家不节制社会中最富有最强大的精英,后者往往会以平民为代价,攫取和滥用政治体系。当然,这种政府职能也有其“道德风险”,自由主义的理论家就一直怀疑政府强制性的再分配,理由是不应该以善良和勤奋来奖励懒惰和无能。

那么究竟什么又是福山作为全书主旨核心的国家呢?福山援引韦伯以一整套程序来界定国家,其中最重要的在他看来,职位严格按照功能组织起来。官员的遴选以择优和技术能力为基础,而不是庇护主义。师承自己的老师亨廷顿,福山以良好程序,能力,产品和官僚自主性作为测量国家能力的标准。

那么为什么政治发展会产生不同的政治结果呢?福山认为关键的原因即在于,在改革官僚体系和容忍更广泛的民主竞争之间,究竟哪个先哪个后?有些国家在仍是威权政体时,就创建了国家体系,如普鲁士。有些国家在强大国家到来之前,就开启了民主化,如美国,希腊和意大利。他们搞出了依附主义,最后必须予以痛苦艰难的纠正。福山借助奥尔森的观点,区分了早期的“流寇”和“坐寇”。前者主要通过掠夺和战争来获取资源,后者通过提供基本公共物品,来向顺从的农业人口征税。这些坐寇被福山用来形容自己在本书介绍的第一个国家普鲁士的官僚的前身——容克阶级。

普鲁士国家建设的文化方面也不容忽视,福山特别指出霍亨索伦家族在16世纪成为了加尔文教的信徒。在他看来,这至少对普鲁士带来这样三个影响:1、大选帝侯以外来的荷兰和胡格诺派教徒充实普鲁士的中央机构,使他独立于周边社会。2、清教徒的个别行为深刻影响了普鲁士个别君主的行为,3、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制度,比如学校,登记人口的教区和全民救济院。

福山特别突出了普鲁士国家能力象征的军事力量,人们把普鲁士描绘成“一个有国家的军队”而不是“一个有军队的国家”。受黑格尔——科耶夫历史哲学浸淫的福山在普鲁士一章中又一次提到了1806年的耶拿——奥尔斯诺特战役,历史终结于这一次战役。

在普鲁士,国家第一次变成了一个抽象符号,开始非人格化地代表整个共同体,而不是社会中特定群体的统治工具。普鲁士代表了一种国家选定的路径,为了应付军事竞争,发展了自身成为非家族制的现代国家。但福山依旧在这一点上提出了自己的保留,他依然指出,战争和高效的现代政府没有必然关联,许多长期参战的社会依然是腐败和家族制的。

福山对于德国的论述聚焦于为什么普鲁士的历史上从来发生过大规模向党务工作者分派职务的情况,即政治庇护主义。福山最后总结道,今日日本,德国和少数其他国家,正是由于继承了政治发展过程中威权时代的遗产,才在政府质量和控制腐败上获得高名次。单福山遗憾的认为这也许并不意味着幸运,因为获得官僚自主性的代价可能是军事竞争,战争和被征服的历史。这种威权政体也可能依旧破坏和拖延着民主制。福山最后引用老师亨廷顿的名言:“美好事物在政治发展中并不总是能走到一起。”

全书的第二个论点在笔者看来是“腐败”。福山首先列举了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原因:1、扭曲经济激励机制2、腐败是一种昂贵的累退税,被挪用的部分,又流入有权寻租的精英之手3、 最有抱负的聪明人,不再去创新,而是同样参与现存政治体系的寻租游戏中。福山接着反驳了认为腐败具有润滑作用,可帮助提高经济发展效率的观点。福山指出:明白无误的法律到头来才是效率最高的。即使在古代中国皇帝可以因私事而挪用公共资金,但当时公私账户之间的区别还是有明文规定的。福山指出了两种与腐败相关的现象:一是提高和创造租金。二是所谓的庇护政治和依附主义。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产生租金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就是稀缺,在制造人为稀缺上,政府有多种花招,最基本的腐败就与政府的这种行为有关。福山在书中着重描述了一种主要存在与需大规模动员选民的民主国家中的依附主义。

庇护主义源远流长,实际上,政治上的庇护主义是人类最古老的组织形式之一。它是普遍的,天生的。所以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在于为什么庇护政治会存在,而是在于,为什么庇护政治在现代政治中是非法的,需要被非人格化的组织所取代。

在福山这里,依附主义正是契合了人类互惠利他的天性,在民主制度中,领袖必须通过竞选才能上台。他被设计成在竞选期间推动广泛的政治参与,这固然是其可取之处。同时依附主义也不同于纯粹的腐败,按照韦伯的说法,这更像是一种封建薪俸主义。掠夺性的封建薪俸主义回归传统的庇护政治。在韦伯看来可算是政治体系中的一大进步。在年轻的民主国家中,政客往往都面临如何动员选民的问题。与广泛的纲领新议程相比,个人好处的承诺往往更能促成支持者的踊跃投票。

