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此文送给那年夏天,曾让我心碎的女孩。
曾经深深的喜欢一个女孩,那时,天蓝草绿花红,宛若天堂。那时,我刚刚毕业,分配到了医院。那时,在朋友的网吧,遇上了她。有时,两人相爱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年轻的人,年轻的心,年轻的爱。在一次停电中,她对我说,喜欢我。那次停电,我对她说,我也是。于是,在黑暗中我们解决了初吻。
那样的顺其自然。爱了,爱了,爱了。浪漫一望无垠。若当时问我,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回答必然是肯定的。我喜欢她的什么呢?是啊,喜欢她的什么呢,我也问自己。深思熟虑,竟然喜欢她穿红色衣服时的样子,多么趣致的答案,多么趣致的人。她夏天的红裙,衬出雪白的手臂,黑亮的长发,婉约的腰肢。我喜欢开着摩托载她四处兜风,享受从背后袭来的温暖。刹车间,嗔责的话语,娇柔的轻捶,闪烁的眼神,让我心神荡漾。
什么是享受爱情,我想就是这样的。天地间只有我和她,那一刻只盼能就永恒。晚风吹过,湖畔小榭,有我们依靠的背影。也总在想,流连人世,有此一爱,什么也都足够了。其时我们都不大,这样的时节这样的人,难以自拔。对我来说,她的名字也带着浓郁芬芳,她叫茉莉。我喜欢,我很喜欢在她耳边哼哼,快速摇滚版“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就这样哼唱着,直到她烦了,恼了,气呼呼跑开。有爱情的时候,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爱人间都会有许多约定。在简单的小屋里,我们互相约定,春天要去云南摘茶花,夏天要到桂林看梯田,秋天要往香山数枫叶,冬天要住东北看雪人。直到多年后,仍旧感受到当时CD机中齐秦的歌。或者某一秒,我们也能感觉,誓言往往很动人,但往往给人的也只有失落。可仍用这种约定的方式,希望将彼此联系得更紧密,牢牢的。
如果爱都不需要原因了,分手需要原因吗?莫名其妙的年代,神经错乱的爱情,不可药救的人们。爱是有原因的,分手也是,只是人们都不想去面对,包括你我。人便如此,有利的,你会去想去做去分析,不好的,你将抛开无视忽略。每件事都有根源,男女间的分开,根源就是双方互相不再合适。谁扔下谁,谁甩掉谁,只是表像。她是很喜欢物质生活的人,她对人生的品味,某种定义上要高于我。低于某种价值的用品,她甚至连看都不会去看。
事业最低谷时,她,成了我生命中的过客,陌路人。男人根本就很感性,我瘦了整整10KG,结束了不是很顺利的生意,在家里老僧入定般,一年足不出户。每天做的事,联络她,打听她,怀念她,忘记她。每天听着齐秦的歌,那首曾经最美的,现在最伤的歌。不让我眼泪陪我过夜,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我心底想说,如果可以,让你的吻留着余味,我愿意让眼泪陪我过夜,一夜又一夜。失意人的许愿,永远不灵验。
多年后某天,我突然跑到网上查她的博客,奇怪的男人,总是关心不可能再得到的她。用曾经密约的网名,竟然搜到她的踪迹。字里行间,发现她真过得很好,往来于北京上海广州,常到国外扫货购物旅游,依然没有结婚,只是交了位海归男友。奇怪的男人,前女友消失N年,会想尽办法取得她的消息。没有音讯,担心她过得不好。看到她春风得意,心中又突感失落倍受打击。和好友三月弥生聊到此节,她说,人性本贱。对,人性本贱,人与天斗,其乐无穷。得到的守不住,所以失去的便珍贵。
2010,拟此文悼10年前曾经虚空过往的爱。也许也许也许,爱与恨得与失你与我,皆无对错,只是前世欠下的热吻,化成了今天的眼泪。