福山认为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依附主义一旦遇上高收入水平也会随之后退。福山反对将南欧和北欧的差异归咎于文化问题。(一边是勤俭,新教和严于律己的北欧,另一边是懒惰,天主-东正教,挥霍无度的南欧。)

在书中,福山列举了希腊和意大利的例子,他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这两个国家的政府把公共资源当做了政治庇护主义的源泉,导致臃肿低效的公共部门和膨胀的预算赤字。

福山于此提出了一个在笔者看来很有意思的判断:民主的来临如果早于现代国家,那么国家就会屈从于政客的利益。家族制今天再美国依旧以利益集团的形式返回。

为什么随着经济发展,依附主义会减弱。福山的论证是: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副产品,工厂劳工的纪律将礼俗社会转变为法理社会,以现代劳动分工打破传统社区。希腊的城市化却不是工业化带动的,而是整个村庄搬到了城市,礼俗社会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再加上非人格化地国家和法治在历史上的缺席,缺乏值得信赖的公共权威,家庭和个人只好自力更生,从事低层次的“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

希腊没有强大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意味着国家成为事实上的就业来源。希腊政府开始将政治支持者塞入公共部门。希腊政治演变的缺陷还在于,没有促成中产阶级的联盟,以改革和消除依附主义为目标。

希腊反精英和社会主义的措施,在意识形态上是正确的,但他确保的不是大众参与,而是政党对全权任命的控制。

为什么希腊直到今天依然深陷依附主义,未能解决眼中的债务危机呢?福山总结道:一是因为没有本土国家的强大传统。二是资本主义在希腊姗姗来迟。三是希腊的社会资本严重不足。

意大利在福山眼中与希腊存在相似的问题,但情况有所不同。传统的庇护人-依附者关系就是古罗马的传统。

福山举了意大利黑手党的例子,黑手党最初都是民营企业家,功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产权。因为没有国家来保护它们。其起源不过是简单的私人组织,提供理应由国家来提供的服务。

生活在高信任的社会中有很多好处,黑手党也证明了合作在低信任社会也是可能的,但黑手党显然不属于一种正式机制。福山认为遵循规范的天性是人类天生就有的,源于基因编码。

希腊和意大利,类似的低信任社会造成了所谓的集体行动的难题,这种不信任也导致了恶性循环,每个人都受困于一种低水平均衡。

福山随后提及了美国的经验,在福山看来,美国也是先民主后国家化的典型,但它却在其历史上的进步时代成功克服了依附主义的危机。

美国从来就没有单一凝聚的精英,建国的民主基础使其现有精英不断遭遇新的社会参与者的挑战。与希腊和意大利一样,庇护主义和依附主义都是早期民主国家进行政治动员的产物,所谓的良好治理和民主有着内在紧张。美国更是具有某种“都铎王朝”的特性。

美国的政治现代化势头极弱且不彻底,在制度方面,美国的政治现代化虽不是落后的,但也不是彻底的。亨廷顿就认为,在当今世界,美国的政治制度仅因其古老这一点,就可以说是十分独特的。比如说美国为什么没有社会主义?首先他没有欧洲继承下来的封建阶级,其次美国诞生于一场革命,自由从来就是被理解为反中央集权的。美国无需强大国家来进行再分配,却有着对洛克式自由主义的强大信念。

美国的宪法之中更是没有政党的条款,建国之父中很对人对政党治理国家抱有敌意。在他们看来,政党只是局部利益的代表,相互竞争只会导致分裂和不团结,他们更希望热心公益的人出来领导国家,追求整体利益。美国选举权最初的财产限制来自于早期英国辉格党人的古老观念,只有纳税人才在政府中有份。但托克维尔同时指出,美国人的建国传统实则是所有的人的平等和自立。

美国的依附主义开始于杰克逊时代,在政治竞选中,公职被用来动员政治上的追随者,杰克逊开始把现存经营的庇护政治转化为大规模的依附主义。福山对此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评价,他认为,美国的例子证明了,依附主义不应当被看作是正常民主实践的偏差和畸变,而应是在相对欠发达的国家植入民主的直接后果。

另一个问题是美国分割权力,但不分割职能。美国立法和司法的机构,开始执行在欧洲政治体制中通常由行政机构来执行的职能。

穷人从政党机器内获得了好处,自己的长远利益却被损害了。但矛盾在于使他们组织起来的是个人利益好处的分配,而不是广泛的纲领性的议题。这在福山看来也是社会主义无法在美国落地生根的原因之一。

如前所述,福山区分了依附主义和纯粹腐败的区别,但福山也认为依附主义更容易演变成一种掠夺性的腐败。

既然如此,美国为什么不同呢?在福山看来,改革运动,往往需要一个外部事件来打破体系的平衡,迫使它遭遇不同的制度秩序。在美国,他就是“加菲尔德枪击案”和“彭德尔顿法”。

同时代的威尔逊这样感叹:“英语民族,长期以来一直疏于行政方法的改善,却一门钻研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它对政府的控制远远超过对政府的激励,他一直关注和敦促政府变得更加公正和温和,而不是灵活有效和尽然有序。

美国最终还是迎来了变化,一是伴随着经济发展的结果,社会阶层也随之变化,美国中产阶级要求进入根深蒂固的政党体系。此外美国迎来了“进步时代”,涌现了一大批改革者,他们的思想从来不是简单的上层建筑和阶级利益的体现,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内在逻辑,成为了美国政治改革的单独成因。寻求改革的第一个群体就是希冀政府高效的企业界,第二个群体是中产阶级的职业人,第三个群体则是城市改革者。他们组成了进步联盟。

福山尤其赞赏了思想在进步时代中的独特力量,没有思想,就不会那样大规模的社会动员,改革者自身的利益无疑是其采取行动的基础,但这场斗争在福山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伦理的意义。

进步时代的主要根基是中产阶级的新精英,他们反对调动大批非精英选民进入庇护体系的政治阶层,福山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者是在试图恢复他们的祖辈在杰克逊时代以前的社会地位。

最后,福山总结了美国的改革经验,并指出其对发展中国家改革依附式政治体制的意义:一是改革往往是一种深刻的政治过程,而不单是技术上的。而是改革的赞成者必须基于在现存政治体系中没有严重利害关系的群体。组成改革联盟的难度很大,因为现存政治体系也在尝试将这些社会群体拉入自己的队伍。三是政府改革反应相关政治群体的物质利益,但在塑造人们如何看待自己利益的问题上,思想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四是改革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笔者在本文想要论述的第二部分就是东亚和中国,福山在此书论及东亚伊始,就抛出了关于所谓东亚奇迹的不同论点,一派认为,东亚的成功在于市场友好型的政策;另一派认为,原因是工业化政策及其促成经济增长的国家干预。福山认为共享的一点都在于,东亚经济体的共同特点,在于拥有强大的胜任的国家。

福山借助埃文斯的“内嵌式自主”概念来论证那些能让政府干预发挥作用的国家,官僚体系可以对社会需求做出反应,无须承担寻租政治群体的压力,以促进广泛公共服务利益的长远目标。悠久的国家传统和民族认同,在福山眼中正是东亚在经济上获得显著成就的基石。

福山书中提到的第一个东亚国家是日本,福山认为,把日本的“幕藩制”称为封建主义,无疑忽略他在行政管理上的整齐划一,以及前现代日本国家渗透社会的非凡能力。日本的现代化无疑是亨廷顿所谓的“防御性现代化”的典型。

日本的现代国家整合仅仅花了十数年的时间,福山指出在各种原因中,最突出的是德川政体强烈的民族认同。福山在日本区分了法治和依法行政的区别,福山指出,日本与中国一样,有着依法统治的悠久历史传统,但这不是法治,法律在当时的日本不过是行政的分支而已。

向德国的法治国一样,明治日本的最高权力属于天皇。但像德国一样,日本也避免了反复无常和任意妄为的滥权,因为最高权力的委托运行需要依靠受规则约束的官僚体系。

日本宪法和美国宪法形成鲜明对比,他不是两个的社会群体在长期冲突后同意共同分享权力的后果,也不是中下层群体起来反抗天皇的产品。宪法的起草和颁布都是自上而下的过程。日本人实行宪政的原因,在福山的书中被简单认定为是为了成为与西方强国平起平坐的必须。

福山引述了摩尔的现代化路径理论:摩尔认为有三条不同的道路通向现代化,第一条是英美式的民主化;第二条是通过农民革命取得的现代化;第三条是法西斯途径。日本的政治现代化在福山看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美国的民主化改革,但美国显然也没有获得他想要的全部,其中之一就是财阀的解体。强加制度的最后一个失败还在于,没有给日本的自主官僚机构带来更多的民主限制。

福山特别提到了日本为其他亚洲国家创造的一个先例,那就是威权统治的道德品质。

福山随后将书中的视野转向中国,他先引述了新清史著名专家彭慕兰在《大分流》一书中的观点,认为与中国相比,欧洲并无显著优势。英国之所以后来在工业革命上起飞,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意外拥有大量棉花和煤炭的副产品。但福山批评了这种观点,福山认为,工业革命的原因不只是资源的投入,还在体系的综合。科学,技术,文化,产权,教育体系,中国正是因为缺乏某种体系综合能力。

福山也认为中国历史上缺乏法治对于统治者专制权力的限制,中国没有法律宗教等级与政治等级在制度上的分离。中国人甚至从来没有宗教观,在中国人看来,法律只是人类的理性工具。在西欧,11世纪晚期的叙任权斗争,使天主教有权任命自己的神父,法治在欧洲的建立远远早于现代国家。西方的传统就是通过寻求法律,来限制政府的自主性,那么中国也是通过灵活的道德体系,使政府的自主性最大化。

福山特别提到了中国民国的法律史,福山认为20世纪早期的宪法在今天的中国是毫无意义的,但国民党在1929年到1930年出版的民法依旧延续至今,这其中有着很大的历史转变意义,首先它将清朝法典的禁罚体系变成了现代公民的权责体系。其次,经济上开始承认私有产权可以自由转让。最后,驳斥了父权家庭的法律依据。

福山分析了当今中国的宪法,四项基本原则使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体制中的支配地位不可动摇。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对行政和立法机构实行着严密控制。法律仍然在今日中国不过是理性工具,而不是合法性的内在源泉。

福山肯定了中国在民法方面的成就,《民法通则》实际上废除了自然人,确定了公民的概念。但福山依旧指出了概念背后本质的差异,西方将自然人当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独立于国家的任何行动。在中国,公民的称号却是国家赋予的,某种意义上产权仍然被看做国家赋予个人的仁慈。在中国,产权保护和合同执行根本仍然是政治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如果政府有朝一日决定改变产权状态,除了自身的政治控制,无需面对任何的法律约束。

所以,在福山眼中,中国的稳定仍然不算是对于政治权力真正的宪法控制,只反映出当代共产党精英赞成集体领导的共识。1878年后改革开放的中国,自然不同于之前的毛氏国家,更不想苏维埃式的国家,更像中国的古典国家样态。

福山提到了中国独特的政党制,在中国,接管国家的不是庇护式的政客,而是让国家服从于意识形态目的的纪律严明的政党。这种列宁主义式的政党,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精英的核心,其成员凭借思想忠诚而进入严格的等级结构。二是群众基础,发挥对社会的渗透作用。

福山认为中国实践之所以与苏联模式偏离,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文官和军人之间的关系,中国解放军往往比苏联军队具有更多的自主性。福山接着分析了毛泽东发动wg的原因,一是毛担心自己的权威受到侵蚀,另外的重要原因就是毛反对官僚政府。邓从来没有质疑过中国共产党需要对政府进行领导和掌握,只是认为必须遵守规则。

福山在随后的文本中重点分析了自己对于中国当下及其未来的看法,福山相信,任何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都会面临委托权的问题,中国政府的优势在于其官僚的自主性,不必成为强大的利益集团的简单传送带,他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设置独立的议程。

中国的行政确有其独特优势,福山以政府财政问题举了一个例子:西方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政府部门不得保有盈余,因此缺乏动力去控制成本,或者谋求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国体制颠覆了这一原则,它允许地方政府保留更多的收入,将之用于自己的选项。福山认为这实际上属于一种财政盈余的分享机制,可以用来鼓励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福山甚至认为,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独立发现了新公共管理的原则,即把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引入公共部门。

这在福山看来某种程度上依旧与中国的历史惯性有关,中国的民间有很强的信念,认为上级政府需要比下级政府更关心老百姓,也较为清廉。但是福山认为boxilai案件的爆料显示,高层的渎职也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当代中国在某种意义上依旧延续着这一传统,公民依靠领导者的良好愿望,而不是对于权力的程序限制。

威权体制可采纳更多迅速果断的行动,但成功取决于优秀领导的不断出现,对共享的公关目标的承诺代替自己的争权夺利。在中国古代,一方面通过建立复杂的官僚体系结构,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另一方面,以一套复杂的体系培训君主,使之陷入繁文缛节,不能为所欲为。

福山最后分析了威权政体在体系的延续上面临着多种挑战:1、出现一个魅力型领袖,利用民粹主义的激情。2、政府失去自主性,输给其他的社会参与者。3、中国合法性的内在源泉往往认为自己是一个非西方的不同的政治和道德体系。

在论述中国最后一章的最后,依旧像福山本人在上卷《政治秩序的起源》一贯思路写道:“从长远看,唯一的办法是建立对国家的正式程序约束。中国法治和民主的未来取决于新的社会群体能否改变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经典的天平倾斜。”

方亦元

2015年11月21日完稿于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六):开明专制的悖论

去年发展政治学领域出版了一本大部头的著作,那就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下册叫做《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这本书对政治秩序的研究从史前时代一直到当代社会,跨越度极大,且论述范围遍及全球。由于福山本人之前就因《历史的终结》一书而闻名,他本人又是亨廷顿的弟子,这样一本大部头普一出版就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被翻译成了中文。

但是其后这本的境遇在学界和民间读书界的遭遇可谓判若云泥。在专业的政治学和政治哲学圈子里,福山这本书的核心理念是受到批评的;但在民间读书界这本书评价还是很高,豆瓣得分都在8.5分以上。我本人比较认同学界的看法,福山对发展政治学的这些观点存在严重的问题。

刘瑜在批评了福山关于政治发展的顺序论后指出,“当然,不管福山先生的“药方”有没有用以及多么有用,政治问题不等于智识问题,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对很多国家的政府和民众来说,“药方”并非不知,只是难为:利益的、观念的、资源的束缚使得“通往丹麦之路”异常艰难。”

今天发展政治学的发展其实已经非常细致、精密,对一个国家进行政治诊断并提出最优的改革方案并不是难题。难的是政治实践,由于历史原因(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现实利益(专制君主不愿改革、一党独裁不愿放弃)、社会结构(利益集团挟持最高统治者)等方面的原因,任何改革、革命都变得困难重重。这里面一个比较核心的问题就是开明专制悖论。

刘瑜批评了福山关于法治、国家建构、民主问责的先后顺序论。并且指出福山注意到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庇护制依附于民主制下的现象,但却忽视了专制政体下同样存在庇护制以及更严重的“家天下”等情况。包刚升指出在缺乏宪政法治传统的第三世界国家,法治与民主问责制高度相关(开明专制可以部分不相关);并且良好的国家建构需要提升的是民族国家的能力,但仅仅单方面的提高一个国家的专制能力,在很多情况下反倒会妨碍国家能力的提升,反过来也就阻碍国家建构。比如传统帝制中国,像秦朝建立起了无与伦比的专制能力,但这种极端滥用民力的王朝二世就灭亡了,而像明清这样的专制政府,先不论其统治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单论其国家能力也是远不能与同时期的英国比的,民族国家的意识更是无从谈起。

福山认为“威权主义条件下通常能更有效地塑造强有力的民族认同”,这一论点同样存在问题。威权主义和民主制度同样都能塑造国家/民族认同,但也同样有可能损害国家/民族认同的塑造。南斯拉夫与印度就是反例,南斯拉夫在南共统治期间并没能建立起南斯拉夫的民族认同,印度反而在民主制下建立起越来越强的印度人认同(尽管相比其他国家要弱很多)。并且威权政府所塑造的现代国家构建有时候可能仅仅只是一种幻象。在多族群、多宗教、贫富悬殊或等级严重分化的社会,威权主义可以依靠武力和高压手段抹平冲突、压制不同社会集团的政治诉求,但在很多时候仅仅只是掩盖了问题而非真正解决了问题,一旦威权不在,就会引发强力反弹。无论民主政体还是威权政体,要想解决问题,都需要良好的政策与统治。

我们只能说,良好的威权主义(朴正熙或蒋经国式的开明专制)或许能更有效的塑造国家/民族认同,但通常来说优质高效的威权主义通常只会在那些有着强国家传统且社会结构比较平等的国家出现。

从历史经验来看,世界上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基本上有这样几种。第一种以英美为代表,历史上存在悠久的宪政民主传统,在现代国家诞生的同时就已经产生民主法治。这种经验对第三世界国家基本上没有复制的可能。类似北美殖民地那样的自治民主,需要其人民具有很高的德性才能建立。第二种以德日为代表,虽然其最高权力没能建立民主体制,但地方上向来自治,最高统治者也比较开明,法治的原则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贯彻。第三种,以韩台为代表,由于偶然的内外部因素,其威权政府拥有一个宪政法统。并且这个威权政府的开明专制者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实行地方民主自治、贯彻法治原则。

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基本就这三类。第三世界国家可有不经历一个开明专制统治阶段而直接迈入发达国家的案例?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但是博茨瓦纳绝对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特例,博茨瓦纳自独立后就建立了民主政治,一直良好运转至今,期间避免了庇护制和腐败,还维持了很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唯一案例。

那么从概率上来说,一个发展中国家如何构建政体,最有可能尽早实现现代化呢?今天的第三世界民主国家,大都拥有一个还算不错的宪法,只是宪法的实施有些问题。另外国家和民族认同也大都存在问题,国家权力涣散;普遍存在福山提到过的庇护主义,庇护制导致这些国家腐败严重。这类国家在90年代以前曾经许多都是专制威权政体,但是由于这些专制政府统治不良,其后纷纷被推翻(国内网上常有认为这类国家适合独裁统治的言论)。对于这些国家,在当前的困境下,以韩台为代表的开明专制政体是他们有可能实现的最快现代化路径。

首先这类开明专制政体在提高国家能力,塑造统一的国家民族认同方面享有优势。像台湾的本省人,在国民政府来台前受日本几十年统治,许多人都只会说日语了,与大陆人之间隔阂很深,判若两个民族。几十年的中国人意识教育将两边的差别融合得很小了。开明专制政府追求政令统一、令行禁止,决策不受制约,国家能力瞬间就能得到提高。

其次,开明专制政权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建立法治秩序,专注于地方自治建设。这一系列的措施都能有效控制腐败,提升国家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最终有助于塑造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

但是悖论也正在这里。首先开明专制的建立本身不是没有代价。开明专制者要么由军事政变上台,要么由革命政党夺权建立,极少从民主政府内部产生。在多族群、多宗教、贫富悬殊或等级严重分化的发展中国家,上述手段建立开明专制的代价可能会很大,而不顾任何代价去追求建立一个独裁政体可能会走到开明专制的反面。并且上面已经提到,越是发展水平高、社会矛盾小的国家越能够毫无阻碍的建立优质高效的开明专制。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开明专制者可遇而不可求。一个通过各种方法上台的独裁者,其本人是否开明完全取决于运气,谁也没法人为制造一个开明专制者。拉美地区以前盛行的独裁者考迪罗,绝大多数的考迪罗统治都比较糟糕,好的考迪罗极少。二战以来世界上诞生的独裁者有许多,但称得上开明专制者的仅有寥寥几位,大多数独裁者因为统治败坏没能统治多久就被推翻了。

当然这样说,这个理论对我们来说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意义。如果你生活在巴列维国王统治下的伊朗,你就不能轻易去试图推翻他。在发展中国家,如果已经出现了一个开明专制者,也许他可能犯过某些错误,甚至犯下一些罪行,你也不要去轻易打倒他。他的统治倒台后,你的境遇可能会更差。就像赵鼎新在美国遇到的那些伊朗人,对于当年的革命行为如今个个后悔不已。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读后感(七):刘瑜:如何到达丹麦

如何到达丹麦

刘瑜

《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试图回答一个问题:如何到达丹麦?当然,在这里,“丹麦”不是特指丹麦这个国家,而是指一种美好如童话般的状态。具体到政治上,就是一个国家有法治、又民主,政府还高效而廉洁。

沿袭《政治秩序的起源》中的看法,福山的基本出发点是:真正的政治发展是国家建构、法治与民主之间的平衡。这看似一句“正确的废话”,其实不然。在他看来,冷战结束以来,人们把太多的注意力聚集在“民主”和“法治”上,而忽略了“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这个维度的意义。所以,他的“政治三维论”表面是一句“正确的废话”,核心却是要为“国家建构”这个政治维度“正名”。

在书中,“国家建构”如此之重要,以至于它可以用来解释当今世界各国的主要政治问题:正是国家建构的欠缺,导致非洲许多国家的“国家失败”;正是国家建构的欠缺,导致希腊意大利今日的债务危机;还是国家建构的欠缺,导致美国当代的政治僵局。当然,国家建构的问题,不仅仅可能“太少”,也有可能“过多”:德国和日本法西斯主义的兴起,是因为“国家建构”剂量过大走火入魔了;而今天的中国,在福山看来,也是国家建构有余,而另外两个维度不足。

什么是“国家建构”?概括来说,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国家能力,一个是官僚机构的中立性与自主性(autonomy)。前者涉及政府在特定疆域里垄断暴力的能力(韦伯对“国家”的定义),后者涉及政府能够超越阶级、派系、利益集团、家族进行决策的不偏不倚性。也就是说,国家的强大,光是拳头硬还不行,还得有“一览众山小”的超脱地势。

与现代国家建构相对的,在这本书里,是依附主义(clientelism)。依附主义,顾名思义,就是以“私利”的逻辑取代“公益”的逻辑。其表现是权力被各种局部的、特殊的利益所绑架在美国,可能是那些组织性非常强的游说集团,在非洲,可能是某个强大的部落甚至家族,在希腊意大利,则可能是积重难返的公有部门。总之,当政治家和官僚机构不能从局部的、特殊的利益当中挣脱,而是被其俘获,依附主义就产生了。依附主义是“政治衰败”的重要标志。

问题是,为什么有些国家成功地走向了“国家建构”,而有些则陷入“依附主义”?成功的国家建构,从福山的论述中,可以梳理出三个由来:

第一是战争。军事压力迫使一个国家在征税、人口管理和军事建设方面加快步伐:中国国家建构方面的“早熟”与春秋战国时期连年不断的战争相关;欧洲各国近代以来的频繁战争也是它们走出封建主义、迈向现代国家的重要动力。相比之下,拉美国家之间缺乏持续性、高强度的战争,所以拉美国家的问题一直是国家能力不足;同样,非洲长期以来的地广人稀与地形地貌,也使得历史上的大规模战争很少,没有形成国家建构的压力。

第二是政治改革。为什么同样是早发宪政国家,希腊至今深陷依附主义,而美国的国家建构则相当成功?原因是19世纪后期美国发生了政治改革,以考试制的公务员体系取代了“政党分赃”式的职位分配制,而希腊却始终没有发生这个关键的“龙门一跃”。这种分叉又何以出现?美国19世纪后期高速的经济发展重组了社会阶层,新兴的经济集团不满旧式的分赃制,推动了政治改革,而希腊所经历的是没有工业化的城市化,即所谓“没有发展的现代化”,精英阶层没有根本的“换血”,始终寄生于政府和公有部门,并且这个寄生阶层越来越大,引发今天的债务危机。

第三是民族认同。成功的国家建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功的民族建构。如何说服一个广东人和一个万里之外的黑龙江人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如何让一个佐治亚人和一个马萨诸塞人被同一面国旗感动?同样,如何让一个基库尤人(Kikuyu)和一个卢奥人(Luo)将其历史上的身份感置于“肯尼亚”这个字眼之下?共同的民族认同往往极大压缩国家建构的成本,而民族认同本身也往往被建构:政府强行推行的共同书面语、宗教、经典文本、各种“主义”、宪法,都是形塑民族认同的方式。在这个方面,福山对尼日利亚和印尼进行的对比令人印象深刻同样是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国家,认同感“揉捏”的成败很大程度影响了国家建构的成败。

对“依附主义”的起源,福山则强调一点:早熟的民主制度,即缺乏国家建构支撑的民主发展,是依附主义的温床。这种说法有其道理。他以美国早期的历史为例,展示当时公职如何被执政党当做“战利品”瓜分,而这种瓜分的动力恰恰是民主机制从1830年代的杰克逊总统时代开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了赢得选票,候选人承诺选战胜利后分配公职给支持者。在福山看来,今天希腊和意大利的债务悲剧逻辑类似,都是选票逻辑推动了公共职位与资源被各种利益集团所“攫取”(captured),而美国历史上的政治改革又始终没有在这两个国家发生。

根据这一观点,一个国家的国家建构最好发生在民主化之前,而不是之后没有强大自主的官僚机构与借民主通道前往“分食”的各路人马对抗,选票逻辑只会将公共资源变成被哄抢一空的政治自助餐。更何况“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财力、组织资源丰富的人群往往抢得最大的一块饼,而他们却往往不是最饥饿的

人群。

但这可能也是此书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当福山试图梳理出一个“民主—依附主义”的逻辑时,他显然忽视了专制之下的依附主义问题。甚至,某种意义上,民主与依附主义之间的关系是或然性的(否则无法解释美国为什么能够通过改革摆脱“政党分赃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世界上存在“丹麦”),而专制与依附主义之间的关系则几乎是必然的。专制,几乎根据定义,就是为“片面的”利益服务的这种片面性可以体现于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部族、一个教派、一个党或者一个阶级。当政府权力与一个片面的利益结合时,就构成了“庇护—依附主义”。

这也是为什么当他试图把秦汉时期(以及后来中国历史上所有大一统时代)的中华帝国描述成一个中立的、非人格化的、自主的、高效的“现代国家”时缺乏说服力的确,从暴力垄断的角度而言,大一统王朝中国的“国家能力”非常强大,但是从政府的不偏不倚性角度而言,一个“家产官僚制”如何可能真正做到中立、自主、非人格化?当袁崇焕和崇祯帝发生冲突、岳飞和宋高宗发生冲突时,官僚机构如何保持“中立”?

事实上,美国的历史说明一个国家可以先建立民主制度,再进行“国家建构”,而且民主制度框架的存在促进了国家建构。众所周知,美国18世纪末就有了代议民主的基本框架,而它真正的国家建构碍于强大的州权传统与政党分赃制迟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渐进发生。正如福山自己所说,政治改革是美国国家建构的动力之一,而美国19世纪末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选票给议员带来的压力来自社会的改革呼声如此之强大,政治家不可能再装聋作哑。

民主问责可能促进国家建构,至少是提高官僚机构质量意义上的国家建构,这一点在今天这个时代格外有意义。在福山列举的国家建构的主要动力中,有战争、政治改革与民族认同。今天,刻意发动大规模战争来促进国家建设既不现实也很可能得不偿失总不能现在一斧头把阿富汗劈成七份,然后说,“你们先打两百年吧,没准能打出一个秦始皇,两千年后阿富汗的崛起将势不可挡”;同样,认同的形塑,即在族群世仇的基础上建构共同的民族认同,又岂是朝夕之功?反倒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政治改革,可能成为官僚机构摆脱依附主义成本相对低、见效相对快的动力。

固然,民主可能滋生新的依附主义形式。福山书中所说的利益集团、游说集团爬满美国政治躯体的现象,的确存在。但这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个问题,却值得思考。正如一个美国政治分析家指出,“我们,你,我,他,都是各种意义上的特殊利益集团”。一个清华大学女教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被“教师协会”、“北京居民菜价补贴协会”、“公立医疗保障项目组织”、“职业女性平权协会”等各种游说集团所代表。某种程度上,游说集团是代表性的一种形式相比专制体制下隐秘的、黑箱里的、不受任何监督的公共资源游说,民主和法治体系下,游说至少可以更规范、更透明比如在美国,所有的游说人士和集团必须公开登记,而所有的政治家都不得收受游说人员超过20美元的礼物。更根本而言,除非我们愿意牺牲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否则民主可能带来的“游说集团”现象就不可能完全禁绝。当然,一定的改革可能缓解这一现象的负面效应(比如缩小政府职能),继续改革也仍有必要,但是将民主所滋生的广泛游说集团和利益集团现象,当做一个道德上黑白分明,因而解决办法一目了然的问题,显然忽视了任何改革可能带来的价值互换性。

那么,到底如何“到达丹麦”?总结福山的看法,一是国情论,二是顺序论。

“国情论”不难理解。既然“丹麦”意味着国家能力、民主和法治之间的相互平衡,那么,针对每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就应当“缺啥补啥”。对那些具备一定程度的民主与法治但欠缺国家建构的国家,就应该努力进行“国家能力建设”在当代,此类国家似乎是福山笔下的多数,从非洲到拉美,从印度到希腊,似乎都应该着力于此;而对那些国家能力有余但是法治与民主发展不足的国家(在福山笔下,中国是一例),药方则是另外两条维度的加强。

“顺序论”则是更耐人寻味的一个答案,在书中若隐若现。就政治发展三个维度的顺序而言,英国似乎代表了一个理想的情形:法治 (大宪章时期就有萌芽) →国家建设(都铎王朝下的王权兴起) →民主(19世纪普选权的扩散)。法治的基础使王权的壮大不至于绝对,而国家能力的基础又使得民主不至于造成社会失序。政治发展的顺序不对根据福山平衡就很难实现。比如,那些民主先于国家建构的国家,往往陷入依附主义。“法治先于民主”,更是清晰明了的“英国经验”。当然, “顺序论”并非福山先生的独创,中外学界已经有一批学者这样论述(例如,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先法治,后民主”已经成为新的政治正确。

答案看似清晰,换到操作性层面上,依然引发说得好听却没用的困惑。首先,在一个特定的国家,政治发展三维度哪个强那个弱、哪个前哪个后,自有其历史路径和路径依赖,而历史不能改变。即使“顺序论”的观点是对的,我们也不可能让比如希腊为了进入一个英式的、正确的政治发展顺序而取消选举、取消中央政府的权力,而集中精力在希腊先发展“贵族对国王的契约式限权”;我们也不大可能劝说独裁者穆加贝取消津巴布韦的伪选举,同时自己也宣布放弃权力,然后找一块空地与该国的纳税大户先打一架,再签订一个“大宪章”。

更重要的,是政治发展三维度内在的紧张关系。“顺序论”基于一个假定:当“好东西”依次进场的时候,先到的那个“好东西”不会阻挠后面的那个“好东西”到来,而后到的“好东西”又不会破坏前面的“好东西”。这种假定过于乐观。国家能力十分强大时,统治者似乎没有理由坐在头盖巾中温柔等待民主的到来;而民主到来时,也未必会温顺地投入国家能力的怀抱卡扎菲政权下的利比亚,“国家能力”不能不算强大,然而当民主至少从形式上到来时,民主与国家能力不是相互叠加,而是相互摧毁。

事实上,政治发展的三个维度,从顺序论的角度有六种可能的组合,这使得任何过于简洁的“模式”显得可疑。比如“先法治后民主”这个说法不错,英国的确是先有法治,再有民主这似乎是对顺序论最有利的支持。问题在于,英国同时也是先有法治,后有国家建构,也就是说,国家建构是发生于法治这个框架之内忽视“先法治后国家建构”这个前提试图复制英国的“先法治后民主”,极可能导致认识上的刻舟求剑。在那些国家建构已经极端发达的地方,那些“国家能力”本身已经成为法治最大障碍的地方,还是否有可能“先法治,后民主”?站在1939年的德国,或者1937年的苏联,是否可能“先法治,后民主”?还是,这种情形下,只有通过民主进程弱化极端的国家能力,法治才可能从重压之下拓展出呼吸的空间?在此类国家,法治与民主与其说应该遵循“顺序论”,不如说只能遵循“同步论”。

当然,不管福山先生的“药方”有没有用以及多么有用,政治问题不等于智识问题,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对于很多国家的政府和民众来说,“药方”并非不知,只是难为:利益的、观念的、资源的束缚使得“通往丹麦之路”异常艰难。但是对于福山这样的研究者而言,或许智识中的游戏乐趣已经足够精彩,政治上的回音只是锦上添花?

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政治家能够采取行动,政治能够造成巨大的改变更好或者更坏。书中关于哥斯达黎加的论述令人印象深刻,身处中美洲地带,周边国家当代史上充满血腥战乱、政变、高度贫富悬殊,而这个国家能够在过去六十年保持和平、民主与环保基础上的发展,原因根据福山就在于不同派系的政治家在关键时刻接受了宪政限权。历史上哥斯达黎加不是没有过内战与政变,但是1940年代保守派与左派“各让一步”的妥协使政治发展得以可能。看来,无论什么政治配方、以什么发展顺序出现,政治家的妥协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环节。到达“丹麦”之前,还是要先到“哥斯达黎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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